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有哪些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院(或公司)
天津市房屋鉴定勘测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1号
27303565
天津市给排水研究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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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2号
23660052
天津市人防建筑科研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75号
23308751
天津市测绘院
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2号
23954019
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8号
28620061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27835043
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23346012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河西区黄浦南路21号万顺温泉花园B座
28012320
天津天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开区南丰路灵隐道兴泰里30号
28372863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
27401845
天津津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23539840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23345939
天津天马国际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路7号
28138668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气象台路99号
23346206
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0号
26353922
机械部汽车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河东区程林庄道天山路
84771405
机械部第五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红旗路370号
23369366
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61
23675455
天津市勘察院
南开区红旗南路428号
23679610
天津港津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兆发新村6号
27411363
天津市纺织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白堤路27号
27380302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2号
27459592
天津市建工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灵隐道兴泰里30号
27020310
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9号
27386110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7号
23282174
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海测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1号
28341275
交通部之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
28341931
水利部天津勘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28346666
铁道部电气化工程局电气化勘测设计院
天津市河东区江都路33号
24340602
天津石化设计院
天津市大港区胜利街东干道
25992747
大港油田集团勘察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大港区港东街
25948544
天津美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环湖中路51-55号南信大厦308
23923489
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北辰区引河里北道1号
26915700
中国天辰化学工程公司
天津北仓京津公路521号
86810024
中海物探工程勘察公司
天津市塘沽渤海石油公司院内
25808051
大连有无人机驾驶培训吗
辽宁七海扬帆分校
慧飞大连和平分校位于辽东半岛南端,地处黄渤海之滨——大连,分校坐落于大连市创业新区,依山傍海,教学环境优雅。集一万平米以上室外飞行训练场地和室内现代化多媒体教室为一体,给您提供一流的环境,专业的设备,让您轻松学习,快乐学习。
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百年汇D座1801室
若是咨询关于“飞行证书”的问题,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根据目前相关法律要求,空载大于 7.5kg 的飞行器,需要持证进行飞行,其他机型暂未规定。目前官网销售的消费级无人机,均不到 7.5kg ,直接在民航网站实名登记即可。
国内无人机飞行员认证有以下三类:UTC认证、 AOPA 认证、 ASFC 认证。如果想学习更多的无人机知识,或者想往职业方向发展,可以进入进行慧飞学院了解。
慧飞无人机应用技术培训中心,是全球无人机领军企业——DJI 大疆创新的全资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无人机培训服务。慧飞采用国内首个专注于无人机应用技能的UTC培训体系,该体系由中国航协通航分会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联合推出。分为航拍、植保、巡检、测绘、安防五大专业,让客户将先进的无人机技术应用在工作中,获得领先的效率、安全性与成果。慧飞在近年来陆续为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各地公安局等数十家大型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服务。
天津河西区与和平区有哪些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房屋鉴定勘测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11号 7303565
天津市给排水研究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保定道2号 022-3306865
天津市人防建筑科研设计院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75号 3308751-2414
天津市测绘院 天津市和平区承德道2号 23922603
天津市园林规划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8号 23311993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27305311-2332
天津华汇工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3346012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60号 23350150
天津天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同安道14号 23379130
天津津川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23539840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23345939
天津天马国际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宾馆路7号 8134176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气象台路99号 23346206
机械部第五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红旗路370号 3369520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17号 3282174-46
天津海上安全监督局海测大队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1号 (022)8341275
交通部之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472号 (022)28341931
水利部天津勘测设计研究院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28346666
希望对你有帮助。
大地测量测绘仪器维护资质
2014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7条,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发布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予以废止。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各专业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第五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2]
第二章 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第十条 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二)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三)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四)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五)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六)与所申请升级专业范围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新增专业范围的单位,应当提供第(一)至(五)项材料。
第十一条 拟从事生产、加工、利用属于国家秘密范围测绘成果的单位,其保密管理工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一)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情况;
(二)依照国家有关保密和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三)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岗位职责,设置安全可靠的保密防护措施;
(五)与涉密人员签署保密责任书,测绘成果核心涉密人员应当持有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第十二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2]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调查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级行政区编号+顺序号+校验位。
第十六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不得超过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取得乙级测绘资质满2年。
申请的专业范围只设甲级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2]
第四章 变更与延续
第十七条 测绘资质单位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在有关部门核准完成变更后30日内,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一)变更申请文件;
(二)有关部门核准变更证明;
(三)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
第十八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测绘资质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60日前,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对继续符合测绘资质条件的单位,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批准,有效期可以延续。
第十九条 测绘资质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应当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测绘资质审批机关。
测绘资质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申请补领的,应当持在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补领证书申请等材料到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办理补领手续。
第二十条 测绘资质单位转制或者合并的,被转制或者合并单位的测绘资质条件可以计入转制或者合并后的新单位。
测绘资质单位分立的,分立后的单位不受本规定第十六条的限制,可以重新申请原资质等级和专业范围的测绘资质。
天津 测绘单位有哪些
甲级单位资质的:天津市勘察院,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院,
乙级资质:天津亿佳测绘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天津环境地质研究所,陆海测绘有限公司,星际空间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中科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丙级单位,丁级单位上网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