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测绘地勘资质加盟

2024-05-12 山西测绘资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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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业性地勘工作调研报告

2005年6月16日至21日,调研组一行3人对山西省商业性地勘工作进行调研,走访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山西省地勘局、山西省煤田地质局、中国冶勘三局、山西省地勘局217队和大同市国土资源局,与 *** 主管部门、国有地勘单位、基层矿政管理部门和民营矿业主就商业性地勘工作进行广泛研讨。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商业性矿产勘查基本态势

山西是我国资源大省,特别是丰富的煤、铁、铝土矿及铜等矿产著称。

由于经济高速发展对能源、资源的需求剧增,在法规、政策和市场引导下,商业性矿产勘查主体、投资多元化格局已基本形成,地勘单位技术优势得到较好的发挥,使其功能向全社会多领域拓展服务。该省商业性地勘工作呈“火暴”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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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勘查投入资金总量增加

自2000年以来,全省勘查总投入达59098万元,其中,中央及地方财政投入15965万元,占勘查总投入的27.02%,(其中,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1370万元,占2.32%;财政部门及其他渠道投入5311.32万元,占8.98%;省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9284万元,占15.71%),社会资金投入43133万元,占勘查总投入的72.98%。

(二)社会资金投入呈强劲趋势

社会资金投入矿产勘查并成为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的主要部分,特别可喜的是大型国有矿山企业投资积极性的启动和社会资金投入大幅增长。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分析,2000年以来,全省有效探矿权地勘投入共21972.24万元,见表1。

表1 山西省勘查资金投入及构成比例

各类社会资金的投入,实现了投资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并呈进一步发展之势,为山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三)全省勘查项目登记情况

2000年国土资源厅成立以来,共登记勘查项目1192个,其中,新立681个(占57.13%),变更129个(占10.82%),延续282个(占23.66%),保留100个(占8.39%)。按工作程度分:普查961个(占80.62%),详查159个(占13.34%),勘探72个(占6.04%)。按矿种分:能源163个(占13.67%),黑色572个(占47.99%),贵金属115个(占9.55%),非金属176个(占14.77%),水气矿20个(占1.67%),稀有稀土矿3个(占0.25%),其他占12%。全省在有效期内的探矿权348个,其中煤矿84个(占24.14%),铁矿152个(占43.68%),铝土矿33个(占9.48%),铜矿14个(占4.02%),金矿25个(占7.18%),银矿5个(占1.44%),非金属33个(占9.48%),水气矿2个(占0.58%)。从上述可以看出几个特点:新登记项目多;普查项目多;煤、铁勘查项目多;反映出该省优势资源和市场需求拉动特点。

(四)勘查工作取得较好成果

市场导向投资,投资增加产生了良好的找矿效果,探明一批矿产储量和发现一批矿产地。例如,随着煤炭需求量急剧上升,煤炭价格上扬,拉动了煤矿勘查。各大矿务局可供开发的资源日趋紧缺,纷纷申请煤矿探矿权,为矿山寻找接替资源和开采后备基地,仅晋城矿务局2004年就投资5000万元进行煤田地质勘查,取得很好的效果。

用全国和山西省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勘查铝土矿,为山西铝工业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取得明显效果。五台天河、宁武宽草坪两大铝土矿的探明,使晋北铝厂成为山西省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2004年又在兴县、保德发现两个大型铝土矿床,为山西铝工业发展提供了资源保障。

山西省地勘局在中条山铜矿区外围开展找矿,共投入7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70万元,国家资源补偿费210万元,山西省资源补偿费72万元。经勘查发现了厚度大、品位富的新类型铜矿,为一个开发多年,资源近于枯竭的老矿山解决后备资源提供了前景。

二、探矿权出让及管理情况

(一)探矿权出让已全部实行“招、拍、挂”

山西全省各类矿产探矿权均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是山西省矿业权运作的重要特征。

2000年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组建以来,受理探矿权申请2549件,颁发勘查许可证1192个,登记面积9706平方千米约占全省面积的1/15;共收取探矿权使用费232.1122万元,出让矿业权价款140899万元。

至2005年5月,全省共公开出让探矿权66宗,其中,委托市级国土资源局出让55宗,由省厅交易中心出让11宗,共收价款18003万元,其中,拍卖33宗,价款15859万元;挂牌32宗,价款1885万元;协议出让1宗,价款258万元。出让的探矿权中,以铁矿为主,小型铁矿勘查出让56宗,占84.85%。

