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纵横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大同市纵横测绘有限责任公司是2002-12-20在山西省大同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大同市新建南路78号富临宝城。
大同市纵横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40200746008447C,企业法人刘桂芝,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大同市纵横测绘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工程测量. 控制. 地形. 市政工程. 线路管道测量. 地籍测绘丙级( 凭资质证开展业务)。在山西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91229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6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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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测绘公司的分公司可以申请测绘资质吗
可以。
只要满足申请测绘资质的条件就可以。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法人资格;即公司营业执照。2.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3.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4.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是什么2021?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等。
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有法人资格,并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所申请专业类别的专业标准要求。取得乙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应在专业标准规定的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甲级测绘资质无作业范围限制。
测绘资质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测绘资质申报的流程大同小异,但是每个地方的审核节点会有些许小的变化,以湖南资质审批为例,其所经过的流程大概如下: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初审-市级局长转报-经办人待受理-经办人受理-省经办人审查-省级处长审核-省经办人发证;每个省份的资质审核周期不尽相同,整体来说一般是3个月左右能够下证。
总的来讲测绘资质办理注意事项就是三大块:技术人员部分,仪器设备部分,制度类文件资料和档案室部分,在接到现场核验之前一定要对上述信息分门别类的整理好,不要等到主管部门人员到现场以后才手忙脚乱开始操作。
山西省城市规划单位名录
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太原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大同市规划设计院
容海城市规划设计院
运城市规划设计院
晋城市规划设计院
阳泉市规划设计院
朔州市规划勘察设计所
临汾市建筑规划设计院
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规划院
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设计院
山西中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国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城邦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省潞城市设计室
此外:山西的各类设计机构
北京铁路局太原勘测设计院
•大同市建筑设计室
•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
•化学工业第二设计院
•煤面料工业部太原设计研究院
山西华晋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山西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第二建筑设计院
•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水利部山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太原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太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太原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太原王孝雄建筑设计事务所
•阳泉市建筑设计院
•运城市建筑设计院
•大同供电设计院
•大同市二院建筑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华北石油局九普建设工程公司
•建材太原地质工程勘察院
•晋城矿务局金驹煤炭设计院
•晋城市建筑设计院
•晋中市水利勘察设计院
•临汾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临汾市交通局测设队
•临汾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吕梁地区建筑勘察设计院
•西山纺织工业设计院
•山西国辰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恒台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第四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第五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高原岩土工程公司
•山西省化工设计院
•山西省机械设计院
•山西 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建筑工程设计公司
•山西省晋城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山西省林业勘测设计院
•山西省农牧业勘察设计院
•山西省轻工设计院
•山西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商业设计院
•山西省信息工程设计院
•山西省冶金设计院
•山西省医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山西省运城市水利勘察院
•山西兴华建筑设计院
•山西亚达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阴公司)
•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
•山西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太原供电设计研究院
•太原恒山勘察院
•太原化学工业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
•太原理工恒基岩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太原普可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太原热力设计公司
•太原市供水设计研究院
•太原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太原市园林建筑设计院
•太原市中晋建筑设计事务所
•太原新建筑设计事务所
•太原中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西山煤电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忻州市建筑设计院
•忻州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榆次建筑设计院
•中条山有色金属公司设计研究院
•中铁三局集团勘测设计研究院
•中铁十二局集团勘测设计院
