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测绘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

2024-06-16 山西测绘资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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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情况通报?

保密工作检查情况通报怎么写?有没有什么格式的要求?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范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

山西省太原市测绘资质监督检查的通知

xxx国土资源局***测绘局***、保密局,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保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保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和 *** 中央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对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更好地发挥测绘在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xxx测绘局、xxx国家保密局、生产建设兵团国家保密局于xxx0年7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xxx0年全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新测图〔xxx0〕16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xxx0年全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以下简称“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现将xxx0年全区测绘成果保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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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根据《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实际,会同保密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的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联合保密局成立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小组,负责本辖区内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为全面顺利开展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履行职能,注重实效

为推进测绘成果保密检查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召开测绘成果保密检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检查工作,按照xxx测绘局编制释出的《全区各地领取测绘成果资料单位及数量统计表》对本辖区领取测绘成果的单位及资料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方案。

阿勒泰地区保密检查工作深入扎实,制定了自查、检查方案和工作计划,在各使用者单位自查、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检查的基础上,阿勒泰地区国土资源局会同地区保密局、农十师保密局进行了实地核查,并认真总结经验,对今后开展测绘成果保密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思路和建议。塔城地区将保密检查面扩大至辖区内所有领取涉密测绘成果的单位。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保密局,充分考虑辖区内领取测绘成果的单位多、数量大的特点,制定了详细的检查日程安排表,并将有关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管理、销毁的规定要求和保密法、涉密事件查处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系统整理后,发至各相关单位,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阿克苏地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各县***市***主管人员学习交流,按照xxx测绘局在网上释出的领取使用成果单位及数量统计表开展检查,并以测绘部门提供的发图单存根为依据,向水利、建设、民政、畜牧等经常用图的部门宣传测绘成果保密法律法规,逐件查对图幅账目与实物。xxx其他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也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加强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的工作职能,对本辖区内使用测绘成果单位的保管设施、措施、使用管理程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自查***,并会同当地和兵团保密部门进行联合抽查。通过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各级管理人员掌握了测绘成果管理要求,使保密检查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使用测绘成果的单位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和管理测绘成果。测绘成果储存完好,各项保密措施基本到位,未发现泄密情况的发生。但在测绘成果的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地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未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保密检查工作,未能很好的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各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工作;没有按时报送工作总结;

***二***个别地州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保密检查情况报告》内容空洞,对检查的测绘成果的数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未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暴露出个别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人员对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 “走过场”的现象;

***三***个别地州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未建立规范化的测绘成果管理、提供、使用程式,提供使用测绘成果存在不规范的情况;

***四***部分使用测绘成果单位保密意识淡薄,对保密法、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忽略了密级,把密级地形图按一般资料管理,保管制度不健全、硬体设施不完善;

***五***测绘成果资料台帐管理混乱,一些单位甚至没有建立台帐,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测绘成果不能做到清楚、明晰。个别单位虽然建立了相关的测绘成果资料台帐和借阅登记册,但是登记帐簿不规范,缺乏统一的格式和记录 *** ,不便于查询和管理;未按照法定程式办理有关手续,违规向第三方提供涉密成果。

***六***个别单位存在擅自复制和提供涉密测绘成果的情况,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泄密隐患。额敏县水管总站将涉密测绘成果***资料***、图纸擅自扩散到所属系统的上级、下级,致使xxx9年3月30日从xxx测绘局领取的5幅1∶5万地形图***纸质***下落不明,后虽经额敏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限期整改,并在整改期内找到,但暴露了该单位保密工作存在严重问题。

***七***喀什市城市规划设研究院等个别单位涉密载体管理混乱,将涉密计算机和内部区域网在无有效隔离手段的情况下,与网际网路连线,个别单位计算机使用者普遍缺乏计算机和网路安全的相关知识。个别单位在淘汰、更新计算机时,因报废处理不规范存在泄密隐患等。

四、对今后工作的要求

虽然各地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测绘成果失泄密情况,但检查中所反映出的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解决好这些问题对规范涉密测绘成果的管理和保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针对xxx0年测绘成果保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今后要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领导的保密意识,将保密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广泛宣传测绘成果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测绘成果保密管理的重要意义,引导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者树立保密意识,正确使用涉密测绘成果。