2002年以前按照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实行申请登记行政审批探矿权。2002年初进行矿业权公开出让试点,同年5月省 *** 发文规定全省建筑石料采矿权一律招标、拍卖、挂牌公开出让。同年6月14日在长治市平顺县首次进行“平顺县算盘沟铁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收出让金20万元。2003年7月4日省 *** 发布164号令,颁布《山西省矿业权公开出让暂行规定》。2004年5月22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山西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试行)》。实行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后,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拍卖大中型矿产勘查,铁、铝等小规模矿床地委托市县拍卖。探矿权出让运作机制,由 *** 出资的探矿权、采矿权,矿业权留在省国土资源厅(厅属科技馆名下),地勘单位通过合同承担项目施工,地勘单位不能 *** 探矿权。省 *** 决定,鉴于山西煤资源赋存特点,将“煤矿探矿权视同于采矿权”,煤矿探矿权价款按采矿权价款计算,一次到位,其他矿产可依照执行。1吨煤探矿权价款由2.14元上升到8元。价款达1000万元,竞得者一次付清;5000万元以上的6年缴清,首次不低于1/6。省国土资源厅还决定今后不再委托“招、拍、挂”,因为出现有违规现象和炒作行为。曾经有一个铁矿探矿权底价50万元,起拍价40万元,可是最终竞拍到2900万元;一个采矿权底价300万元,竞拍到9000万元。临汾县塔儿山一个矿3万吨,卖到340万元(省厅认为每吨拍4~5元就可以了),实际上无法控制。

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介绍,省 *** 和国土资源厅十分重视加强商业性矿产勘查及项目的市场运作。国土资源厅成立后,首先将计划内勘查项目的管理权从省计委转到国土资源厅,负责立项计划运作,建立项目库,组织专家论证等。省 *** 每年拿出1500万~200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收益安排勘查项目,50万元以上项目组织招标,中标的项目根据进展情况分三期拨款。现有47个项目,有的执行尚不到位。

为加强地质找矿,增加储量,缓解资源不足,2005年6月省委常委决定建立矿业权价款找矿新机制:今后3年内从矿业权价款中拿3亿(每年1亿元),用于开展基础性、公益性勘查、急需矿产勘查、重要矿产勘查、危机矿山找矿、调整产业结构急需矿产勘查、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找矿等勘查工作。矿业权价款形成的项目,其矿业权出让后,实现的收益扣除国家投入溢价部分分成比例:煤矿为,省、市、县和地勘单位分别为6∶2∶1∶1,其他矿产为4∶2∶2∶2。(这样的政策规定出台后,使地勘单位得到一定安慰,表示有一定程度的接受,感到体现了地勘单位的劳动价值)。

(二)大量的小铁矿出让探矿权,实为“以采代探”形成群采

小铁矿拍卖探矿权,实为采矿,形成群采之势。2005年2月,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受省厅委托,举办第二次拍卖会,共拍卖10宗探矿权,获出让金5420万元,矿区位于繁峙、代县、河曲、神池和五台等县,9宗为铁矿,1宗为高岭土,共31.32平方千米,其中,代县磨坊乡磨窝北铁矿普查项目,2.99平方千米,拍得1100万元。这次拍卖会规模较大,共有158个单位600人参加竞拍。

大同市国土资源局出让“两权”收益近1.9亿元。该市有偿出让的勘查项目主要是铁矿。区内鞍山式铁矿资源并不丰富,而且点多面广,矿体呈透镜状,品位不均,剥采比大。由于铁矿石价格上扬(1吨铁矿石卖价420~430元),市场容量很大,温州、唐山、北京和东北的民营业主竞相投资。一个1平方公里多的面积出让价156~179万元。这些民营业主竞得探矿权后,聘请地质队的技术人员(也有退休人员)指导,“编”一个报告,即进行采矿。市国土资源局主管矿政的领导认为这种铁矿,在取得探矿权后半年就可以转为采矿权或者直接转为采矿权。灵丘县现有采铁矿企业10个,正上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探、转、采的企业24个,探矿企业16个,还有史庄铁矿等7个矿区内44处采矿权已上报申请出让。据介绍,天镇县 *** 鼓动放羊倌上山找铁矿,发现线索后,报告 *** , *** 据此就拍卖探矿权。这样的做法, *** 、业主和勘查人员都“满意”,首先是 *** 部门获得了利益(据介绍拍卖探矿权价款70%留市县 *** ,30%上交省),业主快速发财,乱挖滥采,还不承担复垦和环境治理之责。地质人员“纸上谈兵”,不搞实际勘查工作而是利用一些旧资料编报告,搞创收。资源开发的可行性及合理规划,开采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问题谁去顾及?只顾及眼前利益所造成的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三)国有地勘单位在竞争的探矿权市场中处于劣势