•北京铁路局太原电务工程设计所
•长治供电勘测设计院
•长治市交通局测设队
•长治市燃气工程设计所
•长治市水利勘测设计室
•长治市新厦工程设计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长治职工大学建筑设计室
•大同机车建筑设计所
•大同市城镇供水设计室
•大同市大成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广济液化气集中供应中心设计室
•大同市亨通通信设计所
•大同市华建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化青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交通局勘测设计所
•大同市节水工程设计室
•大同市勘察测绘院
•大同市蓝图建安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煤矿设计研究所
•大同市煤气设计室
•大同市煤炭化工设计研究所
•大同市民用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平城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市政工程设计室
•大同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大同铁路分局勘测设计所
•汾西矿务局勘察设计所
•汾阳市建筑设计室
•高平市开元建筑设计室
•古交市建筑设计院
•河津市建筑设计室
•侯马市建筑设计院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处
•介休市建筑设计院
•晋城市矿务局勘探队
•晋城市园林设计室
•晋西建筑设计室
•晋中市煤炭规划设计研究所
•经纬纺织机械厂建筑设计室
•离石市政规划设计室
•临汾地区电业局设计室
•临汾地区电信设计所
•临汾市汇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临汾市煤炭气化公司设计所
•临汾铁路局勘测设计所
•临猗县建筑设计室
•路安矿业(集团)设计室
•吕梁地区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
•吕梁电力勘察设计所
•吕梁公路分局勘测设计所
•平陆县建筑设计室
•清除县建筑设计室
•山西创新工程设计研究院
•山本豪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化工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晋安化工厂设计室
•山西科建设计研究所
•山西框恒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路翔交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铝厂设计院
•山西路晟交通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省地矿局二一六队勘察处
•山西省地矿局二一五队勘察处
•山西省地纬电力设计所(有限公司)
•山西省地质矿产局区域地质调查队勘察处
•山西省第九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第十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西省之一建筑工程公司科研试验所
•山西省电力公司晋城供电分公司设计室
•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分公司设计所
•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光华电力勘测设计所
•山西省公路局长治公路分局勘测设计所
•山西省公路局晋城分局勘测设计所
•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勘测设计所
•山西省公路局临汾分局勘察设计院
•山西省公路局朔州市分局勘测设计所
•山西省公路局太原分局勘测设计所
•山西省公路局阳泉分局勘测设计所
•山西省环境工程设计院
•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西山省交城县建筑设计室
•山西省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
•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总公司设计所
•山西省科电设计服务中心
•山西省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设计研究所
•山西省水土何持生态环境建设中心
•山西省四方设计所
•山西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山西伟达通信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设分公司)
•山西兴安化学材料厂设计科
•山西云风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科研设计室
•朔州市城建勘察大队
朔州市怀仁县建筑设计室
•朔州市交通局勘测设计所
•朔州市水利勘测设计室
•朔州市新潮建筑设计事务所
山西有那些地质队?效益哪家更好????
1.山西省地勘局二一七地质队
2.山西省地勘局二一四地质队
1.、单位概况:
山西省地勘局二一七地质队组建于1954年、是原地质矿产部在大同、朔州地区唯一的综合地质勘查单位,曾被地矿部授于“找矿有重大贡献单位”、九二年至二00一年三次被省委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多次被省地勘局、大同市委、市 *** 授予“模范单位”、“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01年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二一七队现有职工956人,其中教授级高工5人,高级技术职务62人,中级技术职务96人。设有10个管理科室、14个二级单位。
二一七队设备齐全、配套完善,拥有国内外各类先进设备:
各种类型的油压钻机、转盘式水文水井钻机、车载式反循环钻机、工程勘察钻机、日本产大口径反循环钻机、各种类型的地基处理工程钻机以及多台美国I-R公司和国产的空压机;先进的各类物设备和GPS全站仪、红外测距仪等多种类型的测量设备;岩土、岩石、矿物测试的各类设备以及矿山机械加工、修理的各种机械设备。能更大限度地满足矿产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治理、监测、检测、水文水井勘察、地球物理和化学探矿、岩矿测试等工作需要。
二、主要工作成果:
建队近五十年,二一七队相继为国家探明了各种金属、非金属矿产三十余种,提交各类地质报告近1400份,累计探明各种矿石储量30多亿吨,其在沸石、珍珠岩、高岭岩、膨润土、石墨、萤石、冶金硅石、氧化锰及砂金等9个矿种,填补了省内矿种或储量空白。积累了雁同及忻州地区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等大量资料。
从1980年至今,二一七队共发现水源地13处,建立大同、朔州两市地下水长期观测网,开展地下水动态长观二十多年,积累了较丰富的动态资料,为大同、朔州两市长远建设规划和厂矿布局提供了一定的决策依据。
主要定成以下项目∶
国家重点项目——岚县特大型铁矿的发现与勘探;山西河东煤田的综合性勘探;山西更大的金矿——义兴寨金矿的发现与详勘;浑源县枪风岭大型膨润土矿的发现与勘探;灵丘县塔地特大型沸石矿、珍珠岩矿的发现与勘探;国家重点项目——山西灵丘太白维山银锰矿的发现与勘探;国家“一五”重点项目——山西大同七峰山特大型水泥石灰岩矿详勘;河北省张北县蔡家营特大型铝锌银矿报告编写;神河铁路工程地质勘查;国家的重点项目——山西大同二电厂工程构造地质详勘;山西大同广播电视大楼、大同电视发射塔、大同农行办公楼、大同农行高层住宅楼、大同邮政枢纽大楼等高层建筑的工程地质勘察;大同市迎宾大桥工程地质勘察;大同飞机场工程地质勘察及跑道强夯工程;施工水井一千余眼、勘察地基千余处。同时对大同地裂缝进行了工程地质评价和研究,对大同黄土坡煤矿、上深涧铁路专用线、大同市南郊区第三发煤站进行煤矿采空区的地质灾害治理以及山西省朔州市神头水泥石灰岩勘探矿区工程测量、大同市云岗焦化厂1∶1000管线测量和大兴高速公路线路测量等大量的工程测量和地形测量;提交的《大同市上深涧煤炭集运公司洗煤厂水源地勘察报告》可采资源量达103.40万立方米/年、经省储委批准的《大同水泥厂中深层地下水水源地勘报告》可采资源量达5000吨/日、《大同市党留庄水源地勘察报告》求得可采资源量1.35万立方米/日等。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二一七队的施工领域也已拓展到全国各地、先后进行了河北省张北县蔡家营特大型铅锌银矿地质勘查;广东广深高速公路高架桥基础施工;陕西蒲城发电厂工程基础施工;陕西神延铁路特大桥桥桩施工;宁夏石中高速公路桥桩施工; *** 高速公路登口段黄河特大桥桥桩施工;呼和浩特市小黑河大桥基础桩施工;山西长邯高速公路基础桩施工;京大高速公路基础桩施工;大同飞机场道路强夯工程和原大高速公路下米庄特大桥及大同迎宾大桥的灌注桩工程;太原引黄工程指挥部调度楼基础桩施工,河南焦作晋焦高速公路采空区治理等。
