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测绘管理规定
之一条 为加强昆明市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云南省测绘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昆明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昆明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基础测绘、专业测绘管理工作。
市属各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辖区内的测绘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昆明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三条 凡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国家基础测绘、各有关部门从事的专业测绘及城市测绘活动和使用本市辖区内的测绘成果、成图的单位与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从事国家基础测绘活动,必须按国家基准,国家统一规划和统一技术标准执行。
从事专业测绘应采用国家测绘技术标准或者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部颁技术标准。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非城市测绘的有关专业测绘时必须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采用城市统一基准;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城市规划区外进行专业测绘时,必须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事城市测绘应采用国家建设部颁测绘技术标准及关国家标准和昆明市城市测绘的“五个统一”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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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使用“1987年昆明坐标系统”和“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二、统一技术标准,采用《城市测量规范》和国家标准图式及昆明市有关测绘技术补充规定;
三、昆明市地形图统一分幅及编号;
四、城市测绘资料统一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和管理;
五、《城市测绘资格》统一认证;第五条 城市测绘——是专业测绘之一,是指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而测绘的总称,执行国家建设部颁技术标准。
城市测绘主要内容有:城市平面控制测量、城市高程控制测量、城市地形测量、城市航空摄影与遥感测量、城市系列地形图编绘及制印、城市工程测量(城镇规划定线测量、征地拨地界址测量、城市工程测图、市政工程测量、建(构)筑物定位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下人防工程测量、城市地下铁道及地下工程测量、城市环境保护工程测量、水下地形测量、城市地壳形变测量、建(构)筑物沉降与形变测量、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各种专题地图的编绘制印、城市权属界线测量(城市房藉界址点测量)、城市(镇)地藉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量等。
城市测绘必须由取得城市测绘资格的专业测绘队伍承担。第六条 本市行政辖区内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依法测绘的人员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第七条 昆明市基础测绘与城市专业测绘规划分别由市及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经同级人民 *** 批准后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编制部门组织实施。
市及所属各县(市)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 *** 规定的职责分工,分别编制本部门的专业测绘规划,经同级人民 *** 批准后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编制部门组织实施。第八条 地藉测量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土地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第九条 我市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第十条 城市地下管线测绘规划及片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编制。
全市、县(市)性的综合管网图,根据各专业管线测绘成果、由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绘与管理。第十一条 房藉测绘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管理部门编制。第十二条 基础测绘项目、城市专业测绘指令性项目,实施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安排。
未列入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的测绘项目,实行有偿服务,按国家测绘局制定的现行《测绘收费标准》执行。第十三条 县(市)级基础测绘管理及城市专业测绘管理限额为:地形测量1:500 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 3平方公里以下、1:2000 5平方公里以下、1:5000 10平方公里以下,以及相应的加密控制测量、及县级重点工程和小型工程测量。第十四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已有基础测绘成果、成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向社会提供使用;对市级(含市级)以下各单位使用基础测绘资料进行归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秘密级以上的测绘资料进行保密检查。
对城市专业测绘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和提供使用、技术设计方案审批、测绘成果、成图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外立面方案设计需要资质吗
外立面方案设计需要资质的,外立面的方案设计需要专业人员进行设计,是需要资质的。
改建房屋是否需要一定资质?