省 *** 决定探矿权、采矿权全部采用“招、拍、挂”方式运作,包括“空白地”。但是国有地勘单位由于经济实力差,在探矿权市场竞争中常处于弱势,这也是地勘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经常产生认识上的矛盾。实行探矿权“价款”按采矿权“价款”计算后,国有地勘单位更没有资金实力。

省地勘局未能从申请审批方式获得新的探矿权,局属各单位现拥有的探矿权67个,其中10个是在外省获得的。2001年以来共 *** 探矿权5个,收入949万元。目前该局占有的探矿权,不少是多年前占有的存量,实际投入很少,有的以少量投入维持行政法规规定的更低勘查投入,使探矿权延续、保留。如果严格按法律、行政法规检查,将有不少探矿权被注销。

省煤田地质局目前也不拥有探矿权,国家出资的各种项目探矿权都在省国土资源厅,且该局也属地化了,这样影响了该局申报中央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前提是申报单位必须拥有探矿权),也影响了地勘单位到“空白区”、勘查远景区找矿的积极性。

由于冶勘三局未属地化,其探矿权获取主要在国土资源部,较属地化单位要好一些,只要拿到项目,矿业权就在自己手中,收费又低,省国土资源厅对此也有意见。

目前由于探矿权“招、拍、挂”竞争的不公平性,申请探矿权需到项目所在地市签署意见,地方保护主义和各级行政权力的干预,已经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地勘单位由于其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所以有好的找矿线索和发现,也不愿登记新的探矿权。

国有地勘单位,一方面在探矿权招、拍、挂竞争中处于劣势,一方面手中已有的探矿权得不到保护。为了近期的生存把 *** 探矿权资产作为主要业绩之一,甚至有的省地勘局领导将探矿权运作作为一个“产业”对待。地勘单位内部经营体制、资金运作机制不改变, *** 收益很快被吃掉。国有地勘单位占有若干个探矿权,受资金所限不能开展实际的勘查工作,既不符合法律要求,也影响自身发展。

三、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简况

(一)队伍基本情况

山西省有地勘单位72个,职工2万余人,形成以省地勘局、省煤田地质局、中国冶勘三局、地质建材山西总队等国有地勘单位的队伍为主导,地方化工、煤炭等国有矿山企业的勘探队伍,民营地勘单位为补充的地质勘查队伍格局。其中,中国冶勘三局及建材总队未属地化,属地化的地勘单位工作基本上是“各自为战”。省资源主管部门主要在矿业权上行使管理权。由于近几年矿产品市场旺盛带动了商业性矿产勘查市场的发育,社会资金大量涌入矿业市场,地勘单位地质勘查劳务和技术服务优势得到发挥,收入大幅增长(实际上大部分为“打工”收入,受 *** 和社会投入制约),带动了产业发展和收入增加,工作和生活条件也都得到较大的改善,较属地化时有较大发展。

(二)商业性矿产勘查

全省3个主要国有地勘单位自身直接投入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资金十分有限。据介绍,省地勘局一年投入仅500万元左右,大部分为中央、地方的财政、资源补偿费项目和市场项目收入;煤田地质局没有自己掌握的矿业权,其商业性勘查均为市场项目;冶勘三局情况稍好,因为主要来自中央项目,探矿权在自己手中,但其市场项目收入也逐年增长。

省地勘局2004年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总投入近1亿元,其中社会资金占80%以上。位于大同市的217队在1996~1999年最困难的时期,矿产勘查年投入仅70~80万元,1999年没有矿产勘查项目,2004年完成矿产勘查1000万元。

省煤田地质局,截至2004年共有中央财政项目7个,投资918万元,占矿产勘查投入的2.6%;地方财政项目15个,投资1679万元,占矿产勘查投入的4.8%;对外承揽社会资金项目32549万元,占矿产勘查投入的92.6%。全局开动钻机100台,历史上少有。

中国冶金地质勘查工程总局三局,2004年全局总收入1.35亿元,矿产勘查投入3050万元,预计2005年达5000万元。2005年预计商业性地勘市场项目收入将达总收入60%。

(三)队伍结构调整

地勘单位队伍结构调整情况差异较大:

