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通信资质延续专业办理机构-(通信资质审批部门)

2024-04-27 资质百科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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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延期,资质换证要怎么办理???

建筑资质证书都是有有效期的,在有效期满前,建筑企业就应该做好资质延期,且要提前三个月办理延续手续,否则过了有效期就不能办理延期了,只能重新办理资质。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建筑资质延续一些详细情况。

一、资质延期会用到哪些材料呢?

1.《资质延续申请表》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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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5.法定代表人和企业经理的身份证

6.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

7.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和养老保险证明

8、其他资料

(1)有厂房要求的,提供厂房证明。如产权证和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2)申报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设备要求的,提供设备购置发票。

二、办理资质延续注意事项

1、无论是什么类型、等级的建筑资质,都是有有效期的,因此建筑企业都必须要及时进行资质延续办理;

2、一般情况下,建筑企业应该在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届满的三个月之前,按照原来资质证书的申请途径来进行资质延续手续办理,包括企业资产、人员配备以及业绩等都需要符合现有的建筑资质标准要求,然后经过资质许可机关受理之后,才可以将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延期5年(有效期是自批准企业资质延续之日算起的);

3、建筑企业一定要在资质有效期届满前进行延续申请,如果建筑资质证书如果有效期届满了,建筑企业还没有进行延续申请的话,那么其建筑资质证书将会自动失效。建筑企业如果还想继续开展相关工程项目活动,就必须要重新从更低等级资质开始申请;

4、建筑业企业如果不再符合所拥有的资质标准要求的话,资质许可机关是不会批准其资质延续申请的。因此建筑企业平时在开展经营活动时一定要注重资质管理。

5、资质延续材料提交住建部后多久可以领证?

住建部规定是有效期满3个月之前申请延续,住建部门要在有效期满之前做出是否同意延续的回复。所以,资质延续资料交往住建部后最多三个月即资质有效期满前符合规定的话就可以领证了。

建筑企业应注意证书有效期限,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相关的法规和章程,企业要符合资质标准,不然会影响资质延期的办理。

金山区通信资质延续专业办理机构-(通信资质审批部门)

通信工程资质怎么办理

一级资质标准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0 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 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20 人。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5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 8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或 2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或 1000 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或完成单个项目 300 公里以上的长途光缆线路工程;

(2)年完成网管、时钟、软交换、公务计费等业务层与控制层网元 30 个以上;

(3)年完成 1000 个以上基站的移动通信工程;

(4)年完成 1000 个基站或 5000 载频以上的移动通信 *** 优化工程;

(5)年完成 500 端 155Mb/s 以上或 50 端 2.5Gb/s 以上或 20 端 10Gb/s 以上传输设备的安装、调测工程;

(6)年完成 1 个以上省际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或 10 个以上城域数据通信或业务与支撑系统工程;

(7)年完成 5 个以上地市级以上机房(含中心机房、枢纽楼、核心机房、IDC 机房)电源工程或 800 个以上基站、传输等配套电源工程。

通信铁塔施工资质在哪办理

塔基施工需要资质及办理 *** :

一,承担业务范围

(一)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

1,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专业的各种规模的下列业务:

(1)电信工程专业: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通信电源,综合布线,通信管道工程;

(2)通信铁塔(含基础)专业.

2,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经批准专业的下列业务:

(1)电信工程专业: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省内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通信电源等专业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建筑物的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管道工程.

(2)通信铁塔专业:塔高80米以下的通信铁塔(含基础)工程.

3,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本地网有线传输,无线传输,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通信电源工程;5000平方米以下建筑物的综合布线工程;48孔以下通信管道工程.

(二)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

1,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是指从事通信信息 *** 建设总体方案策划,设计,设备配置与选型,软件开发,工程实施,工程后期的运行保障等活动的实施.

通信业务 *** :包括各种通信 *** 业务节点和由业务节点组成的 *** ,如:电话交换网,智能网,数据网,多媒体网等;

电信基础 *** :包括各种传输 *** ,如:光缆通信,移动通信,微波通信,卫星通信,接入网等;

电信支撑 *** :包括支撑电信网的各种 *** 或系统,如:网管系统,信令网,同步网,计费系统,呼叫系统,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等.

2,甲,乙,丙级业务范围

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通信业务 *** 系统集成,电信支撑 *** 系统集成和电信基础 *** 系统集成业务.

