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怎么办理?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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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三级资质条件中的第1、5、6项。
临时聘用或者 *** 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房地产资质证书过期了怎么办
一、在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施工企业可向资质许可部门申请资质延期。对于有效期内符合有关规定且武器档案中不存在不良记录的公司,以及注册资本或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经相关资质审查后,可将资质进行延期。
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但是企业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质延期申请的,资质许可部门可以依法注销企业的相关资质,并发出公示公告企业资质证书无效的通知。
三、如果过期了,只能重新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为了清理规范房地产市场,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早在1992年7月28日就发出《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已有的房地产开发专营企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确定资质等级。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专营公司,持资质等级证书及有关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项目公司也需持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有关登记手续。1993年11月15日,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土地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中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要求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机构必须是企业法人,凡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机构,必须停止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同时也要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后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注:由于海南省情况特殊可以先登记注册后资质审查)。1995年1月23日,建设部发布《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当依据《公司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原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逐步改组为规范化的公司。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通过对房地产市场逐步的清理规范,建设主管部门已明确把资质证书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准入证。即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外,还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每年在例行工商年检时,也要参加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年检。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有权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房地产暂定资质证书办理延期需要哪些手续
一、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市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完善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信息、财务信息等数据。并完成相关证照原件扫描上传工作,保存后申报资质延续 。
二、初审
网上审核或者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开发处对企业信息系统填报信息进行初审。
三、报送
初审合格后,通知企业报送书面资料,书面材料要与网上报送信息一致。
若初审不合格,退回企业修改后重新网上报送,达到合格标准。
四、复审
书面材料审查合格后,资质延续资料正式受理,开据资质延续受理单。
五、终审
将资质延续书面资料和信息系统报省住建厅终审,终审合格后打印新资质证书。
六、领取
企业凭资质延续受理单领取新资质证书。
以上由济南弘建资质代办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细节可咨询济南弘建资质代办
房地产开发暂定资质如何办理?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拓展资料:
房地产开发资质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提供至行政审批局审核)
2、公司章程 (如有变更则别需提供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最新公司章程)
3、职称技术人员 (按申报可承担面积配备)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职称人员任职证明等
5、公司注册地场所证明复印件、租赁合同
四、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材料程序
1、将材料提交至南宁市行政审批局7楼窗口提交复印件材料、提供原件审核。
2、材料审核完毕后,将材料按申报材料目录装订成册提交至窗口拿到受理单
参考资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_百度百科
暂停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资质申请的政策是什么
有,现在的房地产行业都不能在申请开工作居住证的户了。房地产的员工要办理工作居住证只能在别的公司办理了。现在不光房地产企业不可以,好多行业都不在具备申请了,包括个人的办理条件也提高了。
关于办理房地产暂定资质证书延期的问题
是的,因为你本来是暂定资质证书。申请暂定资质证书延期,需要以下资料:
1、企业要求《暂定资质证书》延期的报告(说明延期理由,延期后企业将完成的相关工作计划等。县、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由当地房地产开发行业主管部门初审、转报);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二份,可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网下载);
3、原《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关于注册资本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验资机构公章);
6、如果企业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的,需提供新增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请按资质申报表填写的人员顺序排列);
7、企业开发项目的有效证明资料。
提交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持原件核对,核对后原件退还。领取新资质证书时,原资质证书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