煤田地质局基本无明显进展。

冶勘三局,队伍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起步于1994年,现已基本实现产业优化,主副分离,内部事、企管理分离。设立一院(地质勘查院)4公司(岩土、矿业、地信、物业)管理架构,为企业化经营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地勘局根据自身特点实施改革,以地域为单元开始实施队伍及产业结构调整并取得良好效果,如山西省地勘局在晋中原有4个地勘单位,即:原215队,支柱产业主要是地质矿产勘查;原216队则是地质矿产勘查与矿业开发并重;原区域地质调查队主要从事区域地质调查;原三勘院从事水井施工、环境监测、灾害评估、工勘施工等产业。为适应新的形势,推进地勘单位深化改革,将分散资源重组集约规模,局决定将同一地区4单位实施合并,重组成山西地勘局第三勘查院,并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合并前各单位基本情况,见表2。

表2 1999年各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是合并重组后三勘院的运作情况。

截至2004年底,共有在职职工1423人,离退休职工1129人;在职人员中各类技术人员489人,其中,教授级高工5人,高级职称88人,中级职称204人,初级职称192人。下设科室(部门)15个,二级经营单位16个,物业服务部门2个。拥有固定资产净值3273.07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668.10万元。各类仪器设备905台(套)。主要从事地质矿产评价、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石油勘探、水井施工等产业。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施工类甲级、水井施工甲级、测绘甲级、对外经营及劳务输出等资质,并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合并重组5年来,完成的主要经济指标,见表3。

表3 2000~2004年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

重组后,新的三勘院不断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努力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大力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改善基地环境,实现了原来各个单位间的优势互补。具体做法如下:

1以转换经营机制为切入点,进一步放开搞活二级经营单位

合并重组之初,对二级经营单位进行了重新梳理划分,本着宏观管得住、微观放得开的原则,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在具体操作中,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四自”运行模式。将生产经营单位的经济与三勘院彻底划开,实行费用独立核算,用下达指标任务与深化分配制度相结合,进一步下放权力与加大检查考核力度相统一的办法来进行约束,同时,根据二级单位性质的不同又分为自主经营、补贴经营、委托经营3种类型来动作。

2.进一步调整产业经济结构

合并重组5年来,三勘院将产业结构调整列入每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立了“做强地质勘查、做大矿业开发、做活工勘施工、做实多种经营”的产业发展思路。一是依靠科技进步和优良技术装备,紧紧抓住山西建设新型能源基地的契机,不断加大地质勘查业的市场开拓力度。二是坚持改造挖潜相结合,将工勘施工的触角不断向相关领域进行延伸,逐步形成了工程设计、勘察、施工、检测、监理与咨询服务一体化的优势格局。三是根据市场和资源条件,实施矿业开发。四是不断提升水工环产业的技术含量,实现以技术带效益,以实力促发展的良性循环。五是充分发挥基地优势。目前,三勘院已形成了矿业开发为主,地质勘查与基础施工为两翼,水井施工、油井施工、工程勘察、灾害评估与治理、实验测试并举,机械修配、物资供应、医药卫生等多种经营为辅的相互支撑、相互协调、相互弥补的优势产业格局。

3.着力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随着效益的逐年增长,职工人均收入也呈逐年递增趋势,在职职工人均收入由2000年的5189元增长为2004年的13976元。与此同时,院想方设法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年加大,使居民的生活工作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有关问题的探讨和建议

(一)探矿权有偿取得和管理中有关问题的探讨和建议

新形势下探矿权有偿取得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的新问题,涉及到法律、体制和制度的建设。

1.要制止炒买炒卖探矿权

随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相关法规的实施,以及矿产资源供求关系的紧张,矿产品价格不断上涨,迎来了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热的形势,想方设法从探矿权、采矿权市场运作中获取高额利益,而不顾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宏观约束,使国有资源性资产不合理使用甚至流失的情况已经出现,如不加以制止、纠正,矿产资源不能可持续开发利用。

当前,一些地方 *** 提出 *** 要“掌控资源”, *** 全面控制探矿权、采矿权;有的提出所有探矿权出让都要“招、拍、挂”,探矿权人可以依法 *** 的项目,也要由 *** 主要部门“招、拍、挂”;有的不按矿业权管理的事权划分,委托市县“招、拍、挂”,发现了违规现象和炒作行为,开始叫停;有的提出探矿权价款按采矿权价款计算,使“以采代探”合法化; *** 拍卖铁矿探矿权,一个县卖好几十个,矿老板以低价取得探矿权进行采矿, *** 获得高额收益,矿老板掠夺式开采,并不顾及资源合理利用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凡此种种,其深层的原因是利益驱动。值得思考研究的问题,一是 *** 对矿产资源管理目的是“掌控资源”大量拍卖探矿权获取经济利益,还是进行宏观调整,依法管理、搞好服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方 *** 卖了,收益如何分配和管理,如何体现国家所有权;二是探矿阶段按采矿出让探讨权,探矿阶段是高风险的工作,资源储量具有不确定性,即使煤矿的地质条件在山西相对稳定,不同的勘查阶段,其风险性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勘查程度已较高的项目,是否可以直接出让采矿权,这一规定是否使“以采代探”成为合法化;三是探矿对投资者来说是资金投入阶段,一个投资者尚未探明资源储量,先向 *** 预交大量的资源费用,是否合理;四是中央或地方 *** 出资的勘查项目,某地勘单位竞得了项目,但是不能获得探矿权,这个探矿权放在 *** 主管部门的一个机构或其直属事业单位,那么这一项目谁能够按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呢?还是只要权益不承担义务。地勘单位没有获得探矿权,还要先交探矿权“价款”合理吗?