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以下通信业务 *** 系统集成和电信支撑 *** 系统集成业务,承担工程投资额 1000万元以下电信基础 *** 系统集成业务.

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承担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通信业务 *** 系统集成和电信支撑 *** 系统集成业务; 承担工程投资额500万元以下电信基础 *** 系统集成业务.

(三)通信建设项目招标 *** 机构

甲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各种规模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 *** 业务.

乙级: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工程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通信建设项目招标 *** 业务.

(四)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

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担连接至公用通信网的用户通信管道,用户通信线路,综合布线及其配套设备等的工程建设.

二,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

(五)企业资质标准

1,监理企业甲,乙级资质设电信专业,通信铁塔专业,丙级只设电信专业,企业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填报申请专业.

2,主营业务不是招标 *** 业务的企业(如设计,监理等企业)申请增项招标 *** 资质,企业内应设专门负责招标 *** 业务的机构,且负责招标 *** 的工程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

3,按照规定,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应是专门从事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电信设备制造企业不得领取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4,企业首次申请乙,丙级资质的,不考核业绩.经审查合格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

5,企业申请升级的,应考核其取得原级别资质证书后完成的业绩.

6,企业资质过期后重新申请的,须考核业绩;审查合格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

7,部2号令实施之前,已取得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在2010年底之前,达到新的资质标准中安全生产人员数量要求.

(六)个人资格标准

1,同等专业水平

未取得职称的人员,可按照下列条件,提供国家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经核对原件),审查合格后,可视同达到同等专业水平相应职称:

(1)初级职称:中专毕业7年;大专毕业3年;本科毕业1年;硕士以上学位毕业.

(2)中级职称:大专毕业7年;本科毕业5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3年;博士学位毕业.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工程建设时,讲师,助理研究员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中级职称.

(3)高级职称:本科毕业12年;硕士学位或双学位(学士)6年;博士学位毕业3年.具有教学,研究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工程建设时,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可等同于工程系列的高级职称.

(4)技术员按初级职称, *** 及以上按中级职称考核.

2,相近专业

(1)通信工程类相近专业:计算机,电子,软件,信息工程, *** 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通信,电子工程,无线通信,数据及多媒体,计算机应用,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2)经济类相近专业:管理,金融,国际贸易,经济,统计,审计,会计等专业.

(3)工民建相近专业:结构,土木等相关专业.

3,若职称证上无专业,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

4,职称证书与学历证书专业不一致,其中证书之一达到相关专业要求的可予认可;

5,职称为聘书的不予认可.

6,尚未办理完转业,复员手续的军人,不能作为企业有职称人员申报;持退休军官证的有职称人员,可作为有职称人员申报.

7,社会保险证明要求.

(1)总体要求:提供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经核对原件),社会保险证明应体现所在企业名称,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投保期限以及险种名称等具体内容,并盖有社保局印章.下列情况可视同社会保险证明齐全:

(2)若企业聘用的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原单位退休证明,现单位聘用合同;若企业聘用的是内退人员,需提供内退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及现单位聘用合同,可视同社会保险证明齐全.

(3)申报单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为本企业员工,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上级单位统一缴纳社保,除需提供上级单位统一缴纳社保证明外,还应提供上级单位人事证明材料,证实人员人事关系属于申报单位.

8,聘用期满一年的人员可认定为企业在职人员.年龄超过60周岁的人员不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认定.

9,企业技术负责人若主管副总工程师达到技术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可视同企业技术负责人达标.

10,个人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概预算人员,安全生产人员等)所在企业名称应与申报企业资质名称相同.个人资格证书与所在企业名称不符,在资质审查中该个人资格不予认可.

11,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要求的高工,高经,通信概预算人员可以是监理工程师,也可以是监理工程师以外的人员.

12,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为通信及管理相关专业的认可为电信工程专业,工民建相关专业的认可为通信铁塔专业.

三,持有资质证书的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合并办理资质证书有关问题

(七)发生以下情况,按照资质变更程序办理:

1,企业整体改制;

2,企业合并后资质等级无变化的.

(八)发生以下情况,企业重新申请资质:

1,企业合并后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

2,企业分立成两个及以上新企业的;

3,企业的部分资产,人员,业务等分立设立一个或几个新企业,原企业仍然存在的,原企业和新企业均应分别申请资质,需提交业绩时,分立各方应提交原企业代表业绩不可重复,法律责任承继分割情况的证明.若原企业不再拥有资质,原企业应提出注销其所拥有的资质.

