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包头市腾达地质勘查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要求,我局对包头市腾达地质勘查有限公司、内蒙古广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绘宇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耀宇测绘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单位的测绘资质申请、基本信息变更、人员变更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包头市昆区团结大街129号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监督 *** :0472-6978790
公示期后如无异议或其它问题,请以上资质单位凭单位法人账号登录自治区“蒙速办”APP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自2025年12月25日起,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咨询 *** :0472-6978790
附件:蒙速办查询测绘资质证书操作指南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zrzyj.baotou.gov.cn/info/1046/1261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