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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测绘丙级资质相关资料:请教
1、申报测绘丙级资质申请书;质量检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测绘作业过程中质量控制、检察、验收情况)。
2、需要工商营业执照、测绘仪器数量及发票、法人代码、测绘技术人员数量与职称、职称证书、申请书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等。
3、测绘资质丙级申报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测绘丙级资质标准如下: 之一,申请丙级测绘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第二,申请丙级测绘资质需要满足人员标准:测绘及相关专业人员: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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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般不允许直接申报丙级,正常情况下,有丁级的资质,更好是和管办资质的人联系,询问清楚具体的要求。
6、之一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只能申请丁级的,要有规定的技术人员、设备和制度核准。国家测绘局或各省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都有。要是现有丁级的资质去升级丙级的话,拿你原来的资料按文件要求改改就行了。
工业项目审批详细流程
工业工程设计及审批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需求分析阶段:确定客户需求,制定设计目标和要求,包括设计范围、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初步设计是设计的之一步,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动时,要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之一阶段:项目备案阶段(2个工作日)审批事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备案。审批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
建厂房的审批流程是工厂建设的 *** 审批过程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前期项目审批阶段和环保审批阶段。行政机关:市环境保护局。工作时限:资料齐全、合格,提交环境影响评价。
他们都为工程项目前期手续,一环扣一环,顺序为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
如对厂房进行装修,装修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须到当地住建局进行审批备案,同时进行消防手续办理。 *** 工人时,须对每个工作到当地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如果规模较大,开工前须到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环境评测,通过后才能开工。
测绘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1、测绘公司资质办理需要条件:办公场所: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_,乙级不少于150_,丙级不少于40_,丁级不少于20_。
2、一般测绘资质要从丁级开始办,硬件需要一定的GPS和全站仪等,软的就是质量管理制回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答还有比较难的就是至少3个测绘技术人员,其中一人至少是测绘工程师。其它详细情况可上国家测绘局网站上查询。具体办理是去市国土局。
3、根据国家法规的规定,测绘单位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
4、申请测绘资质的主体必须是法人,个人和其它组织是不能申请测绘资质的。通俗点说,就是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申请测绘资质。 但是划重点:很多朋友不知道的一点是测绘资质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有限制(由于保护国家秘密等原因)。
5、本人想成立一个测绘公司,请了解流程的大侠给予一定的解释和帮助。谢谢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copy丙丁四级,测绘业务也分为8大类,一般都是从丁级开始申请,每个级别都用相应的人员设备档案等要求的,如丁级需要二名测绘工程师,一台全站仪等。
6、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是什么 主体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2010修正)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市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市人民 *** 规定的职责管理本部门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市人民 *** 鼓励加强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提高测绘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第十条 天津市测绘处是我市测绘业务、测绘资料的主管部门,是对外的测绘业务和提供测绘资料归口管理单位,由其负责督促、检查本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修改为:“依法应当交纳测量标志有偿使用费的单位,拒不交纳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逾期仍不缴纳的,可按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之一条 为加强本市测绘成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修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部分规章 1.对《天津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2年市人民 *** 令第56号)作出修改。(1)删除第十一条之一款。(2)删除第十三条。(3)删除第十四条。(4)删除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