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管理类联考研究生如何备考?
首先,要尽早确定目标院校
正所谓考研考得好,不如学校选得好。在准备读MBA时,选择哪所院校是至关重要的,这会直接影响到录取和后面职业的发展。
前期掌握的信息越多,选择的目标院校就越精准。这样不仅能够为后期的备考节省不少时间,更重要的是能让你明确目标,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最终成功上岸。
然后,在这里提醒一下,题主必须要注意的是,考研报名分为预报名和正式报名,预报名一般在9月下旬开始,时间基本是每天的9点到22点,预报名也很重要,千万别忘了。在这之前目标院校一定要想清楚并且非常确定了,因为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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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重点介绍一下如何规划时间才能保持更好的复习节奏,提升复习效率,增加最后被录取上岸的几率。
1.2021年1月-2月
了解信息,确定院校和专业
最开始首先要先多了解各种考研信息,包括目标院校的招生情况、项目介绍等等,再进行汇总分析,结合自身需求和能力,制定目标院校和专业。如果本身水平比较优秀,可以考虑冲刺名校,如果自身基础薄弱,要根据自己的情况综合考虑,选择一个通过自己这一年的努力能够争取的稍高层次的院校。
这个阶段可以先了解一些基础知识,也可以看一下去年笔试的题目以及试卷解析,从考试科目、题型、分值等入手开始制定初步的备考计划。具体可以参考下面的汇总:
2.2021年3月-5月
扎实基础,参加提前面试
严格按照制定的规划进行学习,数学先要从基本的常用概念、公式等开始,把基础打扎实,尽可能熟练掌握,不要上来就急着做题。英语方面主要是先开始背单词,积累词汇量,尤其是一些重点高频词汇。
此外,4月—11月很多设有提前面试的高校会陆续开始安排不同批次的提前面试申请和考核。题主如果还不了解的话,学姐再简单介绍一下提前面试:
普通考研流程是12 月先参加全国联考,次年 3-4 月后进行复试,也就是俗称的正常批。
提前面试,顾名思义就是在考生参加笔试联考前,先提前参加院校组织的面试。时间一般是从历年的4、5月份到11月份,也被称为提前批。
申请流程如下:
提面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学历背景、工作经历及管理能力和潜质,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最重要的是难度相比正常批大大降低了,这也是大家选择提面的原因。而且各院校已经把提面作为招录的一种重要形式,很多名校只设有提前批,重视程度不言而喻。
因此,建议题主可以先参加提前面试,通过后笔试只要达到国家线基本就稳了。
3.2021年6月-8月
做真题,查漏补缺
这个阶段是备考黄金期,核心是知识的系统归纳总结,同时开始大量做真题,在此基础上对于之前的复习查漏补缺。
4.2021年9月-10月
总结技巧,提升能力
重点是加速提升,通过真题分析命题思路和规律,总结解题思路和技巧,在能力上不断突破提升。此外,考研预报名一般在9月下旬开始。这是确定目标院校的最后时间了,一定要提前想好确定下来。
5.2021年11月-12月
复习冲刺,考前演练
到了最后阶段,除了巩固知识点和薄弱项之外,更要掌握快速解题的 *** 。考前要记得多进行实战演练,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做题和安排自己的生活,这样在考试时才能和平时一样正常发挥出来。还可以检测自己的复习进度和程度。
在考试时规划好做题顺序,不会就跳过,讲究效益更大化,确保会的都先做好做完。别忘了还有现场确认需要参加。
最后,考研初试一般在12月中下旬举行。一定要提前下载打印好《准考证》,带好相关证件,按时参加考试。
6.2022年2月
很多院校开始公布初试成绩,查询完自己的笔试分数。看一下自己后续的安排,是要参加复试还是准备调剂或二战。这里可以看一下学姐汇总的历年国家线作为参考:
7.2022年3月-4月
3月上旬公布复试分数线,3月中下旬,国家线也会公布。之后就开始紧张的复试了。调剂的话,时间会比复试晚一些,一般在4月份时,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才会开通。超过国家线且达到院校相应分数要求的话,可以准备参加复试,否则就抓紧时间准备调剂。
参加了提前面试并且通过的话,笔试成绩只要到国家线,基本就可以上岸了。
最后,以上就是为题主介绍的管理类联考备考计划和建议,希望能对题主有所帮助。
还有任何关于MBA备考和院校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随时私信,我们会尽全力解答。
管理类联考的学习计划是怎样的?
