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消防资质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首次申请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格广西办理消防资质的程序广西办理消防资质:
1、要办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企业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人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广西办理消防资质,向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广西办理消防资质,向市建设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建设部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公示;
4、公示完成后,无异议予以批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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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部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公示;
6、公示完成后,无异议予以批准,报省建设管理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二。处理附加项目和升级申请的程序:
1、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建设管理部门报建;
2、建设部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公示;
3、公示完成后,无异议予以批准,报省建设管理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三。提交材料的详细信息:
(一)、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序列)(包括电子文档);《申请表》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主管的简历页(插入在企业主管之后)。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需股东签字或盖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两次聘任决议;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固定办公用地、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
5、设备采购发票、照片;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名单;
8、专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9、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提交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有一套附件材料。
2。资质受理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提供的原始文件,由企业保存。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疑问的,企业应提供原始相关材料,必要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
3。附件材料应按照“综合数据、人员数据和项目绩效数据”的顺序排列和装订。规格为A4(210297毫米)纸,带有带页码和应用说明的总目录。建议使用软封面和封底,并一页一页地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信息必须是中文。如果信息的原文是其广西办理消防资质他语言,必须附上中文译文,译文必须准确。
5。申请材料必须资料齐全、填写规范、密封完整、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易读。
五、处理时限:随时受理,数据符合要求,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消防资质办理条件
01
企业办理消防资质需要满足相应的资质标准,以消防资质二级为例,标准的要求主要分为资金和人员两块儿
02
资金。企业办理消防二级资质需要具备,首先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人员。企业的主要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在内,需要满足下列的标准:
(1)消防二级资质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
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
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
员齐全,方可办理消防二级资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
少于 20 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
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是办理消防二级资质的另一个条件。
消防施工资质如何办理?
不需要申请资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在简政放权方面,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积金
消防资质怎么办理?
1. 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2. 建筑业企业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企业除外);
3.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4. 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 县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5. 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对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将资质申请材料上报省建管局;
6. 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 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7. 属于省级核准范围的资质,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办理消防资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办理消防资质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办理消防证具体流程如下:
一、建设单位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请函、法人代表证明;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请表》;
3、申办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4、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5、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6、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7、消防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等)。
二、申报改建工程(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消防设计审核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已经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3、所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均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所在建设工程(场所)属1998年10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建筑物合法证明材料。
三、除公众聚集场所须安全检查外,其它场所可以通过互联网申报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如果被抽中,准备好材料,五日内交公安消防机构办证窗口,公安消防机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未抽中,凭备案凭证办理营业执照。
补充:
四、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指南:
(一)直接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4、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二)通过互联网申请:登陆“××省消防网”“消防办事大厅”,
按下列步骤操作:
1、阅读《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申报消防安全检查须知》;
2、填写申报人资料(带“*”号内容必填,下同);
3、对照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4、填写《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并打印;
5、提交完成。
怎么办理消防工程资质
消防工程资质证通常需要地市以上建设部门和地级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办理。
消防工程资质证申请的要求: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名。其中,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2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承担业务范围
(一)取得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 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水喷雾灭火系统;
4、气体灭火系统;
5、泡沫灭火系统;
6、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7、防烟排烟系统自动消防设施工程;
(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消防设施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
(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和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