四,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和个人应当如实填写资质申请表,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企业报送的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相关证明材料印章或印鉴不全或无法辨认,以及提供的人员资格证书或身份证等复印不清,照片无法辨认的,可不予受理.

(九)申请企业资质报送纸质材料的要求

1,资质申请表一式2份,应单独装订,管局负责初审后报部的,一份报通信发展司,一份留存管局.

2,附件材料一套.附件材料应设目录和页码,并按综合卷,人员卷,业绩卷,补充卷(需要补充材料时提供)等内容分别装订成册,一册不够的可分成几册装订.

(1)综合卷内容及顺序要求:

①目录表(应标明所附文件的页码);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④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新申请企业不提供);

⑤企业章程(加盖股东印章,法人代表签字)复印件;

⑥企业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⑦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⑧购买或租赁计算机,设备,交通工具等相关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⑨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⑩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提供);

(2)人员卷内容及顺序要求如下:

①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经济类人员,安全生产人员(申报通信 *** 信息系统集成,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时提供)名单表(应与申请表顺序一致);

②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文件

每个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人员)证书,劳动合同,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单位所有人员是一份社会保险证明,请在人员名单表中注明保险单的顺序号,只提供一份社会保险证明即可,无需在每个人员证书后附保险证明,但应在保险证明的人员名字前注明其对应的申请表中人员名单的顺序号)需装订在一起.

个人资格证书曾经办理过变更,还应同时附变更页,否则视同未办理过变更.

(3)业绩卷内容及顺序要求

①工程项目名称清单表(应与申请表所列项目顺序一致);

②一个工程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工程招标合同(申请招标 *** 资质时提供),应装订在一起;再按照工程项目名称清单表的顺序装订下一个工程项目的业绩材料.

(十)企业业绩报送要求

1,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和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项目委托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并经核对原件);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若企业提供的工程合同无法反映工程投资额,应补充体现工程投资额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招标 *** 机构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 *** 合同(合同应包括 *** 投资额)和中标通知书.

(2)申请招标 *** 资质时报送的专家库人员,应附聘请专家的身份证及聘用确认书复印件.

(3)主营业务不是招标 *** 业务的,申请增项招标 *** 资质的,除应提供招标 *** 业务专职人员申请材料,还应同时提供主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情况表",专职机构的人员与主业人员不得重复.

3,监理企业

(1)业绩证明材料报送材料同(十)1要求.

(2)个人证书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应提供在本单位注册且加盖执业印章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十一)申请个人资格报送求材料要求

1,个人申请材料附件要求原件扫描.

2,个人资格申请应通过所在单位(不得通过分公司)统一上报注册所在地通管局.

3,申请人所在单位未取得监理企业资质,申请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应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申请《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通信建设工程师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网上审批通过后,应尽快报送审批合格人员的照片,照片应是一寸免冠证件照(非红底).

(十二)持有资质证书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后,需要重新核定资质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改制,合并,分立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按照申请资质证书的要求提交材料;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4,对于企业合并后申请资质的,应提供合并前原始各方企业的法人资格注销证明.

五,企业资质,个人资格续办有关问题

(十三)企业资质证书续办

1,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延续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企业资质应当提交的全部资料;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企业资质有效期届满后按原级别申请续办,审查合格的,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审查不合格的,原有资质证书到期作废.

3,续办时提出升级的,审查合格的,资质证书有效期2年;如达不到升级条件的,原资质证书到期作废.

4,企业填写续办申请表时,可在申请表的"企业申请业务范围及等级"栏中,写明"本企业达不到所申请资质等级的,同意降低一级"字样.在该企业达不到所申请的资质等级时,审批部门可考核其降级后是否达到标准,如达到低一级标准的可批准其降低一级资质.

(十四)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续办

1,资格证书有效期限届满后需要延续的,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照个人资格申证书申请渠道向企业所在地省通管局提出延续申请,并通过网上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资格证书延续申请表;

(2)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

(3)加盖继续教育合格印章的原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2,续办符合条件的,将重新核发个人资格证书.

六,证书遗失补办及变更

(十五)企业资质,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遗失补办

1,补办渠道按照证书申请渠道办理.省通管局受理且审查同意的,将补办纸质材料寄通信发展司,通信发展司负责打证后寄回.

