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的法律法规,航空摄影测量的工作主要为

2024-05-12 摄影测量与遥感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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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览:

航空摄影测量的相关规范有哪些?可以分为哪几类?主要内容是什么?

1:500 1:1000 1:2000比例尺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 GB 6962--86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 7930--87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 7931--87

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 123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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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 12341--90

1:25000 1:50000 1:100000地形图图式 GB 12342--90

1:25000 1:5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 GB 12343--90

1:5000 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GB/T 13977--92

1:5000 1:1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GB/T 13990--92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 GB/T 13989--92

工程摄影测量规范 GB 50167--92

1:5000 1:10000 地形图图式(修订) GB/T 5791--93

摄影测量与遥感术语 GB/T 14950--94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 GB 15967--1995

数字线划地形图、数字高程模型质量要求 GB/T 17941.1—2000

主要内容自己去找吧。分类一般都是内业和外业。

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的法律法规,航空摄影测量的工作主要为

本溪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规范、利用测绘地理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辽宁省测绘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测绘地理信息活动主要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等。

本办法所称地理信息,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实体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信息及重要属性信息。第三条 市国土资源局是我市测绘地理信息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地理信息管理机构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日常管理工作。

各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规划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工商、公安、林业、房产、水务、交通、保密等有关部门,依法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县人民 *** 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将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基础测绘、应急测绘等公益性测绘和测绘基础设施维护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市、县年度财政预算。第五条 市、县人民 *** 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提高测绘科学技术水平。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和有关的科学技术研究、测量标志保护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六条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测绘地理信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被监督检查者应当提供有关资料和设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第七条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规范和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遵守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安全。第二章 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第八条 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规划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水务、交通、房产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经本级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所属部门编制专业规划涉及测绘地理信息业务的,应当征求本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第九条 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事项:

(一)全市(县)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与维护;

(二)本级财政负担的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与更新;

(三)本级财政负担的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更新和维护及航空摄影与遥感测绘;

(四)本级基础地理底图与地图集(册)的编制;

(五)地理市(县)情普查监测;

(六)测绘应急保障;

(七)本级基础地理信息平台建设、维护(含天地图·本溪);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础测绘事项。第十条 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实行定期更新与实时更新相结合的制度,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更新:

(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应当每5年维护、更新一次;

(二)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三)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一条 测绘地理信息实行共享机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地理信息成果,应当及时、无偿地与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交换和共享。第十二条 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建立全市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平台。 *** 部门或者财政投资建设的涉及地理信息的相关专业信息系统应当以本市基础地理信息平台为基础平台,立项前应经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建设。

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者建立与地理信息系统有关的其他信息系统,应当采用本市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航拍有相关法律法规吗

有,对于航拍的工具无人机拍摄,是有专门的法律法规的。为了维护国家的领空 *** 和民用航空权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保护民用航空活动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制定了民用航空法。

法律分析

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全国民用航空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有关民用航空活动的规定、决定。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的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依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的授权,监督管理各该地区的民用航空活动。国家扶持民用航空事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发展民用航空的科学研究和教育事业,提高民用航空科学技术水平。国家扶持民用航空器制造业的发展,为民用航空活动提供安全、先进、经济、适用的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国籍登记的民用航空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发给国籍登记证书。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簿,统一记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事项。民用航空器构架、发动机、螺旋桨、无线电设备和其他一切为了在民用航空器上使用的,无论安装于其上或者暂时拆离的物品的权利。民用航空器权利人应当就下列权利分别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民用航空器所有权;通过购买行为取得并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根据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民用航空器抵押权。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设立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簿。同一民用航空器的权利登记事项应当记载于同一权利登记簿中。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事项,可以供公众查询、复制或者摘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九十条 从事飞行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携带下列文件:(一)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书;(二)民用航空器适航证书;(三)机组人员相应的执照;(四)民用航空器航行记录簿;(五)装有无线电设备的民用航空器,其无线电台执照;(六)载有旅客的民用航空器,其所载旅客姓名及其出发地点和目的地点的清单;(七)载有货物的民用航空器,其所载货物的舱单和明细的申报单;(八)根据飞行任务应当携带的其他文件。民用航空器未按规定携带前款所列文件的,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可以禁止该民用航空器起飞。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有以下内容:

第①条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②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③条国家测绘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④条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各个业务范围的等级划分及其考核条件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新修改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资质要求有哪些?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确保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五)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设施;

(六)有满足测绘活动需要的办公场所。

法律依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之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的法律法规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航空摄影测量的工作主要为、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的法律法规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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