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鲁自然资规〔2019〕6号)要求,在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估,以及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地核查和推荐的基础上,经省级实地抽查、材料审核和社会公示,共有33家矿山通过遴选,纳入山东省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第四批)。
附件:山东省省级绿色矿山(第四批)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19日
附件:
原标题: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姚家岭铁矿等矿山纳入山东省省级绿色矿山名录(第四批)的公告
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209/t20220920_4067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