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度检验办法
之一条 为了维护测绘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的监督管理,完善测绘资格审查认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格审查认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持有《测绘资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体测绘业者(以下简称“持证单位”)。第三条 《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度检验(以下简称“测绘资格年检”),是指颁证机关依法对持证单位每年进行一次的检查验证,确认其是否继续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测绘资格。第四条 测绘资格年检实行分级检验和委托检验。
国家测绘局负责全国测绘资格年检工作的领导与监督管理,并负责甲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检。也可以委托省、自治区测绘局,直辖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进行年检。
省、自治区测绘局,直辖市测绘管理办公室(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格年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并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检。也可委托市(地、州)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进行年检。第五条 持证单位必须接受测绘资格年检。
本年度领取《测绘资格证书》的,自下一年度起接受年检。第六条 测绘资格年检的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持证单位需在每年的3月5日前报送测绘资格年检材料。第七条 测绘资格年检期间,对单位名称、地址、法人等事项提出变更申请的,在年检的同时予以办理;对《测绘资格证书》业务范围调整和测绘资格等级升级事项提出变更申请的,于5月1日以后开始办理第八条 测绘资格年检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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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名称、住所、法人代表及体制变更情况;
2、当年在职测绘人员情况;
3、仪器设备情况;
4、测绘质量管理及测绘产品质量情况;
5、测绘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根据测绘资格年检工作需要,国家测绘局规定当年测绘资格年检工作的重点。第九条 测绘资格年检程序:
1、持证单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机关领取《<测绘资格证书>持证单位年检报告书》(以下简称《测绘资格年检报告书》);
2、持证单位按规定进行自检;
3、持证单位按规定时间向测绘资格年检机关报送《测绘资格年检报告书》及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有关材料;
4、测绘资格年检机关审核年检材料,需要时到持证单位检验;
5、测绘资格年检机关对持证单位提出年检意见,颁证机关在其副本上进行登记;
6、年检机关统计汇总年检情况并向上级年检机关报告。第十条 测绘资格年检中持证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测绘资格年检报告书》;
2、《测绘资格证书》全部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收费许可证》副本;
4、主要仪器设备计量检定证明(原件);
5、测绘行业年度统计表;
6、新增测绘技术人员的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增减测绘人员和仪器设备的证明性文件,机构、法人代表变更的批件;
7、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第十一条 《测绘资格年检报告书》、测绘资格年检专用章和测绘行业年度统计表由国家测绘局统一制定。第十二条 测绘资格年检机关审核年检材料,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年检机关退回持证单位,由其在指定的期限以内重新填报。第十三条 颁证机关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通过年检:
1、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报送测绘资格年检材料的,或者其材料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2、不接受年检机关在年检中进行的有关检查的;
3、测绘技术人员数量达不到标准的;
4、主要测绘仪器的品种或者数量达不到标准或者计量检定不合格的;
5、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
6、严重违反测绘法律法规的。第十四条 对未通过年检的,颁证机关根据情况可以采取缓期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处理,对缓期登记的不超过6个月。缓期登记期限满后,仍达不到规定的标准不能通过年检的,按不予登记处理。对不能通过年检不予进行登记的,可视其行为情节,分别采取取消其部分测绘业务范围、降级或者吊销《测绘资格证书》。凡吊销《测绘资格证书》的,由颁证机关向社会公告,并向工商和物价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由工商、物价行政管理部门取消其测绘经营项目和《收费许可证》。
西安有哪些甲级资质的测绘单位?好进吗?