***二***加强对测绘成果涉密人员保密知识培训。全区各地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新疆 *** 尔xxx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方案》***新测图〔xxx8〕20号***的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测绘成果管理机构、测绘成果保管单位、地方 *** 有关部门、测绘资质单位、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和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的档案和信用制度。对违反保密要求的测绘成果使用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及时向所在地保密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向其提供涉密测绘成果,同时将有关情况报xxx测绘局。

***四***各地州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保密部门检查落实保密检查中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的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并停止向其出具《测绘成果使用证明函》和提供国家基础测绘成果,同时将整改结论上报xxx测绘局。

***五***加强保密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把测绘成果保密检查作为日常工作内容,落实好受理审批制度,建立全程监控的成果使用机制,做好使用前的需求审查、使用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保密部门对领取涉密测绘成果的单位不定期的开展抽检,逐步建立对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全过程的监控制度,确保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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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范文二

xxx4年8月28日上午,秀峰法院保密办及安保办对全院11个部门进行了8月份安全生产及保密工作大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临时抽检的方式,检查内容为:1、对各部门档案、案卷是否锁存于档案柜;2、人离开时是否锁门关窗;电器装置、消防设施及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3、内网电脑是否都设有密码;4、U盘是否专盘专用、内外网是否存在混用现象及外网是否收发涉密资讯等方面进行检查。共检查办公室43间,人员55人,电脑43台。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及保密工作越来越重视,内网电脑都设有密码,内外网分开使用,U盘专盘专用。在电脑旁都张贴了安全警示标语,电器使用基本符合规定,人员安全保密意识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加强。

同时,某些部门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办公室存在人离开不锁门现象;有的办公室存在人离开不关用电器现象;还有部分办公室案卷较杂乱,堆放在办公桌上没有及时收存到柜子里。

安全面前无小事,各部门要再接再厉,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做到关门关窗、防火防盗;安全用电、杜绝浪费;案卷整理完毕及时锁入档案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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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范文三

为认真落实《关于印发中央保密委员会会议纪要和 *** 同志讲话的通知》精神,xxx8年11月份市人防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形式,对各***区***县人防办和机关内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好的方面

1、此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市办档案收发、传递和清退工作;执行秘级档案的签收、传送规定的情况;以及秘级以上档案资料实行专人列印,并将微机记忆体秘级以上档案资料及时加密处理;废旧涉密载体实行定点销毁等。从检查情况看,市办和各科的领导都十分重视保密工作,各项责任落实、措施严密、执行到位。

2、从对各区县人防办执行保密规定检查情况看,多数单位领导对保密工作比较重视,对保密工作有要求、有教育、有制度,各项措施和设施基本齐全,能够从技术、法规、管理三个方面重视人防保密工作。

二、不足方面

1、硬体配置不齐。检查中区县人防办普遍存在电脑数量不够,没有配置专用的保密电脑,保密档案采用U盘另存的办法,在处理涉密档案时,采用上网电脑处理,虽然临时断开网路,同样存在不安全因素。

2、个别泄密隐患存在。在检查涵江区人防办时,发现有一涉密档案存放在审批中心电脑上,与网际网路互通,发现后虽立即整改,也暴露出保密意识不够。

为此,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再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该配的专用电脑要配齐,涉密电脑一律采用物理隔离,涉密U盘由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切实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不断提高莆田市人防系统保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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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太原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充分发挥城乡建设档案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的报送、接收、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档案,是指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加强对城乡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乡建设档案事业纳入市、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城乡建设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第六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规划区内城乡建设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乡镇人民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市、县(市)档案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建设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 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收集、保管本单位的城乡建设档案,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第八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城乡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工程;

8、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各类地下管线(包括城乡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以及相关的人防工程档案。

(三)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四)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五)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城乡建设档案。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在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前,应当与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签订 《太原市管线建设工程跟踪测绘合同》,以确保跟踪测绘数据的真实、准确。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名单定期向社会公示。

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查验《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责任书》。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设施等隐蔽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设施等隐蔽工程现状资料。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申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纸质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预验收申请10个工作日内出具预验收意见。对建设工程档案符合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编制、补充、完善。

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时,应当查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核发的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档案原件或者副本。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在收到符合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后,向移交单位核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山西省测绘资质2022年延期

没有延期。

资质新政策何时出台?该省资质率先延期到2022年12月31日!(河南省、浙江省、四川省、云南省、上海)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分为:1.大地测量2.测绘航空摄影3.摄影测量与遥感4.工程测量5.海洋测绘6.界线与不动产测绘7.地理信息系统工程8.地图编制9.导航电子地图制作10.互联网地图服务。注意新申请只能从乙级申请,不能直接申请甲级。