2.要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及管理行为

国土资源部应总结《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市场运作情况。大同市国土资源局领导认为,探矿权一律采用“招、拍、挂”的政策应予探讨。要总结经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其中重大问题应与有关部门协商,共同提出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实施。这些问题包括:在现行法律规定的原则下,如何规范矿业权管理行为;矿业权有偿出让的管理权限(避免越权,随意放权);矿业权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矿业权出让“价款”的确定及评估;矿业权有偿出让收益的处置和使用原则(保护国有资源性资产的合理使用,避免流失);如何进一步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等。

要理顺各级 *** 和主管部门的事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晋国土资发[2002]6号)决定,从2002年1月21日起,除国家计划勘查项目、省计划勘查项目和国有地勘单位使用国拨地勘费的勘查项目外,其他由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的项目,探矿权申请人需持《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先向勘查区块范围所在地县、市两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县、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同意后,再向厅申请。但国有地勘单位认为这样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助长了地方保护主义和不平等竞争,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阻碍了勘查工作的发展。现在有些县成立了资源配置委员会,县长是主任,批项目书记点头才算数。无论新申请项目,遇到找矿前景好的项目,就要招、拍、挂,而具有较高资质,掌握大量资料信息的国有地勘单位不仅争不到探矿权,原有的探矿权将丢掉,连前期成果也保不住。

各级矿政管理应加强 *** 建设,探矿权、采矿权管理的有关事项的审核、查证、查寻,相对人只需报有权限的一级管理机关办理,需要上下级协调的应由管理机关通过内部程序解决,不需要相关人往返于各级 *** 管理部门之间。

山西永瑞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怎么样?

山西永瑞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是2014-05-23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南路54号1幢(逸辰新境界)2单元3层301。

山西永瑞地质勘察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401003990864072,企业法人高亮亮,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山西永瑞地质勘察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地质勘查;地质钻探;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煤炭开采及洗选的技术开发、技术 *** 、技术咨询;测绘服务;矿权评估技术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建议书的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压覆重要矿床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园林绿化;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地开发整理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园林景观设计;文物修复与保护;普通机械设备及配件、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建材、五金交电、办公用品、日用百货、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电器产品、仪器仪表、环保节能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西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5412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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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主业树形象 立足服务求发展——属地化以来江西省地矿局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及当前地勘工作的思考

王小烈

(江西省地矿局,江西南昌,330002)

自1999年7月属地化以来,在江西省委、省 *** 正确领导下和国土资源部的指导下,江西省地矿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实现富民强局为目标,以地质找矿为主业,积极为地方经济建设和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提供矿产资源及地质工作保障,实现了地质工作投入再攀新高,重点矿区勘探成果显著,以矿招商取得重大突破,矿业发展新格局已现雏形,产业经济初具规模,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全局队伍保持稳定,呈现出“地矿主业树形象,工程建设壮总量,多种经营创品牌,矿业开发增后劲”的良好格局,在实践中探索了一条有江西地矿特色的改革发展新路。

一、主要做法

属地化以来的6年,是充满挑战和考验的6年,是全局干部职工克服困难、团结奋进的6年。我们围绕“发展经济、多作贡献、稳定队伍、富民强局”的目标,坚持把发展作为之一要务,促进了地矿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全局资产总额从1999年的80121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140345万元,增长75%;净资产从1999年的34727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56270万元,增长62%;节余与收益从1999年的716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1625万元,增长127%;财政预算拨款从1999年的20210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31997万元,增长58%;经营收入从1999年的36726万元增加到2004年的69309万元,增长89%,其中矿业收入增长105.4%。这些数据表明,我局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良性发展阶段,为全局实现“富民强局”的目标和率先在中部地区崛起夯实了基础。

