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甘肃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时间
关于2022年甘肃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时间还没出,但是可以根据2021年的通知大概推测在9月左右。
2021年通知内容:全省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于2021年9月15日前提交申请和材料,全省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于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申请和材料。因测绘单位原因造成2021年11月30日前仍未提交合格的材料,导致12月31日前未完成复审换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复审换证的权利。
测绘资质是测绘专业必须具备的资质,资质等级为甲、乙两级。
云南省测绘工程院和昆明市测绘研究院哪个好
云南省测绘工程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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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测绘工程院是事业单位。云南省测绘工程院(原云南省测绘局之一测绘大队)成立于1975年,是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的全额事业单位,代表云南省 *** 进行国家基础测绘工作,是首批荣获国家甲级测绘资质并被国家测绘局授予“全国测绘质量表彰单位”的专业测绘队伍,2002年在云南测绘行业率先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2年被云南省委省 *** 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获国家测绘局“全国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5年被国家测绘局评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
测绘作业证有效期几年
测绘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一般是5年,到期以后根据当时的资质政策进行复审换证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昆明市测绘管理规定
之一条 为加强昆明市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云南省测绘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昆明市人民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昆明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的基础测绘、专业测绘管理工作。
市属各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本行政辖区内的测绘行政管理部门。业务上接受昆明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第三条 凡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国家基础测绘、各有关部门从事的专业测绘及城市测绘活动和使用本市辖区内的测绘成果、成图的单位与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从事国家基础测绘活动,必须按国家基准,国家统一规划和统一技术标准执行。
从事专业测绘应采用国家测绘技术标准或者国家专业部门颁发的部颁技术标准。在城市规划区进行非城市测绘的有关专业测绘时必须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采用城市统一基准;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城市规划区外进行专业测绘时,必须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从事城市测绘应采用国家建设部颁测绘技术标准及关国家标准和昆明市城市测绘的“五个统一”要求执行。
一、统一使用“1987年昆明坐标系统”和“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二、统一技术标准,采用《城市测量规范》和国家标准图式及昆明市有关测绘技术补充规定;
三、昆明市地形图统一分幅及编号;
四、城市测绘资料统一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和管理;
五、《城市测绘资格》统一认证;第五条 城市测绘——是专业测绘之一,是指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基础地理信息而测绘的总称,执行国家建设部颁技术标准。
城市测绘主要内容有:城市平面控制测量、城市高程控制测量、城市地形测量、城市航空摄影与遥感测量、城市系列地形图编绘及制印、城市工程测量(城镇规划定线测量、征地拨地界址测量、城市工程测图、市政工程测量、建(构)筑物定位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下人防工程测量、城市地下铁道及地下工程测量、城市环境保护工程测量、水下地形测量、城市地壳形变测量、建(构)筑物沉降与形变测量、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各种专题地图的编绘制印、城市权属界线测量(城市房藉界址点测量)、城市(镇)地藉测量、行政区域界线测量等。
城市测绘必须由取得城市测绘资格的专业测绘队伍承担。第六条 本市行政辖区内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依法测绘的人员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第七条 昆明市基础测绘与城市专业测绘规划分别由市及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经同级人民 *** 批准后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编制部门组织实施。
市及所属各县(市)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 *** 规定的职责分工,分别编制本部门的专业测绘规划,经同级人民 *** 批准后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由编制部门组织实施。第八条 地藉测量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土地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第九条 我市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编制。第十条 城市地下管线测绘规划及片区建设工程竣工测绘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编制。
全市、县(市)性的综合管网图,根据各专业管线测绘成果、由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绘与管理。第十一条 房藉测绘规划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房产管理部门编制。第十二条 基础测绘项目、城市专业测绘指令性项目,实施费用由同级财政专项安排。
未列入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的测绘项目,实行有偿服务,按国家测绘局制定的现行《测绘收费标准》执行。第十三条 县(市)级基础测绘管理及城市专业测绘管理限额为:地形测量1:500 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 3平方公里以下、1:2000 5平方公里以下、1:5000 10平方公里以下,以及相应的加密控制测量、及县级重点工程和小型工程测量。第十四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辖区内已有基础测绘成果、成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向社会提供使用;对市级(含市级)以下各单位使用基础测绘资料进行归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秘密级以上的测绘资料进行保密检查。
对城市专业测绘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和提供使用、技术设计方案审批、测绘成果、成图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书怎么写
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材料清单
一、申请书(一式两份)
二、《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1、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2、须有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三、附件(甲级单位一式两份,其他单位一式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3、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4、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5、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6、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7、单位住所证明(复印件)
8、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9、领取新《测绘资质证书》时交回原《测绘资格证书》正、副本
10、如原证书遗失的须有在公众媒体上的声明
11、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