西安市甲级(29家)中国地震局第二监测中心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之一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交之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国家测绘局之一大地测量队(国家测绘局精密工程测绘院)国家测绘局之一地形测量队(陕西省第二测绘工程院)国家测绘局第二地形测量队(陕西省第三测绘工程院)国家测绘局大地测量数据处理中心国家测绘局之一航测遥感院(陕西省第五测绘工程院)国家测绘局陕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国家测绘局陕西测绘资料档案馆)西北有色金属测绘院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陕西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测绘队(陕西国土工程测绘院)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陕西省公路勘察设计院陕西天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地图出版社(陕西省第六测绘工程院)西安华测航摄遥感有限公司西安煤航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西安中勘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市勘察测绘院西安大地测绘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看看,应当都不好进。
陕西省测绘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活动,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活动和测绘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测绘,是指对自然地理要素或者地表人工设施的形状、大小、空间位置及其属性等进行测定、采集、表述以及对获取的数据、信息、成果进行处理和提供的活动。第三条 省测绘局负责全省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 *** 应当按照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明确本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管理监督测绘活动和测绘资质;
(四)组织测绘成果的汇交、储存、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
(五)管理监督地图编制及其相关活动;
(六)管理和维护测量标志;
(七)查处测绘行政违法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 实施测绘项目,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统一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西安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或者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测量标志保护和测绘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基础测绘第七条 基础测绘是公益性事业。基础测绘实行分级管理和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制度。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省人民 *** 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基础测绘给予财政支持。第九条 省基础测绘包括下列项目:
(一)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二)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测绘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省基础测绘设施建设;
(五)采用航空摄影与遥感技术获取基础地理信息;
(六)编制全省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册);
(七)国家确定应当由本省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基础测绘包括下列项目:
(一)本行政区域内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加密、更新和维护;
(二)本行政区域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数字测绘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行政区域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四)省确定应当由设区的市、县(市)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一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省实际,会同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全省基础测绘规划,报省人民 *** 批准,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级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三章 测绘市场第十三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第十四条 取得甲级测绘资质,应当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取得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应当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也可以由所在地的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转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标准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核发、变更、延期、撤销、注销测绘资质证书的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测绘资质的详细流程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界线与权籍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一、企业找测绘资质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3、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二、测绘资质代办大致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2、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
3、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4、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拟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通过本机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组织核实。经核实有问题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无问题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如下: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学历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资质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第三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其中,甲级测绘资质包括甲(特)级和甲级。
各等级测绘资质的具体条件和作业限额由《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规定(见附件)。第四条 测绘资质审查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测绘局为甲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甲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查机关,负责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受理、审查和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委托市(地)级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的受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和管理。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测绘单位的测绘资质审查。第五条 测绘业务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海洋测绘(含港口和内陆水域测量)。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条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国家测绘局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国家测绘局。