三、服务范围
1、承担各种金属、非金属矿产不同阶段(普查、详查、勘探)的勘查工作。
2、公路、铁路、桥梁、机场、工业与民用建筑、水利水电、堤防工程的工程勘察和不同口径的桩基工程施工,各种工业、民用高层建筑地基的加固施工。
3、各种地下管道(煤气管道、地下电缆管道、输油管道)的铺设和探测。
4、水文地质勘查,水源地评价及各类工业、农业、民用水井施工。
5、地质测绘、计算机自动制图。
6、灾害地质勘查与防治工程(采空区、地面塌陷、地裂缝等)。
7、地质勘探工程(钻探、硐探、槽探施工)。
8、地球物理与地球化学勘查。
9、岩矿分析测试及土工试验。
10、机械加工维修。
在巩固以上服务项目的同时,二一七队积极拓宽环境地质、农业地质、灾害地质等服务领域,并建有金矿、锰矿各一座;开办了集住宿、餐饮、洗浴为一体的多种经营项目,制定了立足雁同、朔州地区、面向全省及沿海地区发展的长远规划。
近十五年来,二一七队共获国家地矿部、国家储量委员会省、市各类找矿奖、科技进步奖、勘察设计奖、优秀工程奖三十余项。
详细地址:大同市工农路79号
法人代表:熊 忠
联 系 人:姚培楠
电 话:5022723
传 真:5040795
乘车路线:乘15路公交车向阳里下车往北100米
邮 编:037008
2.山西省地勘局214地质队成立于1953年,现有在职职工688 人,其中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25人(高级68人,中级 162人,初级95人)。拥有各种仪器设备450余台(套)。注册成立有山西地兴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山西省第八地质工程勘察院两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质勘查、施工类企业。1980年获国家地质部“功勋地质队”称号;1986年,地矿部、山西省人民 *** 共同在垣曲县树立功勋纪念碑一座;1990年被国家计委授予“全国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连续6年被山西省工商局命名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0年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2年至 2005年三次被山西省安委会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称号;2004-2005年连续两年被省直工委授予“双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被山西省授于“优秀政工企业” 称号,并获省直“先进基层党组织” 称号。
全队目前在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水利凿井、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等七个专业范围拥有甲级资质。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冶理工程设计、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区域地质调查、液体矿产勘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等专业范围内拥有乙级或貮级专业承包资质。主要从事矿产地质勘查与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勘查与施工;环境地质调查与勘查;水文地质勘 查与凿井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测量、绘图;岩土矿物及水质分析鉴定;矿业开发与咨询等业务。
建队50多年来,累计为国家提交各类地质报告500余份,提交了潜在经济价值达上千亿元的矿产储量,为我省能源重化工基地的建设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全队不断开拓地质市场,服务区域扩展到上海、广东、海南、安徽、河北、内蒙、山东、河南、陕西、四川、重庆、贵州、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 等十几个省、市、自治区以及菲律宾、加纳、塔基科斯坦等海外国家。先后参加并完成了西气东输(陕二级、张家湾、太行山、新疆盐水沟)、万家寨引黄工程、河津华泽铝电、 *** 然乌公路隧道、川藏公路等百余项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工程的地质勘察、基础施工和地质灾害治理任务,创出了一大批国家和省部级优质工程;凭借专业技术实力,积极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承担并高质量完成了解州铝厂五万吨电解铝生产厂区和七万吨扩建厂区、海鑫集团办公楼和炼钢厂厂区、南风集团科技大楼、运城市邮政大楼、运城市气象局办公楼、中建大厦等上百个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基础施工;为临猗、万荣、河津、永济、闻喜等地的单位和居民找水打井上百眼,解决了我市的农田灌溉和严重缺水区居民靠天吃水的历史,赢得了晋南“水龙王”的美誉。
取得这样的成绩,一是靠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再是靠我队党建工作中强大的思想政治工作下造就出来的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我们将继续坚持“质量为本、恪守信誉、科学管理、探索进取”的质量方针,凭借专业技术实力,与社会各界精诚合作,为地方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档案、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装置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档案;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第十四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本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专案的;
***二***将承接的测绘专案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测绘资质证书》,并提交有关的变更档案,由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须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第十八条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处罚,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测绘资质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
***一*** 测绘资质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三*** 违反测绘资质审查程式作出审查决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 测绘资质审查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 测绘单位在2年内未承担测绘专案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任何地方不得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重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证。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资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宣告作废。
第二十四条 测绘单位从事测绘活动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
***2000年8月8日国家测绘局第8号令释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做好测绘资格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测绘资格审查,取得《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方可进入测绘市场承揽测绘任务。
第三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