各个地方的法规不同 但是一定要有资质评定
之一条 为美化娄底城市市容,规范城区临街房屋改扩建秩序,遏制市区临街房屋擅自改建、扩建等违法建设现象,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未到市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而擅自对街道两侧临街建筑进行房屋改造。
第三条 临街房屋改造包括:
(一)改变原有房屋用地性质,将住宅(含底层煤房、车库等)、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等非商业用地的房屋改、扩建成商业门面的;
(二)房屋扩建超过原有用地范围且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
(三)在原有建筑上加层或扩大建筑规模的(包括将临街走廊改建成商业门面的);
(四)改变临街立面或有较大结构调整的房屋装修;
(五)将临时建筑改为永久性建筑,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临时棚点改造成商业门面的;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四条 临街建筑确需改造且符合房屋改造条件的,持有效证照和相关文件,经规划、国土、建设等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动工改造。
第五条 临街建筑改造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符合娄底市城市规划的要求;
(四)符合公众利益不受损害的要求;
(五)符合房屋结构安全的要求;
(六)符合市容市貌的要求。
第六条 临街建筑存在下列情况,不得进行改造:
(一)房屋已存在安全隐患、结构不允许或房屋改造后对原有建筑产生安全隐患的;
(二)改、扩建房屋垂直投影(包括踏步、台阶,挑廊、广告、招牌、房屋装饰等)占用道路红线或占用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的;
(三)没有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的;
(四)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
(五)房屋改造设计有碍市容市貌的。
第七条 房屋原地改造但改变了原有土地使用性质和改变原批准用途的(如将原有行政划拨土地改为商业用地等),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福利房须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相关立项改造文件,私有房屋须持个人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原件和相关文件,到市规划局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二)持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文件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有关变更手续;
(三)持房屋改造设计文件到市规划局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有关手续;
(四)按建设规模大小,凭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等有关资料到市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五)竣工验收后,凭市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有关许可证和相关资料,到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第八条 临街房屋扩建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屋加层或底层降低标高,必须取得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院有关建筑结构允许的证明,才能办理规划建设等报建手续;
(二)房屋改、扩建且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先办理土地使用性质改变审批手续后,再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三)房屋改扩建未改变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且未超过原批准用地面积的,只需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
第九条 临街房屋外立面装修按建设工程报建程序办理。
第十条 临时建筑改为永久性建筑或改为商业建筑,须先办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有关审批手续后,才能办理建设工程报建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 临街房屋改造凡未办理规划、国土、建设报建审批手续的,按违法建设工程处理。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由娄底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报建项目需要什么资质?
房地产项目前期手续十分繁杂,涉及规划局、 建设局、国土局、发改委、人防、消防、园林、市政、交通、交警、环保局、水利局、自来水、电力局、教育局等众多部门;不同性质的项目审批方式的有所差异,审批标准及结果会有很大不同……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前置条件:
①企业或组织申领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②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立项批文)
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申请新旧章、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委托书)
相关材料:
①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用地红线图(规划核实确认)
④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⑤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审批部门:规划审批处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①营业执照(注册地、公司章程等)
②地名命名(注明地名寓意诠释、避免繁体、谐音字)
③土地用途、面积、地块位置命名(边界与取得土地时原始资料进行复核)
④项目立项(营业执照、建安投资、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 期利息、铺底流动资金、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其他)
⑤幼儿园项目需要项目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文本、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文件、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保局出具的环评审批意见)
支持部门:集团、行政、设计、营销策划、成本
#2
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前置条件:
①土地款支付(合同签订时间的30天内支付之一笔, 之一笔款后2.5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款 )
②契税支付(契税3%,印花税0.05%,土地款付清后缴纳)
相关材料:
①申请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④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⑤土地出让金、契税交付凭证
⑥成交确认书与拍卖须知
⑦宗地测绘成果报告(宗地取号:土地款付清、提供用地批准通知书、交地记录表)
⑦宗地图
⑧国有土地交付记录(土地出让金交清)
⑨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出让金交清)
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⑪规划用地红线图
部门:国土资源局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①资金审批
②宗地测绘
支持部门:集团、财务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方案审查阶段:
前置条件:规划局已完成对设计方案文本的初步审核;
上会材料:总平图、区位图、鸟瞰图、交评、日照分析、经济技术指标;
审批部门:经规划审查后,规委会上会讨论,联审会议。
