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等3家单位
5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之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的规定,我部对第六批申请审查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2家单位的4个申请审查结果进行调整,4个申请予以通过;对第六批申请审查结果公示期间收到举报涉及的1家单位的1个申请进行核查,经核查举报事项不属实,该申请维持通过的审查结果。现对上述通过单位申请予以公告。
资质申请予以通过单位的证书将由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邮寄送达。联系单位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010-66558739
自然资源部
2022年8月17日
原标题:自然资源部关于湖南省遥感地质调查监测所等3家单位5个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申请审批公告
链接:http://gi.mnr.gov.cn/202208/t20220819_2756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