1.突出以地质找矿为主业

我们始终坚持以地质找矿为主业,遵循“努力扩大对外开放,加大地质工作有效投入,创新地矿工作机制,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的工作思路,注重成矿远景区的研究,注重地质资料的二次开发,突出重点矿种勘查,不断挖掘找矿潜力。通过优化项目、多渠道立项、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地质工作总规模已从属地管理时的每年1000万元左右增长到目前的近8000万元,到2005年年底可突破1亿元,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和新跨越,已经出现了商业性地质工作投入大于国家财政投入的可喜局面。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新发现和探明了一批具有大型、超大型规模前景的矿产地,如德安张十八银铅锌矿、鄱阳金家坞金矿、会昌锡坑迳矿区淘锡坝锡矿、于都银坑桥子坑铅锌银矿及上犹、崇义、大余一带的大型—超大型钨锡矿。在 *** 新发现矿产地13处(包括铁矿、铜矿、锑锰矿、铜金矿、多金属矿等),其中特大型磁铁矿床2处(分别控制3341铁资源量近亿吨),中型铜矿和锑锰矿各1处。

2.做大做强矿产开发业

矿产开发越来越成为我局重要的、可以依托和充分发挥优势的一大产业。近年来,我局通过盘活矿业权和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力度,培植优势矿山企业,以矿招商引资,矿业权流转等有效形式,探索出矿业经济发展新路子。自2001年以来,我局先后完成矿业权流转合作项目65个,矿业权 *** 价款总额3.8亿元。其中一次性 *** 项目11个,股份合作开发项目17个,合作风险勘查项目37个,共引进后续开发建设资金13.1亿元人民币。超亿元的项目有与深圳正威集团公司合作开发赣南牛岭钨矿等3个矿区及矿产品深度加工(5.5亿元人民币)、与澳大利亚亚胜和国际贸易公司合作开发富达盐矿(2.68亿元人民币)和与深圳翰尔非公司合作开发贵溪市冷水坑下鲍银铅锌矿(1.08亿元人民币)等项目。今年上半年,我们对鄱阳金家坞金矿进行了合作开发,矿业权价款达1亿元,投资规模达到1.5亿元。目前,我局矿产开发与地质勘查正在形成紧密相连的产业链,将对地矿行业改革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进一步优化多种经营企业产业结构

属地化以来,我局共投入8000多万元扶持各类骨干企业的建设。主要通过盘活地产、房产,实施“山水”牌、“安源”牌、“明珠”牌等品牌战略,结束了长期以来开办“小开关厂”式多种经营格局,走上了效益高、结构好的发展新路,企业的知名度、竞争力不断提高。赣南山水宾馆、赣东北山水宾馆、萍乡安源建材大市场、宜春山水温泉疗养院、新余明珠大酒店等服务型企业已具有一定的竞争实力。合资企业富煌公司创办的轻钢结构建材厂,其产品填补了省内空白。915队利用樟树药都品牌,合资组建了药都金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一批鹿神养生酒投产上市就销售一空,前景十分看好。

4.不断提升工程施工技术

全局各施工单位积极调整力量,优化施工队伍,在努力争取相应资质条件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新技术、新 *** 和新工艺的应用,进一步强化经营管理,培养了一大批市场竞争意识较强、技术业务能力较精的专业人才,创立了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我局目前拥有国家公路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二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一级施工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地质灾害治理与勘察设计甲级、测绘甲级等各类高等级资质,具备了很强的施工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如我们高质量、高效益地完成了“浙江之一高楼”——温州世贸中心、“中国房屋之一超大直径桩”——深圳金中环国际商务大厦、杭州湾跨海大桥、长江大坝防渗墙、中组部井冈山干部培训中心边坡治理等一大批有影响、规模大、难度高的工程。

5.不断完善产业和队伍结构调整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了队伍结构调整。根据“理清思路、做强产业、改革创新、稳定队伍”的总原则,我局对同处一个区域的赣南地勘单位908队、909队、赣南队实行了“三合一”的战略重组;对市场专业相近的江地总公司、建工队、物资公司进行了专业合成;重新组建了赣南地质调查大队和江西省地质工程总公司。还对全局专业队伍进行了整合,建立了有机联系的江西省地调院、工勘院、测绘院。实践证明,队伍结构调整对经济发展和体制机制的转换起到了积极作用。新的赣南队、江地总公司和各专业院理顺了内部关系,完善了组织机构,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提高市场竞争力奠定了基础。