审批时限:通过后7日内下发会议纪要;
会议条件:
①总平图及经济技术指标;
②鸟瞰图
③立面效果图(至少提供三个方案含街景、平、立、剖)
④夜视图
⑤设计单位相关资料
⑥交通评估报告
⑦扩初设计:设计说明、建筑总平面图、平立剖图等装订成册
注意事项:
①单体建筑平面图外边线标准尺寸与总平图标准尺寸一致;
②单体建筑立面图应与立面报批效果一致;
③整体地下室分期建设,应有明显界限;
方案联合审查涉及部门:规划、国土、水利、环保、物管处、园林处、市政处、住建、发改委、消防、人防、交警(交通、公交)、教育、电力、供水等
过程重点:
①设计方案文本(外立面效果规划内审会、市 *** 意见、联合审查)
②消防设计(设计单位资质、消防设计图纸、消防专篇、外保温专篇 )
③人防设计(人防设计方案总平图、应建人防面积核算表、 地下室战时功能和防护等级确定 )
施工图及图审:施工图纸,节能评估报告与专家会审意见等资料
① 建筑设计施工(节能计算书)
②人防设计施工图(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涉及方案、阴影区分人防区和非人防区战时平面图、应建人防面积核算、人防等 级确认)
③消防设计施工(消防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消防给水总平图图、消防专篇、外保温专篇)
注:消防部门审查点:道路的转弯半径;登高面与消防配套;地上、地下的防火分隔;疏散口的方向。
二、工规证申领阶段:
前置条件:
①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②联合审查会议纪要
③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核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④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申请材料:
①申请表
②使用土地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规划签署确认的设计文本)
⑤经图审的施工图纸(含建筑、消防、人防)
⑥图纸审查报告合格书与备案表
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民用建筑节能意见(节能审查意见书)
⑧人防部门施工图审查意见(图纸审查合格书)
⑨消防部门施工图审查意见 (图纸审查合格书)
⑩日照影响分析报告
⑪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交警部门意见)
⑫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审批部门:规划审批处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公示10日)
注意事项:
①施工图图审
②房屋预测绘报告
注意事项:
①)施工图图审(绿建设计表(绿建专篇)、图纸质量、设计方配合)
②房屋预测绘成果
③物业用房确认单(明确位置、面积,布置合理性)
④提供绿地率审核单(绿地率达到30%)
⑤消防、人防审查意见(应建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项目报批审批表、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或消防设计备案)
⑥环评批复
⑦水土保持报告批复(如占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5万立方以上的,报告书 )
⑧规费缴纳凭证(基础设施配套费住宅6元/m2,商业110元/m2,办公及地下80元/m2)
⑨提供土地款支付凭证
支持部门:集团、 设计、工程、财务、物业
#4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前置条件:
①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
②监理备案合同
③施工备案合同
④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⑤免招标流程审批(中标通知书、如有国有资产,需按招投标程序)
申请材料:
①申请表
②《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证》、《用地批准通知书》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④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的批准手续
⑤备案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含消防、人防核准)
⑦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含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农名工资保障金、工伤保险等
⑧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付款担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无工程款拖欠承诺书
审批部门:住建审批处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①施工图图审
②房屋预测绘报告
③未批先建项目,工程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土方外运进出车辆覆盖,场地冲洗、做好围挡、控
尘、排污口沉浆避免直排等
支持部门:集团、工程、成本、设计
#5
商品房预售证
前置条件:
①工程形象到达预售条件
②监管协议签订
③物业维修资金预付款缴纳
④预售价格意向确定
申请材料:
(1)预售方案
①预售价格
②项目资金监管协议(工程投资额、总投资额、建安成本、配套费用、其他)
③预售的投资造价
④住宅质量保证书、产品说明书
⑤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物价局)
⑥工程形象进度(投资额达25%以上监理证明、全年工程形象进度、现场进度满足)
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临时管理规约(物业备案合同)
⑧物业用房确认情况联系单(申报资料、总平图、规划设计条件、物业用房所在层图、预测绘成果、规划许可证、规划审 批表,土地出让金交清单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预缴10%)
⑨施工总进度计划表
⑩总平图
⑪现场勘察情况审核表
⑫担保函、公积金承诺书
(2)预售定价
①销售意向定价
② *** 调控区间
③楼面价、建安成本、配套等成本分析
(3)预售申请
①商品房预售方案、
②商品房预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总投资额、工 程投资额、预售类别、套数等)
审批部门:住建局(房管处、审批处)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①预售方案编制(预售进度)
②预售价格沟通
③开盘方案及开盘价格
④预售证申领10日内开盘
⑤预售房源价格基本按照方案价格表预售,预售申报价格一年内不调整,且商品住宅实际销售价格不高于、或低于预售申报备案价格的10%。商铺实际销售价格不高于预售申报备案价格的20%,低于预售申请备案价格无下限要求。
⑥开发资质为暂定级资质,集团做担保若破产、解散等清算情况发生后的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的担保
⑦公积金承诺公示(现场公示:限绝、阻扰、拒绝申请公积金贷款)
支持部门:集团、工程、成本、财务、营销、物业
结束语:房地产的开发周期较长,以上所述的五证为房地产开发前期工作的前段的主干线,过程中还涉及临水、临电、 临时占道等等一系列审批就此不一一展开。前期工作从土地获取、项目施工、销售、竣工验收及房屋交付,贯穿整个项目的开发周期,配合及协助着项目各项进度推进、整个楼盘如期交付。
来源:投拓狗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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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
免费试用中指·地主
进行10米高建筑外立面石材维修施工需要什么资质
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额不超过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类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 首次办理是三级
三级资质标准:
1、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项额50127;万元以上防腐保温工程施工, 工程质量合格。
2、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防腐保温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净资产300万元以上。
4、近3年更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建筑工程项目必进行的13个专项验收?
