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职病业体检资质[职业病体检人员资质要求]

2024-05-05 资质百科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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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

职业病诊断一般要经历六个阶段:

一、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二、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尘肺病诊断申请者需提供相隔六个月以上的合格的高仟伏胸片(二张以上)。所有材料应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属实。

三、如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

四、职业病诊断讨论: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诊断过程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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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论形成:根据半数以上诊断医师的一致意见形成诊断结论,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名。

六、职业病诊断书根据诊断结论制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扩展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涉及的部门和机构: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涉及的机构和部门较多。除诊断、鉴定机构外,诊断与鉴定工作过程还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和组织,需要各个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首先,在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诊断的举证义务时,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交已掌握的诊断与鉴定所需材料。此外,在协助取证方面诊断机构也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支持和配合(如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工作场所现场调查)。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证据材料存在异议时,需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判定或裁定。

一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判定。

二是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和在岗时间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是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劳动者进行首次鉴定时,原诊断机构要提供职业病诊断时的有关材料;进行再鉴定时,首次鉴定的办事机构要提供首次鉴定时的有关材料

参考资料:职业病鉴定-华律网

企业如何申办职业病体检

企业的负责员工体检的人事总务人员到当地指定的职业病医院申请办理就好了,还要为新入职的员工建立职业病档案,具体请咨询职业病体检医院

昆山如何申请职业病体检?

需要到江苏省卫生厅颁发如何办理职病业体检资质的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机构去进行体检如何办理职病业体检资质,并不是任何大医院都可以的。详细可以到江苏省卫生厅网站或者直接电话咨询。

成立健康体检中心需要办理什么相关手续

成立健康体检中心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如何办理职病业体检资质,办理流程(以成都市青羊区为例):

1、医疗机构向青羊区 *** 政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由窗口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如何办理职病业体检资质;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如何办理职病业体检资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如何办理职病业体检资质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方可正式受理;

2、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和评估;

3、区卫生健康局在承诺时限内按照规定程序,根据申请材料和专业人员评审意见,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予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

4、电话通知医疗机构凭受理通知单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扩展资料

需携带的申请材料

1、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申请报告一份(包含申请事项、申请原因、申请机构名称等内容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现场审核)和完整的复印件一份;

3、开展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平面图;

4、开展健康体检流程图;

5、开展健康体检设备清单;

6、开展健康体检人员名单;

7、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制定的本单位《健康体检项目目录》。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交电子文档,所交资料均要求用A4纸(原件除外)按次序装订;凡要求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医疗机构办事人员应提供介绍信或委托书(包含: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办理事项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市 *** 信息公开--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备案

如何办理职病业体检资质[职业病体检人员资质要求]

什么单位有资质做职业病体检呢?

你好

一、做职业病体检的岗位有哪些

1、工作中存在有害化学因素的。汞、锰、镉、砷、甲醇以及汽油等这类化学物,都是一些有害的化学因素,若是工作中存在这些化学因素的人员,需要定期去针对职业病的健康体检。

2、在有粉尘的环境中工作的。工作中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石棉粉尘以及其他粉尘的人员,若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中工作,那很容易引发尘肺等各种身体问题,需要及早去做有关职业病的健康体检。

3、接触有有害物理因素的。一些物理因素,如噪声、高温、高气压、紫外线以及微波等,对我们的身体健康都有着不小的损害,若经常需要接触到这些有害物理因素的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去做职业病的的体检。

4、接触有害生物因素的。像布鲁菌属、炭疽芽孢杆菌等这些生物因素,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是有危害的,若经常需要接触这些生物因素的人员,也该时不时的去做个职业病的健康体检。

除了工作在以上岗位的人员,其他的一些需要特殊作业的岗位人员,如电工、结核病防治、高处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高原作业以及航空等,最后也能定期或不定期的去做有关职业病的健康体检,这样能达到更好保护健康的目的。

二、职业病一定要去做体检吗

职业病体检的意义

1、可以做到对职业病、职业健康损害程度的早期发现。

2、可分析总结出职业病与职业危害因素的关系及危害程度。

3、可增强对职业危害因素和高危人群的识别能力。

4、可及早进行职业病的干预措施,达到对职业病的有效预防。

职业病一定要去做吗?

1、国家有规定需去做。对于职业病的体检,国家卫生部有在2014年有制定一个《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这个规范对职业危害因素、健康检查的内容以及周期都进行了一个明确的指示,所以相关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范做好对其员工的职业病体检。

2、个人健康保护的需要。作为职业病伤害的最直接人,每个经常经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为了自身健康着想,都应积极去做有关职业病的体检工作,即使单位没有要求,那也要主动的去申请。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体检项目

有机溶剂

广泛应用于制鞋,皮革,电子,五金,油漆,橡胶,印刷等行业使用的黏合剂,稀释剂,清洁剂中。接触这些物质的人员,每年必须做一次体检。检查项目除了普通体格检查(血压,心,肺,肝,脾,淋巴结等)以外,还要做神经科,皮肤科,眼科检查,要查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肝脾B超,心电图,神经肌电图检查,以及根据所接触的有机溶剂的种类,作相应的血尿化合物及代谢产物的检测。

粉尘

在采矿,冶金,建筑,棉纺,建材,装卸,宝石加工,机械制造等行业,都存在大量的粉尘。从事接触接触大量粉尘的人员,要注意定期体检。体检项目除普通体格检查外,重点做胸部X线照片检查,肺功能检测以及心电图。

*** 性气味

属于化工机构,如农药,造纸,皮革,印染,金属清洗机金属加工等行业,长期接触 *** 性气味的人员,要求每年做一次体检。检查项目要包括内科,耳鼻喉科,眼科,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胸片肺功能检测,必要时还要进行血气分析。

金属及化合物

见于采矿 冶炼 铸造 电镀 电焊等行业。每半年至一年体检一次。检查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胸片。根据所接触的金属种类,做血,尿毛发等的特异性检测。

四、职业病的诊断标准是怎样的

一、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三、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四、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用人单位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六、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

七、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八、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从事放射性作业劳动者的健康检查应当填写《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望采纳祝你好运

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程序怎么走需要什么资料

当事人向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当事人按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随后抽取鉴定专家,开展鉴定会,并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需要以下资料:

(一)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

(二)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四)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

(五)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十日内如实提供。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同时还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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