2,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寄送通信发展司,一份留存管局:

(1)企业资质个人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

(2)报纸或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的原件;

(3)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十六)企业资质证书变更

1,变更程序按照企业资质申办渠道办理;

2,企业在本省变更相关信息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变更信息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名称变更的还需提供资质证书正本原件);

(4)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企业整体改制变更的需提供企业改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②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任命文件及本人身份证,职称和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复印件;

3,企业注册地跨省变更的,企业应通过变更后所在省通管局提出申请,由变更后所在省通管局负责办理变更手续.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变更前原资格证书所在地省通管局同意变更并加盖印章的《企业资质变更信息申请表》原件;

(2)资质申请表;

(3)资质申请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企业资质变更前原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注销证明.

(十七)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证书变更

从2009年6月1 日起,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证书变更均通过网上受理,审查.

1,需通过网上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资格信息变更申请表》;

(2)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3)变更内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工作单位变更需提供调入,调出证明;职称变更需提供职称证书;监理专业变更需提供相应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4)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

2,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在本省变更的,申请渠道办理如下:

(1)申请人所在企业将个人变更资料通过所在单位注册的网址上传至省通管局(同时将纸质材料提交省通管局);

(2)省通管局在网上填写审查意见后上传至通信发展司,通信发展司不定期在网上公布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3)对审查合格的资格证书有变更页的,由省通管局在原资格证书原件变更栏内填写同意变更意见并盖章;资格证书无变更页的,由省通管局将原资格证书寄至通信发展司重新打证(申请人应同时寄送一寸非红底免冠证件照).

(4)未经通信发展司在网上公布的,变更无效.

3,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证书需要跨省变更的,申请人应通过变更后所在省通管局提出申请.除提供 (十七)1要求的材料外,还应上传变更前原资格证书所在地省通管局同意变更并加盖印章的《个人资格信息变更申请单》原件扫描件,由变更后所在省通管局负责办理变更手续.

(十八)安全生产人员证书有关问题

1,安全生产人员证书变更,丢失补办,申请人应填写《个人资格信息变更申请表》,按照原申请渠道办理相应手续.

2,跨省变更的,申请人应通过变更后所在省通管局提出申请,提供原证书,以及变更前证书所在地省通管局同意变更并加盖印章的《个人资格信息变更申请单》,变更后所在省通管局办理变更手续.

3,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由于职位变动等原因,需变更证书类别的,应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重新申请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按照《通信建设工程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规〔2005〕398号)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七,继续教育有关问题

(十九)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在取得资格证书5年有效期内应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

1,国家和部近期颁布的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及通信工程建设规范;

2,《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工信部规〔2008〕75号);

3,工程造价管理新理论,新 *** ;

4,通信建设概预算的案例分析;

5,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的职业道德.

(二十)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通信在取得资格证书5年有效期内应接受一次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内容包括:

1,国家和部近期颁布的与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通信工程建设规范;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新技术,新业务;

4, 通信监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5, 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二十一)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和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定额质监中心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设计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以面授为主,待条件成熟时,可组织网上教育.

(二十二)参加继续教育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组织继续教育的实施单位在《通信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加盖继续教育合格印章.

(二十三)负责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单位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组织继续教育工作情况报部通信发展司备案。

急!!!通信工程企业资质

通信施工资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所颁发的用于通信工程施工专业等级确认的一系列资质证书,包括: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

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认定

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认定

通信建设项目自行招标机构和招标 *** 机构资质认证

!!!!!!根据你的提问,应该重点申请通信工程施工资质,也就是《 *** 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申请 *** 如下:

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申报企业使用统一流程

(一)申请注册账号

申请单位必须在系统网站上注册账号后,方可申报企业资质、个人资格,步骤如下:

(1)访问“通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登陆信息产业部网站(),进入“行政许可”栏目,在该页中查询: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监理。点左侧在线办理进入“通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页面。

(2)打开“通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页面后,点击“注册用户”。

(3)弹出的窗口中,点击“选择“后,按“添加”按钮,填写企业名称。

(4)申报企业分为信息产业部负责受理的中央管理企业和各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受理的企业。

(5)申报企业要如实的填写注册信息,确保联系电话和Email经常使用,以便受理机关及时与申报企业进行联系;

(6)申报企业注册后,受理机关负责核查申报企业注册信息,经核查无误后,系统自动将核查情况发送至申报企业注册的Email信箱。

(7)申报企业收到Email确认信后,表示注册账号成功。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陆“通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了。