二、主要体会

属地化以来的6年是我们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局发展的更好时期之一。一些成功的思路和实践将为我们今后的发展积累宝贵经验。回顾6年来的工作,有以下主要体会。

1.树立科学发展观、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加快地矿事业发展的前提

我们始终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是之一要务的思想,紧紧咬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作为建设“三个文明”的基础和赢得各项工作主动的关键,是妥善解决前进中出现的所有问题的前提。近年来,我们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坚持从地勘费中切出部分资金确保发展的需要,重点扶持基层单位的支柱产业项目,努力培育地勘单位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综合实力,促进地勘经济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2.坚持以地质找矿为主业,积极融入地方经济是加快地矿工作发展的内在动力

地质找矿是立局之本,是融入地方经济的有效形式。我们始终把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拓展到地方经济发展的各方面,服务于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如我们为我省11个设区市精心编制了《矿产资源情况及开发利用建议》;成功召开了“江西省地质找矿战略研讨会”,聘请了我国地学界6名院士为我省地质找矿顾问;开展了农业地质调查,提供了大量基础数据,新发现了800多平方公里的富硒土壤区,为全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参加地质灾害防治,发现并治理了百余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尽更大努力减少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通过开展缺水地区找水成井,解决了人民群众吃水用水难问题,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上述工作,不断强化了我局的社会影响,提高了社会地位,省领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今年上半年,省委省 *** 召开地质工作表彰大会,隆重表彰我局地调院及 *** 区调队,省委书记 *** 、省长黄智权、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孟宪来等领导出席表彰大会并颁奖。分管副省长危朝安多次对我局工作进行批示、给予肯定,经常深入我局基层单位看望职工,进行工作调研;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吴新雄专门听取了我局的工作汇报,对全局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指示全局要多作贡献,促进地矿事业更快更好发展。我局提出的关于加强全省地质工作的4点建议得到了省委、省 *** 的充分认同,并指定我局与省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筹划“矿产资源与江西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研讨会”。我们认为,只有急 *** 之所急,帮 *** 之所需,有作为才有地位,有市场才有发展。

3.内练硬功,全面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是加快地矿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

事业单位企业化方向发展的定位促使我们在立足服务求发展的同时,必须苦练内功,以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局委托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对全局发展进行了战略研究,为我局不同阶段的经济发展提出有科学指导意义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二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局坚持不断解放思想,按企业化要求,加大改制力度,把“事企分离、主辅分离”与产权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了对二级经济实体的股份制改造,特别是在地质勘查、矿业开发、设备租赁等方面的股份制改造成效显著,提高了单位的市场竞争能力。如为提高资本运营能力,盘活现有资源,我局成立了江西地矿宝源投资有限公司,总的注册资本达到1亿多元人民币。为进一步做大做强矿业经济,各地勘单位先后成立了股份制的矿业公司。三是加大了管理创新。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我局从实际出发,修订了《地勘费预算管理办法》、《转产扶持金管理办法》、《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矿业权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推进了管理工作创新,提高了基层单位谋发展、干事业的积极性,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四是树立“人才资源是之一资源”的观念。实施了“百名人才计划”,建立了“人才专项基金”,努力把各类急需人才集聚到我局的各项事业中来,为实现富民强局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发展措施,全面提升了自我发展能力,加快了地矿经济的发展。

4.把以人为本,建立和谐平安地矿作为加快发展的目的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我局十分注重构筑“和谐平安地矿”,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始终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为全局职工创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和祥和的生活环境。职工收入逐年提高,已经达到人均年收入1.2万元。省 *** 发放的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局全额发放到位;局、队两级每年拿出近200万元进行送温暖、扶贫助学和再就业 *** ;全局每年出资近200万元,为全局2万多职工办理了团体医疗保险,减轻了职工群众的经济负担,进一步解除了职工看病难、看大病更难的后顾之忧,为全局职工办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 工作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逐步解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突出。全局连续7年蝉联全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并获得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已有5个单位获得省级文明单位,1个单位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地勘队伍保持稳定,职工群众更加和谐。

三、当前地勘工作发展面临的形势及工作思考

当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工业化发展阶段,资源储量消耗速度大于储量增长速度,矿产资源基地不足,资源供应紧缺的矛盾日益突出。与此同时,全球矿产品价格大幅上扬,矿业投资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各类资本大量注入的重点。矿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再次凸显,地质勘查工作在国民经济协调、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缓解资源瓶颈已成为地质工作的首要任务。为此,地质工作重新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 *** 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即将出台《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土资源部加强了地勘单位的行业管理,这一切都为地勘队伍的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相应地,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地勘队伍内部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地勘职工的观念有了重大转变,职工应对改革的承受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属地化为融入地方经济建设,寻求更宽广的市场领域创造了条件,地勘单位的专业优势、资源信息优势在短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这表明,地质工作又面临一次新的发展机遇。

