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1、人防工程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以上及机电安装贰级以上。外省企业报名必须具备进本省许可证。
2、人防工程施工需要的资质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以上及机电安装贰级以上。外省企业报名必须具备进本省许可证。
3、人防施工资质是指企业在进行人防施工时必需具备的法定资质和技术能力。人防建设是我国的重点工程之一,要求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人防施工资质方可从事相关工程。
4、\r\n人防工程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r\n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以上(含壹级)及机电安装贰级以上(含贰级)。外省企业报名必须具备进本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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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防工程对施工企业没有资质要求,只是对设计和监理有资质要求,对于等级较高的人防工程,对施工单位有保密的要求。
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网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提高城市排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利用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由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和分散锅炉等所产生的热水,通过管网供给的生产和生活用热。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第十八条 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城市供水管网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建设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使用。
之一条 为加强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畅通,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太原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六条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市人民 *** 批准并公布后实施。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编制城市供热近期建设计划,经市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条例
之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提高城市的整体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的防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之一条 为了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提高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公布前已建成的地下工程,未建防护设施的,应制定平战转换措施。第十五条 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程序按国家规定执行。
施工地下室人防工程需要什么资质
1、人防工程施工需要的资质是: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以上及机电安装贰级以上。外省企业报名必须具备进本省许可证。
2、人防工程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以上及机电安装贰级以上。外省企业报名必须具备进本省许可证。
3、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许可证》、省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产品备案证书》、《人防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等。
人防工程施工需要资质等级吗?都有些什么级别?能承建什么规模的人防工程...
人防工程对施工企业没有资质要求,只是对设计和监理有资质要求,对于等级较高的人防工程,对施工单位有保密的要求。
人防工程施工需要的资质有施工单位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在一级以上及机电安装在二级以上;企业近三年内具有3个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以及建造师具有国家一级的资质。
取得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乙级许可资质1年以上。(二)资历和信誉从事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业务3年以上。
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资质分为四个等级,不同等级可承担不同规模的工程施工。
山西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1、单位工程建筑项目总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7000平方米以下的民用建筑,按150平方米修建防空地下室,另加室外出入口。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格,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核认定。第十七条 城市新建、扩建民用建筑时,必须按国家和省有关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规定,由建设方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3、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1997年5月22日山西省人民 *** 发布的《山西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4、之一条 为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增强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