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使用协议

2024-06-18 陕西测绘资质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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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2010修正)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成果管理行为,建立测绘成果资源共享机制,促进测绘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成果的汇交、管理和使用,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测绘成果分为基础测绘成果和专业测绘成果,包括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陆地、水域和空间测绘完成的下列成果:

陕西省西安市测绘资质使用协议

(一)大地测量数据及其相关资料;

(二)摄影、遥感测量获取的底片、数据;

(三)地形图、地籍图、普通地图和专题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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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程测量数据及其相关资料;

(五)其他地理信息数据。

本条例所称基础测绘成果,是指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各专业部门、专业测绘提供基础地理信息,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所形成的大地测量控制网、基本地图、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测绘成果;专业测绘成果,是指除基础测绘成果以外,各专业部门、单位为业务需要完成的具有专业内容的测绘成果。第四条 测绘成果实行无偿汇交、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分类提供、定期更新的原则。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自然变化情况,对基础测绘成果定期进行更新,并将基础测绘及其成果更新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第六条 省测绘局是省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省测绘成果的汇交、储存、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地区)、县(市、区)人民 *** 指定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第二章 成果汇交第七条 测绘成果的所有权,属于测绘项目委托方或者由测绘项目委托方与测绘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测绘成果所有权人依照法律规定,对测绘成果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第八条 承担基础测绘任务的测绘单位和专业测绘成果所有权人应当在测绘作业完成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测绘成果管理机构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第九条 下列测绘成果应当汇交副本:

(一)国家等级的天文、三角、导线、水准、长度、重力测量和卫星大地测量的数据及相关资料;

(二)五平方公里以上的1:500~1:2000比例尺地形图,1:5000~1:100万比例尺的整幅地形图和地籍图、普通地图、专题地图及其他正式印制的地图;

(三)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电子地图的磁盘、光盘;

(四)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测量数据及相关资料。

航空、航天摄影及其他摄影测量、遥感测量,应当汇交测绘成果的目录。第十条 汇交测绘成果副本、目录,应当遵守下列时限规定:

(一)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在作业任务完成后六十日内汇交;

(二)专业测绘成果应当在作业任务完成后四十五日内汇交;

(三)在基础测绘、专业测绘中形成的摄影、遥感成果,应当在作业任务完成后三十日内汇交。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的,应当提前十日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同意后可以适当延期。第十一条 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或者目录应当保证数据准确、资料完整、整饰规范。具体要求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章 成果管理第十二条 测绘成果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

测绘成果应当经过具有资质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质量合格方可提供使用。第十三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目录进行整理、加工,建立全省测绘成果数据库和测绘成果信息查询系统,并定期编印测绘成果目录集。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测绘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信息 *** 和其他方式定期向社会发布测绘成果信息。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基础测绘成果更新规划,并组织实施:

(一)全省统一布设的测绘控制网,十年至十五年更新一次;

(二)1:1万比例尺地形图至少五年更新一次;

(三)城镇、经济开发区1:5000或者更大比例尺的地形图,三年至五年更新一次。

申请测绘资质的详细流程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界线与权籍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企业找测绘资质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二、测绘资质代办大致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4、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学历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房协协议书

关于房协协议书范文 *** 7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我整理的房协协议书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协协议书 篇1

甲乙双方20xx年6月5日签订了《建房协议书》。目前该协议已经执行到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38.5万元,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手续的扫尾阶段。为将扫尾阶段的三项顺利完成,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签字生效当日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万元),同时,乙方将房屋交付给甲方。

二、乙方应尽快把交付给甲方的房屋办理好产权人为陈铁强的国土建房证、房屋产权证书,并将产权证书交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房屋建房证书(建房证)当日或第二日将余款叁万伍仟元(¥3.5万元)交付给乙方。

三、本补充协议须由产权登记方陈铁强、房屋地基卖方、姜畲镇泉塘村胜利组法定代表人作为见证人签字并在甲方付完至叁拾伍万元给乙方,本协议书才能生效。

四、作为20xx年6月5日双方所签《建房协议书》的补充,本协议书与《建房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两份协议书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均以本补充协议书的规定为准。

五、原20xx年6月5日所签订的《建房协议书》内第三款第六条:在国土部门超建房面积问题,由乙方负责经济费用,甲方不负责经济费用。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和见证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见证人:

乙方: 年 月 日

房协协议书 篇2

立协议人:

甲方(组织方)

乙方(参加方)

甲方为了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拟在xx小区集资建设成本价住宅楼,乙方自愿申请购买,为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xx小区的房屋一套以成本价集资方式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售的房屋和所在的小区规划做了充分了解,自愿以成本价集资方式申请购买该套房屋。

二、甲方所售房屋先按设计面积和预计成本价预售,每建筑平方米为人民币1118元,放款分三次付清。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交款通知,在破土动工前付清首付房款,工程主体封顶后交第二次房款,交款额为各户总房款的90%,发钥匙前15天,按西安市房屋测量事务所测量面积和预售价交清剩余的10%房款。最终按西安市房屋测量事务所测量面积,经审计并验评批复的房价计算出各户的总房款,多退少补。

三、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足首期,二次或剩余10%房款的,均视为违约放弃。甲方不在保留其购房资格,其住房收回重新处分,已交房款退还乙方。

四本、协议一经签字,表示双方对上述预售价格和最终房款计算办法的认可,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违约。甲方保证在18个月内(从首付款时间算起)将住房交付使用。拆迁户在外过渡时,从拆迁搬出之月算起,超过18个月的,每月按50元补发过渡费。

五、按照房改政策要求,乙方同意甲方代办房产证,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在第三次交纳房款时预付,办证后多退少补。乙方对市内暖气等设备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拆除。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西安市房改办一份.

立协议人:甲方(组织方)

乙方(参加方)

日期:

房协协议书 篇3

出租方房东甲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房客乙方:

联系电话:

兹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团结村2栋7号户型:门面房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年月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水、电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按时不交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一切正常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费和押金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吨、

电表底数:度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签订日期:

房协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由地建七层楼房一栋,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就集资建房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负责把楼房建成(要保证楼房质量)以及要保证楼房

要有出路,下水包通,铝合金全部装好(另外加出的铝合金由乙方按市场价补足给甲方),水电开户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 乙方集资房位于__________边________层__________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_________元,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乙方付完房屋总款后,房屋和建房土地的所有权利都归乙方所有。

三、 甲方交完房屋以后,其它与集资房有关的事项,甲方概不负责。所有与该集资有关的权利均由乙方享有。注:如果出现人为不可抗力的事情,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 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之后立即生效。 注:甲方要保证今后任何人无权在楼房顶增加一切建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协协议书 篇5

出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丙方):***房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委托丙方负责房屋承租方(乙方)的寻找及初步洽谈事宜,并见证甲、乙双方本合同的署过程。丙方收取乙方现金大写)______(小写:____元)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一下房屋租赁合同,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遵守:

之一条、前提

甲乙双方签订位于**市**路**号**1幢**层的房屋,所有权认为**,面积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价格

1、房屋租赁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房屋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此租金不含税金、物业管理费、有线电视、水电和宽带费用,仅包括房屋使用费)

3、租金支付方式:**个月支付一次,即每次支付租金为**元整。

4、租赁期满,乙方若需要续约,则需在租赁期满30天通知甲方;

5、乙方须准时支付房东房屋租金,下次付款需提前30天支付给房东,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须按每月租金的5%支付滞纳金,若拖欠1个月,则房东有权收回房屋,乙方须按照实际居住日缴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房屋押金

为确保乙方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其它配套设施,乙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时支付房东人民币**元整,小写**元作为押金。乙方若无违约,且乙方交纳清使用的所有电话费,税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且家具没有损坏,房东应全部归还乙方所交纳的押金。

第四条、租赁条件

1、房东须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或有权利决定该房屋出租的相关证明。

2、未经房东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房东有权利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房东的违约责任。

3、甲方需为乙方开通水、电设施,甲方不提供任何设施。

4、因乙方使用过程中,若有任何设施需要维修,由乙方自行维修,甲方不处理。

第五条、房屋产权变更

如房东依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继续有效。

第六条、本合同的终止

1、租赁期限届满或经乙方及房东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该在期满当日将房屋钥匙及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房屋配套设施交给房东。房屋置留的一切物品均视为放弃,房东有权处理。

3、若乙方或房东中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违约的处理

1、房东违约的处理

①房东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功能完好及附属设施完好的房屋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房东应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仍不履行,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房东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可据实追索房东责任。

②租赁期内若非乙方过失房东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

2、乙方的违约处理

①未经房东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

②乙方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拖欠房租一个月以上的,乙方应向房东支付相当于年租金8%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房东可据实追索乙方责任,房东有权终止本合同。

