关于西安金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的通报
陕建资函〔201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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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经查,西安金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三类人员业务办理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及《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1〕200号)等规定,决定对西安金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和风建筑装饰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帆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警告,不批准其资质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上述3家企业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等规定,决定对咸阳永鑫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予以公布。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受理该公司申请该项行政许可。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7号)等规定,决定对西安金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公司姬云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变更申请,并将其不良行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予以公布。对姬云清本人予以警告,自本通报印发之日起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考核。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19日
弄虚作假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