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

2024-05-01 陕西测绘资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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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测绘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规范测绘活动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活动和测绘管理,适用本条例。

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

本条例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第三条 省测绘局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按照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明确本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其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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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管理监督测绘活动和测绘资质;

(四)组织测绘成果的汇交、储存、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

(五)管理监督地图编制及其相关活动;

(六)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

(七)查处测绘行政违法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 实施测绘项目,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统一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西安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或者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测量标志保护和测绘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基础测绘第七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省人民 *** 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测绘给予财政支持。第九条 省基础测绘包括下列项目:

(一)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测绘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省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五)采用航空摄影与遥感技术获取基础地理信息;

(六)编制全省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册);

(七)国家确定应当由本省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基础测绘包括下列项目: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加密、更新和维护;

(二)本行政区域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测绘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省确定应当由设区的市、县(市)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一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省实际,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基础测绘规划,报省人民 *** 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测绘市场第十三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第十四条 取得甲级测绘资质,应当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取得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应当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标准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核发、变更、延期、撤销、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陕西省测绘条例(2019修订)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活动,促进测绘行业发展,维护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第三条 省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加强测绘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基础测绘管理,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和应用,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

省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 *** 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年度计划;

(三)管理监督测绘活动和测绘资质;

(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测绘保障工作;

(五)组织测绘成果的汇交、储存、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

(六)管理监督地图编制及其相关活动;

(七)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

(八)规范和指导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

(九)开展地理国情监测;

(十)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活动,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在批准的区域和范围内进行,并接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向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引导、支持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推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军民融合,促进测绘成果的应用。

鼓励有关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二章 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第七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和国务院确定的大城市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需经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报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第八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统筹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第九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备案。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情况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第十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不得危害国家安全。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做好本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保护工作,指派单位或者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制度,做好相关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安全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本级财政资金为主体投入建设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运行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其他资金投资建设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由其自行维护,并接受当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西安有个一机勘,一个四机勘,分别全称是什么?求教

一机勘全称: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网址:,公司简介:始建于1952年9月,是国家大型综合性勘察设计单位。曾被国家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陕西省委、省 *** 等授予“全国勘察设计综合实力百强单位”、“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优秀勘察设计院”、“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先进单位”、“全国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全国行业“十佳自主技术创新企业”、”“AAA级信用等级企业”、陕西省“文明单位”、“先进集体”、“高新技术企业”等殊荣。

机勘院为国家一类科研单位,现有员工8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占95%,其中高级工程师170余人(教授级高工30余人),拥有各类国家注册师280余人,享受国务院 *** 特贴专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0余人;拥有张苏民、张旷成、张炜、郑建国四位“国家勘察设计大师”及两位“陕西省勘察设计大师”,技术水平居国内行业一流地位。

拥有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测绘局、环保部、铁道部等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和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测绘甲级,地质灾害评估、勘察、设计、施工甲级,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壹级,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乙级设计资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铁道部基桩检测等资质;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能为业主提供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城乡规划、策划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测绘、工程检测、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及工程总承包等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现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兰州、西宁、新疆、延安、合肥、银川、南京、宝鸡等地设有分支机构。

66年来,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几代机勘人的辛勤耕耘,已发展成为国内外享誉盛名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及技术进步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足迹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累计完成近30000项工程勘测、设计、施工、检测及监理、环境保护等工程;同时在亚洲、非洲、中南美洲等六十多个国家完成了近300项各类勘测、市政设计、建筑设计、咨询、监理、施工、管理项目。同时还承担了150余项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主编或编审了国家、行业和地区六十余种规范、规程、手册。自1986年以来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优秀工程奖30余项、省部级奖200余项,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

迎接机遇与挑战,再铸成就与辉煌。机勘院人将始终不渝地坚持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效益为目的,矢志打造出院强民富、和谐奋进的“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科技型工程公司”,竭诚为顾客构筑百年基业,成就传世经典,创造更大价值,共创美好未来!

四机勘全称: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网址:,公司简介: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1953年3月成立于中国西安,前身为“中央人民 *** 之一机械工业部设计总局西北勘测队”,曾长期隶属电子工业部(四机部)。2000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我院归口陕西省管理,隶属陕西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划归陕西科技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下设单位有电子工业岩土基础工程公司,于1988年组建成立,是陕西省最早取得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的单位之一;陕西中电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其前身为陕西省建设工程人工地基工程质量第二检测站;陕西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2009年,依托我院组建了陕西省土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陕西中电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主要从事环保设计、环保施工、环保设备研发、环保设备安装、市政工程、环保测试及相关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

拥有的主要资质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壹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三项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建筑工程设计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环境影响评价乙级,测绘乙级,地基基础工程专项检测,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我院现有员工400余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余人,博士、硕士近70余人,高级职称40余人,中级职称124人,各类注册执业工程师近百人。享受国务院 *** 特殊津贴专家10余人,陕西省三五人才第二层次专家1人,三秦学者特聘专家1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4人,陕西省优秀勘察设计师2人。

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单位,陕西省勘察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单位。1992年被国家建设部授予“全国工程勘察先进单位”,2009年荣获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国庆60周年“十佳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奖”,2013年被国家商务部认定全国18家援外成套项目工程勘察骨干企业之一,2014年经陕西省委组织部批准,我院为“三秦学者”岗位单位,2015年获得“陕西科技系统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先进集体”称号,2016年被陕西省建筑业协会评为“陕西建筑业百强企业、陕西省建筑业先进企业”,2017年被评为“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先进企业”,2018年获科技系统企业文化建设优秀单位,2018年被评为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信用等级3A级单位。2018年11月,我院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建院以来,已完成工程项目两万五千余项。参加了我国一五期间156项国家重点项目中的22个项目建设,承担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全国电子工业及国防工业大小三线基地工程建设29个,参加了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地119项重点引进、开发工程的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施工。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累计获得国家科技发明奖1项、国家科技成果奖1项、全国科学大会奖1项、国家优秀勘察金质奖1项、国家银质奖5项、国家优质工程奖4项、部省级优秀工程勘察奖60余项。

经过60余年的奋斗,我院已发展成为多门类、多学科的综合性科技研究型企业。研究开发多项行业新技术、新工艺,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项目、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计划项目等共计100余项。获得部、省(市)级科学技术奖4项,发表论文近200余篇,获得国家专利和软件著作权40余项。作为主编、副主编或编委,先后参加了近40余项国家级和部省级的规范、标准、手册及定额的编制,为推动我国地质工程和岩土工程技术的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院坚持“立足陕西、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市场开拓战略,并在非洲、南美洲、西亚和东南亚等地区承担了大量生产及科研项目。

我们秉承“客户为先、服务至上、质量之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围绕“让员工幸福、让客户满意、让企业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将竭诚为海内外客户提供优良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

如何理解测绘资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1、首先测绘资质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的意思是基本制度。

2、其次也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3、最后统一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资质审查和统一颁发资质证书。

申请测绘资质的详细流程

测绘资质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界线与权籍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企业找测绘资质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二、测绘资质代办大致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归口管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4、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学历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2022

测绘资质分为 甲、乙 两个等级,测绘资质分为10个专业类别,分别为 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自然资源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测绘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县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4、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5、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拟批准的书面决定,向社会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6、《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家测绘局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测绘资质申请材料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 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测绘资质申请流程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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