公摊面积你知多少 教您怎样算清公摊面积

由于售房合同对公摊面积约定不明确,购房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所以由公摊面积引起的质疑颇多,纠纷不断。房屋面积怎么测量?公摊面积如何计算?本文将为您解答:

消费者:雾里看花,不明不白

在房地产市场处于卖方市场的情况下,许多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只与购房人草签合同,对公摊面积部分约定不明,消费者处于不知情的状态。一位买房人告诉记者,从签订购房合同到交房子再到拿到合法的房产证需要很漫长的过程,等拿到房产证时,开发商在上面填多少就是多少,买房人只能糊里糊涂地被迫接受。

目前房地产市场较为突出的主要问题在于,购房者对房屋建筑面积及房屋竣工后实测建筑面积的分摊结果不公开,对分摊细节存在质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商品房面积的测量需由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承担,但测绘单位并不是由购房者委托的,购房者没有知情权。购房者普遍认为测绘单位是受开发商的委托,他们和开发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购房者怀疑测绘结果的公正性和真实性,大家认为所谓的公摊面积全由开发商说了算。

开发商:公摊面积,实地测量

业内资深人士侯冰狮先生介绍说,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并非开发商说了算,而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有专业资质的测绘公司根据建筑设计图纸说明和经过实地勘查测绘出来的准确数据,它是通过官方审核认可的。侯先生告诉记者,百姓的消费意识需要引导,因为公摊面积的大小反映着一个楼盘的品质和性价比。公摊面积太小,人的舒适度就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公摊面积的大小与人的舒适度和小区的设施建设是成正比的。当然,公摊面积的比例并不是由开发商决定的,而是权威部门依据房屋的建筑设计测算的。

业内人士:公摊比例,没有限定

据太原市房产局测绘科负责人介绍,国家对公摊面积的具体比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的公摊面积是根据房屋的所在位置,楼宇的基本情况、公共配套设施的设置而定的,不同位置、不同房屋的公摊系数是不同的。房屋公摊面积的大小,取决于房屋建筑的规划设计以及房屋的配套设施。一般说来,普通的板式楼,公共设施少,公摊面积就少,而高层建筑因为公共设施多,相应的公摊面积就大。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袁纶华说:由于公摊面积没有严格的标准和数据限制,所以公摊面积一直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矛盾的焦点。开发商应该将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和分摊依据公开、透明地告知购房人,让购房人做到心中有数,明白消费。

龙盛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肖峰昌认为,目前房地产交易市场正处在发育阶段,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应对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出台统一的、强制性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市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6-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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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

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档案、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装置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档案;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第十四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30日前,测绘单位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依照本规定办理测绘资质延期手续。

第十五条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一般2年后方可申请升级。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第十六条 测绘单位申请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重新办理资质审查手续。

申请升级的测绘单位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升级和增加测绘业务范围:

***一***采用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专案的;

***二***将承接的测绘专案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三***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且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更换《测绘资质证书》,并提交有关的变更档案,由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须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发证机关。

第十八条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测绘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并依法给予处罚,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测绘资质。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测绘资质发证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

***一*** 测绘资质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二***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

***三*** 违反测绘资质审查程式作出审查决定的;

***四*** 依法可以撤销测绘资质审查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 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 测绘资质审查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 测绘单位在2年内未承担测绘专案的;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登出《测绘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 任何部门、任何地方不得对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重复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发证。

已经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不得在当地或者异地重复申请《测绘资质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测绘资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宣告作废。

第二十四条 测绘单位从事测绘活动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二OO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二OOO年八月八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

***2000年8月8日国家测绘局第8号令释出,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管理,做好测绘资格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经测绘资格审查,取得《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方可进入测绘市场承揽测绘任务。

第三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

第四条《测绘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丁四级。甲级《测绘资格证书》包含甲***特***级和甲级。

第五条《测绘资格证书》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测绘资格证书》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章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第七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独立的法人单位;

2、有相应的仪器装置和设施;

3、有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与资料管理制度。

第八条 测绘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图印刷、地理资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海洋测绘等。

第九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实行分级管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和发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审批发证。

第十条 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程式

***一***申请: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档案:

1、《测绘资格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人证明资料;

