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沉降观测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还是由建设方委托第三方进行测量?
按照工程建设的规定,房屋建筑应当委托第三方专业单位进行沉降观测,以保证数据的专业性、客观性和有效性。
1、但是,这不等于说施工单位自己就不需要进行沉降观测.施工单位进行沉降观测的目的同委托第三方进行沉降观测的目的是不完全相同的。
2、施工单位需要侧重于施工过程出现的沉降问题,特别是沉降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影响,在观测频率上应当高于第三方观测,而且要要针对性。
3、当发现自己的观测数据同第三方的观测数据出现较大差异时,要及时同第三方联系沟通,查明问题原因,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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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此,委托第三方进行沉降观测和施工单位自己进行沉降观测都是必要的,而且应当独立进行,既不能相互依赖,也不能相互干扰。
扩展资料:
规范
(1)实施沉降观测点的位置设置要合理 ,与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基础处理的情况要有紧密的联系。通常情况下的确定 *** 是(摘自《建筑物变形测量规范》):
①砖混结构中采用砖墙承重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一般应沿墙的长度每隔 8~10 m 设置 1 个,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转角处、纵墙与横墙的交接处及纵墙与横墙的中央、建筑物的沉降缝 2 侧。
②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应设在每个桩基或部分柱基上部。
③新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连接处的 2 边应设置。
④烟囱、水塔、油灌等其它类似的构筑物,应沿周边对称设置。
(2)实施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要适当如砖混结构建筑物的之一次观测应当在观测点安设稳固且第 1 层已经完工后进行。其它结构的建筑物可以参考进行。
(3)水准测量的基点位置应该远离施工的建筑物或者做特殊处理。它的位置一定要选定相对稳定的其它建筑物、岩基等适当部位,一般不少于 2 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物沉降观测
建设厅发的勘察设计资质可以承担房屋的沉降监测吗?
这个不一定的。一般地说只要有变形监测的资质就可以的:但是也不排除具体工程的具体要求限制。一般来说只要具有乙级测绘资质以上资质的测绘单位都可以承揽,变形监测工程,建筑物变形监测。
建筑物高层沉降观测对测绘资质有什么要求?
不用资质。建筑公司都可以做啊。这需要测量员就好。当然要委托其他公司观测。城市规划测量单位资质证书,丙级就可以。
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一、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基本情况
山西省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由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隶属山西省国土资源厅)、12个市(队)级监测中心(站)(其中6个隶属市国土资源局,6个隶属地勘局各队)组成,从业人员共计15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3人(高级职称者39人,中级职称者33人,初级职称者41人),其他人员46人(见表)。
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原名山西省地矿局环境地质总站,经原地质矿产部批准成立于1987年,隶属山西省地质矿产局。2000年12月划归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更名为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2001年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为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直属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编制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地质遗迹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具体事务;具体实施地质环境监测规划、计划;承担全省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和资料的汇总、分析及处理;承担全省地质环境与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调研和评价,以及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技术服务。
市级监测站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区域地质环境监测网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进行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以及全省和市级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调查和综合研究。
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及队伍现状
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从左至右:副主任陈亮、主任刘瑾
二、监测网点建设情况
目前,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主要在地下水动态、缓变性地质灾害方面展开。
山西省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起步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监测孔主要分布在大同、忻定、太原、临汾、运城、长治六大盆地区,控制面积25999km2。
20世纪90年代初期,山西省共有410多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点,按监测点类型统计,有专门监测孔323个,机井、民井91个,泉水监测点4个。截至目前,由于诸多原因已有127个监测井(孔)严重损坏,107个轻微损毁,处于正常监测状态的仅有176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93个、地市级72个)。水位监测频率每月3次,太原、大同分站水质分析每年枯水期采样1次。各分站除太原分站安装有4台水位自动记录仪外,其余全部采用测钟、测绳、温度计进行监测,交通工具以摩托车为主。
缓变性地质灾害监测在太原市、大同市进行。大同市地裂缝监测工作始于1989年,采用DG-1A型静力水准仪和SR-1型水平蠕变仪等对428机车厂地裂缝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每日1次;2005年在大同建立地裂缝监测短水准测量点36个,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
2006年在大同、太原建成了14个地面沉降GPS专业监测点,监测频率为每年1次;2004年在太原建成地面沉降监测Ⅱ等水准测量标点134个,2005年在太原建成了地面沉降分层标12组,监测频率为每季度1次。
GPS专业监测墩
三、监测装(设)备配备现状
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装(设)备主要包括:车辆2部;地下水自动监测仪4套;地质灾害监测设备16套(其中全站仪1套、经纬仪1台、手持GPS 12套、DG-1A型静力水准仪1套、SR-1型水平蠕变仪监测仪1套)。
目前,地质环境监测设备质量比较稳定可靠,运行基本正常。
地下水水位自动记录仪
地质灾害可视化会商系统及预报系统
四、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会商系统建设
为满足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需求,2004年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专门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会商室,安装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可视化会商系统等主要预报设施,为预报预警工作开展提供了信息传输、发布、会商、产品制作的理想场所。“山西省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系统”经过一年试运行,2008年12月通过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系统”在深入研究山西省地质灾害的孕灾环境、诱灾因子和承灾体之间的相关关系的基础上,应用统计学、模糊数学、灰色系统和人工神经 *** 的知识,建立了多元信息融合的数学模型,涵盖了地质灾害信息采集、传输、管理、分析、决策、发布的整个过程,大大提高了预报预警精度和自动化程度。
山西省地质环境信息网
(二)地质环境信息网建设
山西地质环境信息网自2008年7月开通至今,一直安全运行,共发布信息286条, *** 浏览已达1.2万多人次。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启动以来,三级以上预报产品,均通过网站发布,扩大了受众面,提高了发布质量。除此以外,网站还为宣传地质环境政策法规、树立 *** 形象、扩大社会影响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地质环境数据库建设和数据管理
目前,山西省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已建地下水动态监测数据库、地质灾害调查数据库、重点城市地面沉降和地裂缝调查监测数据库、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管理信息系统。各数据库、系统较完善,数据管理情况正常。
五、主要监测成果和服务
2004年6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和气象局联合开展了山西省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2004~2008年,通过山西卫视发布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报54次,为各级 *** 和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具时效性的地质灾害预防信息,防灾减灾效果显著。
2004年开始,每年在全面分析整理全省地质灾害、地下水环境、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和地质公园建设与保护、矿泉水及地热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法律法规建设等资料的基础上,按年度完成《山西省××年度地质环境公报》的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发布。
2005年开始实施的山西地面沉降与地裂缝调查项目,取得了太原市地面沉降和大同市地裂缝序列的监测资料,为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以及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提供了较好服务。
六、法制建设
1.2000年9月27日,山西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2005年发布并组织实施《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3—2015年)》。
3.2006年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了《山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06—2015年)》。
主体沉降观测是否一定需要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来做?
一般来说,施工单位就可以进行主体沉降的观测,当然,如果发现沉降值超过设计或规范允许范围,那么就必须提请原设计及勘查单位进行复测并提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