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増项需要哪些材料和人员?
增项需要的人员,包括原有资质的建造师,但是专业必须符合增项资质要求的建造师专业和人数。增项是不审核原有资质的,但是要审核社保缴费的银行扣款凭证,用于计算参保人数。所以,原有资质的建造师必须要缴纳社保。
一、建筑企业资质增项材料有以下:
1、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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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5、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的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证明执业证书;
6、企业资质标准红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养老保险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建筑企业必须具备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养老保险凭证。
二、建筑企业资质增项办理的步骤
1、申报材料资质申请表、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财务审计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证明材料、人员证明等。
2、网上申报一般首先在建设主管部门专门的资质申报系统上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申请表,然后再上传其它附件材料。
3、实地申报不能网上申报的地区要带上相关材料到县级以上的部门、建设厅实地申报。
4、公示领证办在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左右,然后才能取得资质证书。
怎样办理资质增项 ?////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附件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企业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数)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6)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数)财务报表;
7)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及任命文件复印件;
8)企业经理、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明;
9)《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
10)《申请表》中所列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
11)《申请表》所列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
13)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有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应证明复印件;
14)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资质增项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准备申报材料虽然目前已经没有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福州资质增项办理的说法福州资质增项办理,但是在准备材料时福州资质增项办理,仍旧可以根据增项的要求来办理。增项申请建筑施工资质需要的材料有福州资质增项办理:资质申请表、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财务审计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证明材料、人员证明等。
二、网上填写资料申报建筑资质,各地区一般都是先实行网上申报,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有专门的资质申报系统,用于网上审核。
企业应当首先填写申请表,再上传其它附件材料。
三、进行实地申报随着建筑资质改革,部分资质只需网上申报即可,但大部分地区仍旧需要到建设厅进行实地申报。
四、等待公示领证资质增项,同样需要在网上公示一段时间,然后向企业颁发证书。
办理资质增项可以寻找信誉良好的资质咨询公司合作,提升办理进度,使企业尽快取得资质证书。
福州市申请装修公司三级企业具备什么条件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福州资质增项办理,工程质量合
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福州资质增项办理,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提交材料
材料复印件按顺序编排目录,装订成册。
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资质,提供下列资料(需与原件核对):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验资报告;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6、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7、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8、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
9、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10、企业的调入或外聘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的行政人事调动手续或原调出单位法人签字同意的调出证明和本单位法人签字同意的聘用证明;
11、各类上岗人员证件、身份证;
12、需要出具的其福州资质增项办理他有关证件、资料。
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3、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其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对企业改制,或者分立、合并后组建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就位,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产权结构及资产负债情况;
2、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其中国有企业还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文件;
3、新企业与原企业的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情况;
4、工程业绩的分割、合并情况等。
提交材料装订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附件材料装订规格:附件材料一律使用A4(210×297mm)型纸,要有封面、目录和页码。封面内容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附件材料”字样、申请日期、申请单位等。
2、附件材料装订顺序:封面、目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资料,财务及统计资料;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项目经理资料、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资料及其他资料。资料装订可根据以上顺序分册装订。
3、附件材料中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应复印在同一页纸面上、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本单位相符)和身份证应复印在同一页纸面上。所有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资料的复印件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相应顺序单独装订成册(注:每个人的有关资料应装订在一起)。
4、申请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增项资质的企业,每申请一个方面的资质,需增加填写两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将其相应的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5、报送省建设厅审批企业资质的,上述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材料由各市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并对其原件核验后保存,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随时抽查原件。
核准权限
1、建筑业企业申请就位施工总承包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报送建设部审批;
2、建筑业企业申请就位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劳务分包一级资质和不分等级资质,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
3、委托广州、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属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二级以下(含二级)资质;
4、委托其他各市审批市属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和劳务分包企业二级资质。
办理程序
1、申办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对材料文件进行核验,确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3、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送有关部门初审; 报送各市审核、核准的,涉及交通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涉及水利、通信等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省水利、通信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4、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组织审核(经办人提出意见,处务会议审核,处领导签名);
5、厅领导审批;
6、在省建设信息网公示;
7、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确符合条件者,特级、一级资质上报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由省建设厅颁发证书。
核准期限 材料提交完备后60天内完成
最后还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