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2022-09-09 自然资源部动态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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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对《新疆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已通过专家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自然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 董立功
  电   话:010-68047629
  传   真:010-68048099
  邮   箱: kflyfa@sinooilgas.org.cn   

新疆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部官网
    原标题:新疆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链接:http://gi.mnr.gov.cn/202209/t20220909_2758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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