但我们也面临着许多挑战与困难:资本不足,债务繁重,可经营性资产少;地质工作投入跟不上地质工作发展的需要,找矿装备相对落后,科技含量低;产业尚未形成规模,经济运行质量低,缺乏灵活的机制,独立生存能力差;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紧缺的现状没有大的改变;社会负担重,下岗职工多,再就业难,离退休人员多,老龄化严重,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制度改革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给地勘队伍求生存、闯市场带来了内在困难,严重制约了地勘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在正确分析形势的基础上,结合我局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总结多年来的发展经验,我们把“突出一个中心,明确两大目标,坚持三条方针,抓住四个重点,加强五项建设”作为我局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即突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明确“富民强局,为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提供地质工作保证”两大目标,坚持“以地质找矿为主业,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和坚持以人为本”三条方针,抓住“事企分离、产权改革、结构调整、创新管理”四个重点,加强“党的建设和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五项建设。这一发展思路,任务明确,既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又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

思路决定出路。我局在这一新思路的指引下,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各项工作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围绕地勘主业做文章,在抢登矿业权上下功夫,在运作矿业权上出新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局在全省地质勘查领域的主导地位;重点做好江西地矿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建工作,为做强做大我局旅游、宾馆、房地产和矿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集中闲置资金,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本运营能力提供载体;全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资质申报注册登记工作,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抓好重点矿山建设,构建和谐平安地矿等工作,狠抓落实,抢抓机遇,自我加压,扎扎实实地把改革和发展地矿经济推向前进。

四、关于加快地勘工作发展的几点建议

当前,地勘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正处于非常关键的转折时期,良好的外部环境和优惠的政策支持是地勘单位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前提。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国土资源部在代国务院起草的《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中,应以缓解国家资源瓶颈、提高资源保障程度为目的,全面加强地质工作

《决定》应强调加大找矿投入,改进现有国有地勘单位的地质装备,鼓励创新和运用新的找矿理论与 *** ,培养地质人才等方面的内容。《决定》的出台应能充分调动全国地勘队伍的找矿积极性,充分发挥探矿权人智慧,让国家投入变成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由于地勘单位仍然承担国家基础性、战略性找矿任务,故地勘单位应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2.建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地勘单位获取探矿权、采矿权上继续给予支持

矿业权是国家赋予矿业权人在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查和开发时的法定权利。也就是说,只有拥有了矿业权,才能合法开展地质勘查工作,才能转入开发和进行矿业权流转,最终产生经济效益。实践证明,通过矿业权流转,地勘单位获得了发展资金,为今后加大找矿投入、发展其他产业创造了条件。为支持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要注意解决目前存在限制国有地勘单位登记探矿权的倾向,在“两权”登记上(尤其是探矿权)应对地勘单位倾斜。特别是对因种种原因已经“灭失”的矿业权,原在该矿业权区工作过的地勘单位应享有勘查成果的参与处置权和重新登记优先权。

3.切实抓好国办发37号文件和76号文件中的各项规定的落实

属地化以来,国家对地勘工作十分重视,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地勘单位发展的优惠政策,帮助解决了许多现实问题,使地勘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改革工作不断深入,职工队伍保持了相对稳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目前地勘单位在资金、人才等方面仍存在许多困难,处于“没有地勘费活不了,单靠地勘费活不好”的状况。国办发37号和76号文件对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但在落实中往往遇到很多问题。由于国家的优惠政策尤其是涉及地质职工切身利益的优惠政策不能兑现和落实,挫伤了地质职工的积极性。为此,我们恳请国土资源部协助解决国务院37号和76号等文件政策的落实到位。当前,应允许地勘单位剥离学校、医院等社会职能,并允许地勘队伍进入当地养老统筹、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4.建立地质找矿基金,全面加强地质工作

目前,国家正实施地质大调查和国家战略资源保障工程。江西的南岭地区、武夷山成矿带和长江中下游地区已列为国家地质工作重点区域,资源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工作也已启动。为此,地方 *** 应积极呼应和配合国家地质工作的开展,借鉴有些省份设立地勘专项基金的好做法,从省级财政预算,省留成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和采矿权登记费、使用费,矿权出让的价款等收入中形成基金来源,重点用于开展争取国家立项的前期工作及地方急需的矿产资源勘探工作。

作者简介

王小烈,江西省地矿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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