第四条《测绘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级。甲级《测绘资格证书》包含甲***特***级和甲级。
第五条《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测绘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章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第七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
2、有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3、有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与资料管理制度。
第八条 测绘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图印刷、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等。
第九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发证。
第十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程式
***一***申请: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档案:
1、《测绘资格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人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主要技术骨干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任档案***影印件***;
4、主要仪器装置及应用软体的检定证书或其它证明资料;
5、当年在职人员统计表;
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资料;
7、单位住所证明;
8、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
对不具备申请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申请。
对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限期一次性补正。
对决定受理其申请的单位应及时进行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三***审查和发证:
1、对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初审,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20日内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初审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报来的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初审资料后,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从收到初审资料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 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盖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初审资料退回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2、对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进行测绘资格审查。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单位。
第十一条《测绘资格证书》颁发后,由发证机关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 领取《测绘资格证书》按规定交纳审查费和公告费。
第十三条《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三个月前,由持证单位提请复审,发证机关负责审查和换证。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由发证机关负责进行年度检验。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资格审查认证手续。
第十四条 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测绘资格证书》编号形式为:
等级十测资率十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列顺序号。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清楚、整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采取欺骗、虚报的手段骗取《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执行测绘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标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按照《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等承担测绘任务。持有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作业区域不超过所在市***地***级行政区域。
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的作业限额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测绘资格证书》不得 *** 、转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载内容。
第十九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 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经营性测绘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到作业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进行任务登记,并遵守当地测绘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二年内未承担测绘任务,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等内容变更,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申请更换《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得以权谋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测绘资格证书》而违法经营测绘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测绘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单位,承担测绘任务超出《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超出规定的测绘业务;拒不停止测绘业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擅自涂改《测绘资格证书》或者转借、 *** 、出租《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采取弄虚作假、欺骗、虚报等手段申请办理《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缓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测绘资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低劣,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外,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机关处以降低其《测绘资格证书》等级或吊销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