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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和部属、双重领导港务局、航务(运)管理局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本地区、本部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3、.监理人员不准授意承包人邀请下卡拉OK歌舞厅。7.监理人员不准以开会为名,绕道观光旅游。不准以各种名义大吃大喝,讲排场、请客送礼。8.监理人员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重报多领,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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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并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3、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4、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之一章_ 总__ 则 之一条_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链慧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5、法律客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六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其中,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为若干工程类别。 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
测绘乙级资质应该怎么申请?
1、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且每个乙级专业范围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法人资格;→即公司营业执照。
3、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测量师不少于3人;测量工程和监理工程师至少1人;其他符合职称要求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共18人。
4、提出测绘资质申请。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甲级资质需要经过三个不同级别的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批,最终要到自然资源部;乙级资质一般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来审批;丙丁级资质一般是直接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然后转报至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签批发证即可。
6、下面是测绘乙级资质申请的基本要求 设立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机构。从事涉密测绘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签订保密责任书,接受保密教育。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申请测绘监理专业资质要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甲级测绘监理专业子项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专业范围的甲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在每个相应专业范围内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企业近2年内独立监理过3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3、办理甲级监理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产。(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1、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2、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本标准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有法人资格,并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所申请专业类别的专业标准要求。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是指该单位从事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组织机构和规模人员组成、人员素质、经营范围、资金数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以及监理业绩等。
法律分析:为了加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办法》(水建管〔1999〕637号)同时废止。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促进建设监理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本行业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下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