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管理,保证监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受委托从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取得《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监测活动。第三条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以下简称“监测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
取得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由各级人民 ***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乙级资质的单位,可以承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测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监测资质申请材料的接收、转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或者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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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和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学历的不少于6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6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0人,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设计、监理监测、验收评估、规划编制或者科学研究工作的不少于6人;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水土保持监测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工作5年以上;
(五)配备径流、泥沙、降水、测量以及数据分析处理等监测仪器设备;
(六)取得乙级资质证书满3年,独立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不少于6个;
(七)申请资质之日前3年内没有因存在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而受到处罚。
前款所指的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包括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土木工程、测绘工程、水文和资源环境类专业。第六条 申请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完善;
(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或者固定资产不少于200万元;
(三)具有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和从业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水土保持专业学历的不少于4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3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5人,参与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设计、监理监测、验收评估、规划编制或者科学研究工作的不少于3人;
(四)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水土保持监测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水土保持工作5年以上;
(五)配备径流、泥沙、降水、测量以及数据分析处理等监测仪器设备。第七条 监测资质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其申请实行集中受理,具体受理时间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告。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注册资金或者固定资产证明材料;
(四)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动关系以及水土保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五)监测仪器设备清单;
(六)申请甲级资质的单位,还需提交近3年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业绩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九条 申请人应当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告确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省级人民 *** 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省级人民 ***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第十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前,对拟批准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作出审批决定后,将审批结果进行公告。
怎样办理水利行业水土保持设计资质?
首先,水土保持和河道整治同属于水利行业,一起进行资质申办注册人员是共用的。
水土保持专业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新办或者增项只能从丙级开始办理,由住建厅和水利厅双部门审批。完成资质标准要求后可以进行升级申请,由住建部和水利部进行审批。
2021年资质改革实施后,水利行业的专业资质取消并入水利水电行业资质,由住建部进行审批(包括民航、公路、铁路、通信等行业设计资质)。
办理水土保持丙级资质必须要满足资质标准:
水土保持丙级资质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水土保持丙级资质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1、高级规划工程师 1名 2、高级地质工程师 1名
3、高级结构工程师 1名 4、高级移民工程师 1名
5、高级水土保持工程师 2名 6、中级环保工程师 1名
7、中级电气工程师 1名 8、中级造价工程师 1名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水土保持丙级资质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水土保持丙级资质办理周期及流程:1.找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涵盖注册人员注册公示时间)需要一个月左右:
2.人员到位, 整理资料,非注册人员备案,政务服务网申报材料(6-14天) ;
3.1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领取回执单;
3.2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城市与建筑设计处对企业申报事项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3.3公示:对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3.4决定:公示予以通过的,待公示期结束后予以公告。公示不予通过的,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办事大厅受理窗口提交陈述材料,经办理处室组织专家审查后,对审查结果予以公告。
3.5送达:对公告通过的以邮寄方式向申请人送达资质证书。
也可以理解为:企业申报(人员,材料各方面到位的情况下) --省住建厅受理---专家审查--公示审查意----公告审批结果
水土保持资质办理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水土保持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法人,专职从事水利、水土保持或相关专业水保资质办理条件的规划、勘察、设计、咨询及科研等单位,有健全水保资质办理条件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的专职技术人员达 6人以上,
其中注册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师 1人以上,持有上岗证书的 4人以上,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的各 1人以上,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水土保持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三)近 2年内独立完成并已通过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鉴定的水土保持规划、勘察、设计、咨询以及科研等成果不少于 5个。
(四)具有与承担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相适应的实验、测试、勘测、分析等仪器设备。
内容参考来源:水土保持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