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平县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督管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介机构规范执业,保证测绘成果质量,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凡在本县区域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的公司和从业人员,须向和平县自然资源局申报测绘资质信息登记,经我局审核信息真实无误并做好登记后方可开展测绘业务。我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二、登记地址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四楼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
三、登记条件
(一)需在和平县注册公司或设立分公司,且在本县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
(三)测绘公司的测绘作业人员,必须实行专职。严禁借用外单位资质证书及测绘人员进行测绘。
四、登记废除
测绘中介机构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我局将不再采信其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并取消其在我县的登记信息:
一是测绘成果经审核不合格累计达三次;
二是被委托人有效投诉累计达三次;
三是测绘资质年审不合格的;
四是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弄虚作假经查属实,受到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的。
附件:
3.委托书.docx
4.授权书.docx
5.河源市和平县自然资源日常测绘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docx
联系人:徐华生
联系电话:0762-5631644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