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测绘管理规定
之一条 为加强昆明市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云南省测绘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昆明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昆明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基础测绘、专业测绘管理工作。
市属各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辖区内的测绘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昆明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三条 凡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国家基础测绘、各有关部门从事的专业测绘及城市测绘活动和使用本市辖区内的测绘成果、成图的单位与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从事国家基础测绘活动,必须按国家基准,国家统一规划和统一技术标准执行。
从事专业测绘应采用国家测绘技术标准或者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部颁技术标准。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非城市测绘的有关专业测绘时必须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采用城市统一基准;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城市规划区外进行专业测绘时,必须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事城市测绘应采用国家建设部颁测绘技术标准及关国家标准和昆明市城市测绘的“五个统一”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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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使用“1987年昆明坐标系统”和“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二、统一技术标准,采用《城市测量规范》和国家标准图式及昆明市有关测绘技术补充规定;
三、昆明市地形图统一分幅及编号;
四、城市测绘资料统一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和管理;
五、《城市测绘资格》统一认证;第五条 城市测绘——是专业测绘之一,是指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而测绘的总称,执行国家建设部颁技术标准。
城市测绘主要内容有:城市平面控制测量、城市高程控制测量、城市地形测量、城市航空摄影与遥感测量、城市系列地形图编绘及制印、城市工程测量(城镇规划定线测量、征地拨地界址测量、城市工程测图、市政工程测量、建(构)筑物定位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下人防工程测量、城市地下铁道及地下工程测量、城市环境保护工程测量、水下地形测量、城市地壳形变测量、建(构)筑物沉降与形变测量、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各种专题地图的编绘制印、城市权属界线测量(城市房藉界址点测量)、城市(镇)地藉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量等。
城市测绘必须由取得城市测绘资格的专业测绘队伍承担。第六条 本市行政辖区内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依法测绘的人员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第七条 昆明市基础测绘与城市专业测绘规划分别由市及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经同级人民 *** 批准后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编制部门组织实施。
市及所属各县(市)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 *** 规定的职责分工,分别编制本部门的专业测绘规划,经同级人民 *** 批准后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编制部门组织实施。第八条 地藉测量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土地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第九条 我市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第十条 城市地下管线测绘规划及片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编制。
全市、县(市)性的综合管网图,根据各专业管线测绘成果、由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绘与管理。第十一条 房藉测绘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管理部门编制。第十二条 基础测绘项目、城市专业测绘指令性项目,实施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安排。
未列入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的测绘项目,实行有偿服务,按国家测绘局制定的现行《测绘收费标准》执行。第十三条 县(市)级基础测绘管理及城市专业测绘管理限额为:地形测量1:500 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 3平方公里以下、1:2000 5平方公里以下、1:5000 10平方公里以下,以及相应的加密控制测量、及县级重点工程和小型工程测量。第十四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已有基础测绘成果、成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向社会提供使用;对市级(含市级)以下各单位使用基础测绘资料进行归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秘密级以上的测绘资料进行保密检查。
对城市专业测绘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和提供使用、技术设计方案审批、测绘成果、成图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云南测绘公司
单 位 名 称 等级
昆明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甲级
云南省设计院勘测分院 乙级
昆明测绘科工贸公司 乙级
大理天作测绘规划院 乙级
云南铭辉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乙级
云南省地矿局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队 乙级
楚雄州勘测规划设计院 丙级
昆明市官渡区市政工程测量队 丙级
嵩明县城建局测量队 丙级
丽江县城建局勘测规划设计队 丙级
昆明市重点工程指挥部测量队 丙级
昆明市兰台信息公司地下管线探测部 丙级
东川建设局测量队 丙级
宣威市规划设计室 丙级
昆明市给水工程设计院 丙级
个旧市测绘管理站 丙级
西山区城建局规划科测量队 丙级
普洱县建筑设计室 丙级
云南优化咨询有限公司 丙级
文山州城乡规划设计院 丁级
西双版纳州建筑设计院 丁级
楚雄市规划建筑设计院 丁级
景洪市规划设计所勘测规划室 丁级
安宁市城建局城市测量处 丁级
石林县土地建设局测量队 丁级
禄劝县土地建设局测量队 丁级
双柏县规划勘测设计队 丁级
施甸县城建局规划室 丁级
勐连县城建局测绘所 丁级
禄丰县规划勘测设计室 丁级
永仁县城建局规划股测量组 丁级
昆明市城建学校路易达科工贸公司测量队 丁级
呈贡县土地建设局测量队 丁级
滨川县城建局规划设计室 丁级
祥云县规划办公室 丁级
云龙县建设局规划室 丁级
南涧县建设局规划室 丁级
剑川县建筑工程设计室 丁级
昭通市城市测量队 丁级
昆明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 丁级
兰坪县建设局规划站 丁级
开远市城乡环卫设计室 丁级
临沧县城市规划设计室 丁级
华坪县建设局规划设计勘测队 丁级
砚山县测绘管理室 丁级
西双版纳州城建局勘测规划管理办公室 丁级
合计 全省共有城市测绘单位46个,其中:甲级1个;乙级5个;丙级13个;丁级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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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昆明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是2007-04-09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广场金色年华B座B1802号。
昆明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53010379986815XD,企业法人刘海波,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昆明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楼宇智能化系统的技术开发;按云南省土地登记 *** 中介机构登记证书、测绘资质证书、土地规划机构登记证书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云南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6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3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昆明土地公公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12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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