(二)填写资质申报材料

(1)登陆“通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点击“下载中心”。根据申报资质的类型,在下载中心页面中分别下载“资质申请客户端”和“个人资格申请客户端”软件。

(2)填写个人资格申报资料:

企业人员申请通信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或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证书应下载“个人资格申请客户端”软件,安装并运行该软件后,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将该软件产生的申报文件交给本单位专职人员负责汇总。

企业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本企业人员填写的申报文件,下载“资质申请客户端(企业版)”软件,安装运行后,使用 “资质申请客户端(企业版)”软件汇总个人申报文件。

(3)填写企业资质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专职人员下载“资质申请客户端(企业版)”软件,安装运行后,点击工具栏中的“新建”,选择申请资质类型后,即可填写企业资质申报信息。

(三)上传申报信息

每季度的前21天(15个工作日)

(1)上传企业资质申报信息

使用“资质申请客户端(企业版)”填写申报信息后,点击工具栏中“上传”按钮,输入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后,即可上传;

(2)上传个人资格申报信息

个人资格申报信息不能通过“个人资格申请客户端”直接上报,需要提交给其所在单位,由单位使用“资质申请客户端(企业版)”统一汇总,并填写单位意见后,再进行上传,上传操作流程参考上传企业资质申报信息流程。

(四)上报书面申报资料

申报企业资质,通过软件上传申报信息后,应当向受理机关省通信管理局上报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个人资格上传电子信息即可,不必上报书面申请材料。

(1)访问“通信规划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进入“下载中心”,下载申报表格。

(2)填写、打印申报表格,并准备附件材料。按照要求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递交受理机关。

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

序号

3

项目名称

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其中,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法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实施乙级、丙级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将审批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

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许可条件

一、申请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预登记文件)。

(二)专门从事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业务的企业。

(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与人员规模相适应的工作场所。

(四)具备承担相应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业务的计算机、设备、交通工具及质量检测手段。

(五)符合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甲级

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6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8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5人,工程师不少于3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5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0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4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30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8人。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5、业绩:企业近2年内完成2项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或者4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工程项目。

(二)乙级

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4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0人,工程师不少于2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20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5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3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15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6人。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5、业绩:企业近2年内完成2项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者5项投资额4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但首次申请乙级资质的除外。

(三)丙级

1、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有2年以上从事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工作经验,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工程师不少于15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者技术员不少于15人,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经济系列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8人。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人数不少于2人;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数不少于10人;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不少于4人。

4、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5、业绩:企业近2年内完成5项投资额2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但首次申请丙级资质的除外。

程序和期限

一、申请程序

(一)申请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预登记文件复印件(提供工商预登记文件的,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的验资证明文件)。

3、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购买或者租赁计算机、技术装备、交通工具等相关设备的发票复印件。

5、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7、《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9、上述第5、6、7、8项所列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10、相关业绩的工程合同和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但首次申请乙级以下资质的不需提交)。

申请人应当提供上述证书及材料的原件,交由受理单位验证后退回申请人。

(二)为方便申请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管理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乙级、丙级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申请材料;其他企业申请甲级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可以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报送申请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初审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三)申请企业资质采用 *** 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应当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信息系统上传申请表。申请表上传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连同附件等纸质材料一起报送。

二、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一)首次申请或者升级资质的,受理期限为每季度之一个月的前15个工作日。

(二)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依法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不能在审查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经其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可以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中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情况、承担过的工程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企业承担通信信息系统集成的能力进行实地考核。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依法不计算在审批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申请人。

三、延续、变更及补办程序

(一)延续程序

1、首次申请或者升级取得的《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2年,企业取得资质2年后可以提出升级申请。续办取得的《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2、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需要延续的,企业应当在《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通信信息 *** 系统集成企业资质应当提交的全部材料。

(2)原资质证书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另外你申请到这个资质是不够的,你既然可以通信施工,就可以承接通信 *** 的代管和维护项目。这就需要《 *** 托管资质》,这个资质必须有上一个资质作为前提,也就是说你如果没有上一个资质你就不能申请这个资质。

通信施工资质说白了就是承接所有的通信工程施工的一个确认证书,你只有取得这个资质才能有级别,人家业主根据你的级别在做决算的时候才有法子付钱给您。

要是你觉得我说的不充分,你加点分数,我在和你多聊会儿(*^__^*) ,我就是干这个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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