基于某地区的工程项目实例,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汇总了建筑工程项目需要进行的13个专项验收,看看都有哪些?(注:由于不同地区对专项验收的要求有所不同,请以当地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01规划验线
· 验收条件
工程所在场地达到“三通一平”条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放线,并出具《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
·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填写完整的《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附《建设工程测量成果报告书》),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获得许可后,方能进行后续施工。
02规划验收
· 验收条件
建设工程主体和外立面完成,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机构测绘,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室外道路、管网、园林绿化已完成。
·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件批准的内容,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和环境建设之后,填写《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报表》,按规定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2)规划监督检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查验,经验收合格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证件附件上签章。
03电梯验收
· 验收条件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完毕并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 验收程序
1)电梯使用单位持核准的开工报告和有关资料向检验机构提出验收申请检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检验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排检验。
2)电梯安装、改造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由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发给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04消防验收
· 验收条件
室内防火分区(含封堵)、防火(卷帘)门、消火栓、喷淋(气体)灭火、消防指示灯、消防报警、电气等系统完成联动调试,室外幕墙防火构造、庭院环形路、室外接合器等完成,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消防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消防检测报告书。
·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B.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C.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D. 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E. 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F. 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G. 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现场消防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消防认可文件。
05人防验收
· 验收条件
地下人防工程已完成通风、灯具、人防门安装,并自检合格,如:人防工程室外口及 “ 三防设备 ” 不具备条件,可出具缓建证明及暂不安装证明。
·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天书面通知当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或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与监督,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06室内环境验收
· 验收条件
1)室内装饰完成设计内容,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并签定合同;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游离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24h后进行。
·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环境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报告》。
07建筑节能验收
· 验收条件
1)承包单位已完成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
2)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取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3)采暖、通风与空调、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的检测,且应有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 验收程序
1)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提前3天通知市墙革节能办到场监督。
2)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A. 《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
B. 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
C.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凭证;
D.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复印件。
08无障碍设施验收
· 验收条件
完成设计图纸无障碍设施内容,并自检合格。
· 验收程序
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无障碍设施进行验收。未按规定进行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09供电验收
· 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电企业审核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定《供电用电合同》。
10燃气验收
· 验收条件
施工、供货单位按照供燃气设计图纸内容完成,并自检合格;签定《供气用气合同》。
11供水验收
· 验收条件
经批准的中水设施已联合调试、运转正常,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已安装完成,并已冲洗和消毒;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水样检测部门取样检验,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签定《供水用水合同》。
12防雷验收
· 验收条件
接地、屋面、幕墙、金属门窗避雷系统完成设计内容,并自检合格;建设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 验收程序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A.《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B.《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C. 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D.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E. 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F. 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2)许可机构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13工程档案预验收
· 验收条件
承包单位已完成图纸和施工合同内容,且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工程资料(含竣工图)准确、完整。
· 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按照归档分工分别编制《基建文件卷》、《监理文件卷》及《施工文件卷》,各分包单位编制各自合同范围内工程内容的《施工文件卷》,提交总包单位汇总;其中:竣工图由总包单位绘制,或建设单位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
2)建设单位汇总各单位资料,形成初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建筑工程项目必进行的13个专项验收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中达咨询,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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