【MBA全程教学计划】 1、核心课程:管理经济学、营销管理、战略管理、组织行为学、会计学、公司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管理与沟通、经济法、国际贸易
2、学位课程:商务英语(一、二)、管理伦理学、数据模型与决策(一、运筹学,二、统计学)
3、专业方向课程:
① 金融投资方向:银行管理、保险市场研究、证券投资、国际金融管理、投资与项目管理
② 财务管理方向:高级财务会计、经营管理审计、财务分析、税务筹划、成本管理会计
③ 资产评估方向:高级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资产评估风险管理、资产评估国际比较
④ 企业管理方向:运营管理(或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企业环境与政策、资产评估、管理沟通(商务谈判)、领导学
⑤ 营销管理方向:消费者行为、品牌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调研与营销策划、销售管理
⑥ 人力资源方向:人员素质测评、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组织结构设计与工作分析、员工培训与职业生涯规划
⑦ 电子商务方向: *** 营销、企业电子商务管理、金融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
⑧ 项目管理方向:项目评估、项目风险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高级项目管理
⑨ 法商管理方向: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证券法、民法
4、专题讲座、企业调查(各方向共同开设)
① 经济分析专题
② 市场分析专题
③ 财务分析专题
④ 法律分析专题
⑤ 专业综合专题
⑥ 文献综述与论文选题
⑦ 企业实践专题
5、选修课程:民商法、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管理、企业资源规划(ERP)、宏观经济学、金融市场与工具、创业管理、企业并购、金融工程、应用博弈论、公司治理结构
6、实践报告:结合实际工作,撰写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报告
7、毕业论文:课程学习结束,修满规定的学分后,进入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选题要联系实际,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企业诊断报告或高质量的案例。
华杰MBA,专注MBA考前辅导19年。拥有众多MBA一线名师,原出题组组长与阅卷组长领衔指导;179所院校良好合作;全国326位联考状元;90%学员来自老学员转介绍,口碑传播广泛!多年命中联考真题,实力为证;全面答疑、立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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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测绘管理条例(2010修正)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市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和管理的海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本条例。第三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可以使用本市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必须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本市坐标系统相联系。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并根据测绘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核定专门用于基础测绘项目的经费。第六条 市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本市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建立和维护;
(二)本市1∶10000比例尺的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中心城区及本市重点建设项目需要的1∶500、1∶2000比例尺的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四)进行基础航空摄影和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五)本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六)本市各种地图的基础地理底图的编制;
(七)国家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七条 区、县级基础测绘包括:
(一)本行政区域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的布设;
(二)第六条第(三)项规定以外的本行政区域的1∶500、1∶2000基本比例尺的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工作。第八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市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市的基础测绘规划,报市人民 *** 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区、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区县人民 *** 批准,并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第九条 中心城区基本比例尺的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1∶500的,应当及时更新;1∶2000的,更新周期为二年。其他区、县1∶500、1∶2000基本比例尺的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更新周期。全市1:10000基本比例尺的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更新周期为四年。
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以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条 本市各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市民政部门与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拟订,报市人民 *** 批准后公布。第十一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地下管线普查整理测量等测绘工作,建立并维护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
建设单位敷设和更新地下管线必须及时进行竣工测量,并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按照本条例规定汇交测绘成果。
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对废弃的地下管线,应当在六个月内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注销。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地下管线的竣工资料和注销资料,及时更新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第十二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标准,监督管理本市建筑物的变形观测和地表的形状变化测量。第十三条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建立与地理信息系统有关的其他信息系统的,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并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取得相应测绘资质方可依法从事测绘活动。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注销或者测绘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和测绘资质等级变更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注销、变更情况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