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施工总承包资质营业范围,以及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做什么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录一览:
- 1、建筑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内容
-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范围
- 3、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经营范围
- 4、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接哪些项目
- 5、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承揽范围
- 6、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
建筑工程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一)、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机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抹灰建设工程作业,油漆建设工程作业,园林绿化,家用电器维修,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服装服饰、鞋帽、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及原料、钢材、煤炭、矿产品。
(三)、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设施管理与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绿化管理与服务;城乡市容管理与服务;架线及设备工程建筑施工;公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和装修设计与施工;工矿工程建筑;管道工程建筑;电气安装;管道和设备安装;体育场地设施安装;电力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建筑物拆除活动(爆破工程除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勘察、规划、设计与施工;建筑机械、材料租赁、销售;生态节能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型建筑材料与高新合成材料电力产品技术的研发、转化和咨询。
(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隧道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管道工程建筑;建材批发;建筑装饰用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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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筑工程、装饰工程、亮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房屋拆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钢架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装卸搬运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不含劳务派遣)。
(六)、建筑劳务分包,水电安装,河道疏浚工程,防水工程,市政工程,隧道和桥梁工程,房屋建设工程,土方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处理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
(七)、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环保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河湖整治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计算机图文设计;家具、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五金交电的销售;建筑劳务分包。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应当符合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并按规定在施工现场公开。
第七条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范围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如下所示: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三级工程总承包企业:(一)企业近五年内承担过下列建设项目中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总承包:1.中、小型工业、能源、交通等建设项目;2.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区建设项目;3.投资4000万元以上的公用建设项目。(二)企业自有资金1000万元以上,其中自有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三)企业经理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八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管理的经历。企业的总工程师必须是高级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四)具有技术经济职称的人员占企业管理人员总数的60%以上,并不得少于80人。其中,具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占有职称人员总数的50%以上,并不得少于40人。(五)能派出项目管理班子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建设进度、工程造价等进行直接管理及有效的控制。(六)年总产值在50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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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经营范围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 的施工:
(1)70 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2)70 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 36 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3)6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 600 米)或 180 万吨/ 年以下洗煤工程;
(4)36 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 24 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5)12 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 48 万吨/ 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简介:
资质三级企业,自有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工程技术、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助理以上职称,配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统计人员,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累计完成与之相应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接哪些项目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 米以下、单跨跨度150 米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500 米以下、单跨跨度50 米以下的桥梁工程的施工。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新建、改建30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施工, 以及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板梁桥和单跨大于64 米的桥梁、全长30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新建、改建15 公里以下Ⅰ级铁路工程、30公里以下Ⅱ、Ⅲ、Ⅳ级铁路工程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32 米的桥梁、全长1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新建、改建15 公里以下Ⅲ、Ⅳ级铁路综合工程的施工(不包括钢桁梁、钢板梁桥及单跨大于24 米的桥梁、全长200 米以上的隧道,以及铁路电务、电气化和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码头、防波堤、护岸、围堰、堆场道路和陆域构筑物、筒仓、船坞、船台、滑道、船闸、升船机、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海上灯塔、航标、栈桥、人工岛及平台、海上风
电、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河海航道整治与渠化工程、疏浚与吹填造地、水下开挖与清障、水下炸礁清礁等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5 万吨级和内河5000 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7 米的防波堤、5
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1000 吨级以下船闸和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5 万吨级和内河10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6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28 万平方米或内河12 万平方米以下堆场工程、12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6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机电安装、通航建筑设备机电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港口与航道工程的施工,包括沿海1 万吨级和内河3000 吨级以下码头、水深小于4 米的防波堤、1
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和滑道工程、300 吨级以下船闸和50 吨级以下升船机工程、沿海2 万吨级和内河500 吨级以下航道工程、3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沿海12 万平方米或内河7 万平方米以下港区堆场工程、8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4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以及与其相对应的道路与陆域构筑物、筒仓、水下地基及基础、土石方、航标、栈桥、海岸与近海工程、港口装卸设备安装、通航建筑设备安装、水下开挖与清障等工程。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7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8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1000 米、堤防级别2 级以下。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6000 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4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4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0MW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800K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500 米、堤防级别3 级以下。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广州建筑资质代,办劳务资质代,装修资质代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发电工程、各种电压等级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2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22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
七、矿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1)120 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2)120
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70 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3)15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 米的工程项目)或360
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4)70 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36 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5)24 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80
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广州建筑资质代,办劳务资质代,装修资质代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1)70 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2)70
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36 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3)60
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 米)或180
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4)36 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24 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5)12 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48
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八、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冶金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1)年产120 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2)年产100 万吨以下的轧钢工程;(3)年产120
万吨以下炼铁工程或烧结机使用面积240 平方米以下烧结工程;(4)年产120 万吨以下炼焦工程;(5)小时制氧12000
立方米以下制氧工程;(6)年产35 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7)年产20 万吨以下铝或12 万吨以下铜、铅、锌或2.2
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8) 年产6 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6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9)日产4000
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10)日产6000 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11)日熔量550
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15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冶金工程的施工:(1)年产100 万吨以下炼钢或连铸工程;(2)年产80 万吨以下轧钢工程;(3)年产100
万吨以下炼铁工程;(4)年产100 万吨以下炼焦工程;(5)年产20 万吨以下氧化铝加工工程;(6)年产15 万吨以下铝或8
万吨以下铜、铅、锌、或1.5 万吨以下镍等有色金属冶炼、电解工程;(7) 年产4
万吨以下有色金属加工工程或生产4000吨以下金属箔材工程;(8)日产2500 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工程;(9)日产3000
吨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热器系统或水泥烧成系统工程;(10)日熔量450 吨以下浮法玻璃工程或年产8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工程。
九、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和检维修。
二级资质:可承担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广州建筑资质代,办劳务资质代,装修资质代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500 万元以下、大中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以及大型以外的石油化工工程的检维修。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
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2)15 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25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3)中压以下燃气管道、调压站;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4)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5)
断面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6)各类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7)单项合同额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单跨2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工程;
(2)8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厂;6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10 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径1 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径1.5 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3)2 公斤/平方厘米以下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承揽范围
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 第七条:选择总承包序列一个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 投标 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 劳务分包 类别资质。总承包类别覆盖的相应专业承包类别的对照表,另行制定印发后执行。
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承包范围
三级施工资质承包范围:(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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