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兴安县银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钨矿等5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兴安县银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钨矿等5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兴安县银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省四川盆地金华镇油气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西鄂尔多斯盆地子洲气田麒麟沟区块天然气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4 | 内蒙古富勒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达茂旗分公司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大嘎山石墨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5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田巴彦勘探开发分公司内蒙古河套盆地巴彦油田石油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
自然资源部
2022年8月25日
原标题:自然资源部关于兴安县银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钨矿等5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链接:http://gi.mnr.gov.cn/202208/t20220827_2757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