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有哪些测绘单位
据不完全统计大约有一百多家测绘单位,甲级单位资质的:天津市勘察院,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院
乙级的:天津亿佳测绘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天津环境地质研究所,陆海测绘有限公司,星际空间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中科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丙级的天津海滨测绘有限公司,首创测绘有限公司......等一百多家死人单位,我是海滨测绘的在这干了快三年了感觉还不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天津 测绘单位有哪些
甲级单位资质的:天津市勘察院,天津市地质工程勘测院,
乙级资质:天津亿佳测绘工程技术服务中心,天津环境地质研究所,陆海测绘有限公司,星际空间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中科遥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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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级单位,丁级单位上网查查
贷款合同已签,房产商因建筑面积多了要向我多收钱,合理吗
二楼可能对政策不理解。
在购买房子时,尤其是所谓的期房,就是房子要在一定时间后才能交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子时,其面积是按照具有相关资质的房产面积测绘公司所出具的测绘面积,并经过房管部门备案后进行计算房款,所以你在进行贷款时,也只能按照这个面积来进行贷款,这个面积就是你所说的“暂测面积”,也叫“预测面积”,面积是根据图纸计算出来的。
但是,一般在建造时都会跟图纸有相关出入,其原因有很多,例如建设单位的水平问题、实际建造时的可操作性问题、后期调整问题等等,但是不管哪个原因,都会引起房屋面积发生变化,所以为保障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双方权益,会在合同上约定误差面积,一般是3%。不管最后的实际面积是增大了3%以内还是减少了3%以内,都按照多退少补得原则操作。例如你的房子原来约定是161,那么3%就是4.83平方米,如果多了4个平方米,你就要按照原来买房时的价格,补给开发商4个平方米的钱,少了,开发商退给你钱。但是超过了3%,例如实际少了10个平方米,那么开发商要把在3%以内的面积,也就是4.83平方米按原价格退钱给你,剩下的5.17平方米按照合同约定的,一般是三倍的价格赔付你;如果实际面积多了10个平方米,那么你要将4.83个平方米的钱补给开发商,剩下的5.17个平方米应是白拿的,不需要付钱。
另外,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合同亦有所不同,你可以好好理解下合同内容。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补:lhhyxl讲到“回答网友的问题要慎重”本人非常同意,就是因为此原因,所以我在解答过程中尽可能的做详细解答,至于你用的“炫耀”一词,请二楼楼主注意用词,不要因为本人在解答中反驳,或者确切的说是纠正你的观点而带情绪的回答。接下来我先回答你的问题,再回复楼主的补充问题:
1、由开发商甲方和购房者乙方所签订的这份预售合同算不算合法合同?
回答:算。
2、假如说算是合法合同,那是不是双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回答:是。
3、如果其中有一方没有约定的合同执行算不算违约?
回答:是。
4、由合同进行约定的行为,其法律的效力是不是要高于常规做法?
回答:尽管中国的法制不是非常完善,但是法高于一切是大家都知道的。
5、当初的预售合同上,双方明文约定“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00%,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凡中国人都会明白这句话,显然与所谓的“多退少补”所表述的含义相距甚远!那么请问假如现在开发商收取超过+3.00%的新增面积价款算不算违约?
回答:请你注意合同用词“超过”。 楼主只是在问题中将明了他买的是161平方米的房子,但是对于具体开发商告知超过了多少平方米的数据并未说明。如果说是1个平方米,很显然,是不适合用“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3.00%,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来进行执行,这个时候就需要采用多退少补的 *** 进行执行。但是如果误差为10个平方米,就要注意合同中的第二个“超过”一词,并非是全部不收钱,而是对于超过部分不收钱。所以至始至终都存在着“多退少补”的情况。
另外再说一句,二楼请务必仔细阅读我的回答,中国的文字是非常博大精深的,注意我的用词,同时也注意你的用词。
接下来回答楼主的补充问题(不好意思现在才回答^_^):
楼主你说你有预售合同,那么肯定是在房子交付前签订的,只是现在房子要交付给你了,所以你认为这是现房。实际是应该按照合同签订的时候来解释这个问题的。而且我想你要是没有补交钱的话,肯定是拿不到房子的。至于有没有可能房产商和测量单位勾结,故意作假行为,我不知道楼主是哪个地区的,但是杭州基本上是很少的,但是也不能保证没有,因为凡是涉足房产行业的人都知道,这一行是非常黑暗的,潜规则到处都是。
在这里我可以给楼主一个建议:有预售的,肯定有预测会数据,要交房,也肯定有实测绘数据,你可以查询以下两个数据:
1、套内面积。如果套内面积发生变化了,那么可以询问开发商我房间内哪堵墙发生变化了,你可以在家用尺量下就知道了。但是我必须说明的是,套内面积发生变化,分摊面积肯定是要变的。
2、分摊面积。如果套内面积预测和实测没有变化,那么就是分摊变化了。这样的话,你首先可以核实下是不是本幢其他套房子也变化了,尤其是你楼上楼下相同户型的,变化很可能是一样的。这个时候你就要查询公摊部位变化在哪里了。这个可能需要专业人士才能知道。如果你是杭州的话,或者有电子图纸的话,或许我可以帮你看下。
房产面积由哪个部门测定
(一)国土局测绘查丈大队是法定的测量机构,只有该机构的测量结果可以作为面积误差的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根据上述规定,房屋面积的测量机构必须是“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而测绘资格应该由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决定。目前作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只授予了其下属的测绘查丈大队房产测绘资格,在房产产权登记的实践中,规划国土局也只承认测绘查丈大队的测绘结果,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只能依据国土局测绘查丈大队的查丈报告来确定房产面积。
如果是自己觉得房屋面积有问题,也可以找具有 *** 认可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测量,出具有效力的测绘报告。
希望可以帮到你。
天津市房管局电话
1、 联系电话:022-23300613
2、部门名称: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3、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4、工作信箱:tjgtfggkb@126.com
5、房管局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扩展资料:
天津市南开区房地产管理局:
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五马路90号
2、联系电话:022-27497778
天津市宁河县房地产管理局
1、地址:天津市宁河县光明路72号
2、电话:(022)69592263
和平区房管局
1、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与哈密道交口
2、电话:(022)23399569
参考资料:天津房管局基本信息--天津市人民 ***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