③租赁期内若乙方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8%向房东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免责条款

1、房屋及其设施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乙方即房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 *** 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乙方与房东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已经签名,立即生效。

2、本合同所带附件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应。

3、乙方与房东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的争议由乙方与房东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有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甲方(签名及盖章):乙方(签名及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丙方(签名及盖章):

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经纪人:

经纪人证书编号:

房协协议书 篇6

签约之前,集资人(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有关主管部门咨询。

协议双方及当事人:

甲方(xxx部工程二处):

乙方(参加集资建房职工):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资建房管理的通知》及《职工集资建房实施方案》《职工集资建房补充说明》等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集资建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受行署委托,决定采取集资建房的办法集中统一建设职工住宅,乙方同意接受行署《职工集资建房实施方案》及《职工集资建房补充说明》,自愿决定参加集资建房购房。

二、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根据《关于对xxx地区采取集资合作方式建设新区搬迁职工住房的答复函》的要求,即:“将集资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产权关系及上市交易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选购的集资住房总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以最后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户型为______,___室___厅___卫。

四、乙方所购住房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一般职工90平方米以内,中级职称100平方米以内,副高职称115平方米以内,正高职称145平方米内按1230元/平方米预交购房款,上浮面积(各级别更高可上浮45㎡)按1450元/平方米预交购房款。住房交付使用前按照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实际测量的面积、楼层系数、上浮面积等结算购房款,多退少补。

五、根据建房工程进度乙方分三次缴款。20xx年x月1x日前每户预交购房总房款的30%(即规定的级别面积控制标准×1230元/平方米×30%+上浮面积×1450元/平方米×30%),主体工程完工后交50%,住房交付使用前按实际测量面积、楼层系数、上浮面积等交付剩余款。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交款视为自动放弃集资建房资格,由甲方收回乙方所选集资住房,退还乙方已交预付房款,不计利息。

六、工程竣工后,由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住房分配方案,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地委、行署研究认可后施行。

七、甲方在20xx年1x月xx日前将经过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房屋的保修责任、期限、范围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在楼房建设过程中,乙方可以通过职工住房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施工过程和建筑质量进行全过程的了解和监督。

九、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和公共设施,因乙方改造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十、所建集资住房全部实行物业管理,乙方入住后必须服从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 *** 集资建房有关政策处理。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参加集资建房职工单位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委托 *** 人(签字):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房协协议书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 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乙方 *** 人:

见证方:南京XX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见证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南京市 区(县)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甲方提供:□身份证 □房产证 □户口本

乙方提供:□身份证 □暂住证 □工作证

租赁期限、用途

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二零零 年 月 日起至二零零 年

月 日止。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共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

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房屋的 *** 与转租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 *** 该出租的房屋, *** 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他相关使用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赔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以及未使用费用,同时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产权变更

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合同终止与解除

1、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届满后一日内,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2、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未经甲方同意留存物品视为乙方已做抛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 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电话、电视、物业管理等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

(7) 拖欠房租壹个月以上。

十一、免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依照 *** 房屋租赁政策或法律规定必须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依照 *** 房屋拆迁公告规定时间需要拆除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见证方的责任与义务

见证方负责撮合甲乙双方以合理的市场价格成交

见证方保证在该合同履行期内,在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负责双方的调解工作

十三、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当地法院

提起诉讼。

3、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见证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补充规定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E—mail: E—mail:

房产证号: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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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测绘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活动,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活动和测绘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第三条 省测绘局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按照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明确本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管理监督测绘活动和测绘资质;

(四)组织测绘成果的汇交、储存、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

(五)管理监督地图编制及其相关活动;

(六)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

(七)查处测绘行政违法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 实施测绘项目,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统一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西安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或者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测量标志保护和测绘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基础测绘第七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省人民 *** 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测绘给予财政支持。第九条 省基础测绘包括下列项目:

(一)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测绘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省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五)采用航空摄影与遥感技术获取基础地理信息;

(六)编制全省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册);

(七)国家确定应当由本省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基础测绘包括下列项目: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加密、更新和维护;

(二)本行政区域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测绘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省确定应当由设区的市、县(市)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一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省实际,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基础测绘规划,报省人民 *** 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测绘市场第十三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第十四条 取得甲级测绘资质,应当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取得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应当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标准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核发、变更、延期、撤销、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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