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国土空间规划院、省国土空间数据和遥感技术研究院,厅机关有关处室:
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扛牢政治责任。要始终突出政治引领,增强不动产登记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创建具有政治性、人民性、实效性,突出不动产登记职业特色与时代风貌的“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以“党建+业务”“党建+服务”“党建+发展”为抓手,把思想上的重视通过具体有效的举措,转化为落实的成效,统筹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展。
二、擦亮登记服务窗口。发挥窗口政务服务前沿阵地作用,加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登记环境配置,发挥窗口法治服务兜底作用。激发创新性,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专业人才培养和团队精神培育,加强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锻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不动产登记队伍。把不动产登记窗口建成服务群众的“最美名片”。
三、坚守廉政风险底线。依法依规开展不动产登记,切实做到确实权、颁铁证。认真落实《通知》不动产登记“六不准”要求和各项廉政纪律,守住底线,不碰高压线。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登记智能化水平,建立自动风险预警和发现机制,更大程度降低岗位风险。加强案例教育、警示教育,建立风险防控、整改、查处、上报机制,打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等不起”“坐不住”的危机感,落实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之一责任人职责,把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与 *** 形象结合起来,把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与为人民服务宗旨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常抓不懈。
省自然资源厅将依据《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量化考核责任清单》,每年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估、窗口明查暗访、营商环境建设成效评价等工作开展考核,对作风常态化建设成效显著的,予以积极推广。因制度缺失、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的,在相关考核中予以惩戒。
附件:1.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量化考核责任清单
2.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9月21日
原标题: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ywdt/tzgg_29303/202209/t20220926_40771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