3、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档案;主要技术骨干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任档案***影印件***;

4、主要仪器装置及应用软体的检定证书或其它证明资料;

5、当年在职人员统计表;

6、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和测绘业绩的资料;

7、单位住所证明;

8、应当提供的其它资料。

***二***受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其申请。

对不具备申请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申请。

对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申请单位限期一次性补正。

对决定受理其申请的单位应及时进行测绘资格审查认证。

***三***审查和发证:

1、对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初审,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后20日内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对初审不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报来的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初审资料后,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从收到初审资料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 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甲级《测绘资格证书》盖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初审资料退回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处理。

2、对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组织进行测绘资格审查。从决定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

对审查合格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签署审批意见并于30日内颁发《测绘资格证书》。对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的印章。

对审查不合格的,在审查后30日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将申请资料退回申请单位。

第十一条《测绘资格证书》颁发后,由发证机关向社会进行公告。

第十二条 领取《测绘资格证书》按规定交纳审查费和公告费。

第十三条《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期满三个月前,由持证单位提请复审,发证机关负责审查和换证。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由发证机关负责进行年度检验。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测绘资格证书》升级或变更业务范围的,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资格审查认证手续。

第十四条 新成立测绘单位初次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一般不能申请甲级《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测绘资格证书》编号形式为:

等级十测资率十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列顺序号。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申请《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申请资料应当真实、清楚、整齐,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采取欺骗、虚报的手段骗取《测绘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执行测绘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标准,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必须按照《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等承担测绘任务。持有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的作业区域不超过所在市***地***级行政区域。

各等级《测绘资格证书》的作业限额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测绘资格证书》不得 *** 、转借、出租或者擅自涂改其所载内容。

第十九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 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经营性测绘活动时,应当按照规定到作业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进行任务登记,并遵守当地测绘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十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在二年内未承担测绘任务,发证机关应当收回《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一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等内容变更,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申请更换《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得以权谋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未取得《测绘资格证书》而违法经营测绘业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测绘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四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单位,承担测绘任务超出《测绘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作业限额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责令其停止超出规定的测绘业务;拒不停止测绘业务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百的***。

第二十五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擅自涂改《测绘资格证书》或者转借、 *** 、出租《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由发证机关收回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六条 采取弄虚作假、欺骗、虚报等手段申请办理《测绘资格证书》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缓一年至二年受理其测绘资格审查。

第二十七条 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所完成的测绘成果质量低劣,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外,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机关处以降低其《测绘资格证书》等级或吊销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 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承办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工作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的,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以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二000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国家测绘局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释出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测绘及登记管理的例题

一、单选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更符合题意,不答或答错不得分)1、我国《测绘法》于( )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A.2001

B .2002

C.2003

D.2000

2、( )是为实施《测绘法》规定的测绘资质管理制度而制定,于2009年3月12日由国家测绘局印发,于2009年6月{日起施行。其中对测绘资质监督管理主体、测绘资质等级划分、专业范围划夯、资质条件、申请、受理、审查批准、注册、监督检查、罚则等作出规定。

A《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B.《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C.《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

D《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1993年9月2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签署第1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A.杨尚昆

B.******

C.******

D朱****

4.测绘成果目录应向( )。

A.内部公布

B.部分公布

C.社会公布

D.不公布

5.《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正确的是( )

A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B等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测资字

C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等级+测资字

D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测资字+等级

6、注册测绘师的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刑事处罚已经执行完毕的;

C.因在测绘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满3年的;

D.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7.招标( )进行,有利于防止行贿受贿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A.公正

B.私底

C.公开

D.公平

8.()是指由测绘基准延伸,在一定范围内布设的各种测量控制网,他们是各类测绘成果的依据。

A测绘系统B.地理信息系统C.坐标系统D.高程系统

9.( )是指根据特定的数学法则,将地球上的自然和社会现象,通过制图综合,并以符号和注记缩绘在平面或者曲面上的图像。

A.地图

B.资料

C.图画

D.雕塑

10、下列哪项属于测绘成果汇交的特征( )

A.保密性

B.专业性

C.系统性

D.时效性

11、军事测绘的基本比例尺地图为

A.1﹕1万

B.1﹕5万

C.1﹕10万

D1﹕100万

12.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必须采取 ( )的形式进行,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A.独资或者合资、合作

B.依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

单位合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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