申请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市(地)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其申请转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第八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单位住所证明;
(九)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十)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其申请。否则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查机关或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第十二条 对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查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查机关应当作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查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其式样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中交二公局二公司跟分那个部门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承包公司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简称二公局)是以路桥施工为主业,集铁路、隧道、机场、水工、市政、工程施工设计、咨询、监理等为一体的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多元化经营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是在香港成功上市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拥有管理和技术骨干约8000人,7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58项专业承包资质,年施工能力达400亿元。2013年新签合同额439.30亿元,完成营业收入314.5亿元。工程遍布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及亚、非、拉美等13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名称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施工企业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赵桢远
总部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262号
经营范围
公路、桥梁、铁路、市政、机场、水工、隧道、电务、机电安装、通讯信号、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等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形式
国有独资
登记状态
开业
发展历程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于1964年成立于古城西安,是世界500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企业注册资本49.65亿元,经营范围涵盖咨询规划、项目策划、融资、建设、设计、施工、养护、运营等全产业链,业务领域包括公路、桥梁、隧道、铁路、城市轨道、城市综合开发、市政、房建、生态治理、电务机电等,工程项目遍布全国各省区市及亚洲、欧洲、非洲、美洲的30多个海外国家。
二公局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交通运输部综合甲级试验室和CMA资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拥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甲级测绘资质;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4项、一级资质5项,拥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以及160余项专业、专项承包资质。年市场开发能力逾千亿元,施工能力达650亿元。
五十多年来,二公局以承接"高、新、特、难"公路工程为主,以世界超级工程港珠澳大桥、时为世界之一大跨径的斜拉桥苏通长江大桥、时为世界第二大跨径的悬索桥舟山西堠门大桥、时为世界第三大跨径的悬索桥润扬长江大桥等为代表,承建了一大批世界领先的跨江、跨海、跨峡谷特大桥梁;
以中国高速公路样板路沪宁高速公路及其扩建工程、京新高速(临白段)、贵州贵瓮高速、贵黄高速、新疆乌尉高速等为代表,承建了一大批国家高速公路重点工程;以世界最长高速公路隧道--新疆天山胜利隧道、宝坪高速秦岭天台山隧道、 *** 拉泽隧道等为代表,承建了一大批具有世界影响的特长隧道。
二公局立足主业、加快转型、多元化发展,迅速拓展铁路地铁、城市建设及环境治理、水利工程等新领域。高端切入铁路地铁市场,承建了京沪高铁、京雄城际铁路、哈大高铁等20多个重点铁路工程,在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西安等20多个城市承建了30多项地铁工程,形成了路基桥隧、铺轨架梁、盾构区间、车站建设、电务机电等综合施工能力。加快"进城"步伐,聚焦城市综合开发,投资建设了成都国际川菜小镇、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第四届中国绿博会博览园等城市综合开发项目,承建了 *** 万达广场、西安全运村等大型房建工程,承建了一大批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工程。
近年来,二公局积极拓展投资业务,形成规划、设计、投资、建设、施工、运营于一体的项目全经营周期管理优势,已实施投资项目50多个(已投入运营项目11个),投资总额超过4000亿元,年投资能力超过400亿元。投资范围涵盖公路、桥梁、地铁、市政、房建,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特色小镇、综合管廊、环境治理、智慧停车、体育场馆、水利工程等,投资方式包括PPP、BOT、 *** 付费、股权合作、投资人+EPC、融资租赁等,多个项目单体投资额超过200亿元,创造的"贵瓮模式"成为行业专家研究的PPP样本。
二公局主动抢抓"一带一路"机遇,坚持海外优先优质协同发展,已在30多个国家承建了100多个项目。承建的肯尼亚蒙内铁路、克罗地亚佩列沙茨大桥、巴拿马四桥、黑山南北高速公路、马来西亚安邦轻轨工程、巴基斯坦中巴公路等,获得当地 *** 和人民的高度赞扬。
二公局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拥有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032项、荣获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60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近80项,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34项。先后荣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优秀施工企业"等各类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500余项。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二公局将聚焦“大交通”、“大城市”业务,加速推进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强基固本、党建引领,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迈向“升级版二公局”,努力让世界更畅通、让城市更宜居、让生活更美好。[1]
经营范围
道路、桥梁、码头、机场跑道、水坝的土建工程;隧道、铁路、地下工程、地铁工程、市政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和维修;房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预制;职工培训(仅限企业内部职工);
公路工程及其它土建工程的试验检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对外派遣实施境外项目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进出口;工程设计与咨询;工程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
下辖公司
中交二公局下辖15个子公司、2个分公司、3个事业部、9个国内办事处、7个海外代表处、1个国家级技术中心、1个综合甲级实验室,1个专业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长大桥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共有管理和技术骨干约8000人,拥有7项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58项专业承包资质,资产总额超百亿元,年施工能力达400亿元。2013年新签合同额439.30亿元,完成营业收入314.5亿元。
公司荣誉
拥有国家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117项、国家级工法10项,荣获鲁班奖5项、詹天佑奖15项、国家优质工程奖8项、省部级优质工程奖57项,创造了76项中国企业新纪录。先后荣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施工企业”、“中国工程建设社会信用AAA企业”、“全国建筑业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先进企业”、“中国建筑业百强企业”等荣誉称号89项,荣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46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各类荣誉奖励达15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