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县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余庆县建筑工程公司

2024-05-24 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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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余庆县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余庆县建筑工程公司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目录一览:

建筑行业的资质证书有哪些?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分三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12个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包括60个标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包括13个标准。其目录如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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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七)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九)高耸构筑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一)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二)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三)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四)附着升降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五)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六)预应力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七)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十八)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淮

(十九)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一)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二)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四)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五)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六)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七)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二十九)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一)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二)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三)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四)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五)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六)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七)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八)通航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三十九)通航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 十)水上交通管制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一)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二)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三)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四)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五)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六)水工大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七)水工隧洞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八)火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四十九)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核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一)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二)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盗质等级标准

(五十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四)管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五)无损检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六)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八)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五十九)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六十)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标准

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二)砌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三)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四)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五)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六)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七)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八)脚手架搭设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九)模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一)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二)钣金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十三)架线工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标准

余庆县国腾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一、《支付条例》对总包单位提出更高要求

《支付条例》第四章专门就工程建设领域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了规定,里面多条对总包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

农民工工资专款专用

《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了总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中应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且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了总包单位应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只有在“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才能申请注销。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建设单位应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总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农民工工资从建设单位支付起即专款专用,总包单位无权挪作他用,需要待工程完工未拖欠工资且公示30日后才能申请注销,对总包单位的 *** 、现金流均产生影响,对总包单位的资金策划、现金流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农民工工资计量

《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总包单位应在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所有农民工用工必须实名制管理,且需要编制用工管理台账,台账“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第三十一条规定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农民工资由总包单位代发。第三十四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 *** 信息告示牌。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在《支付条例》施行后,由总包单位负责农民工的用工、考勤、工资支付情况,对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分包欠付总包单位清偿

《支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分包单位、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第三十六条规定总包单位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挂*,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包单位清偿。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支付条例》实施后,只要出现了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总包单位至少都需要先行清偿。众所周知,分包单位抗风险能力较低,若分包单位出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且需要总包单位垫付时,总包单位很难再向分包单位追偿,只能自己承担相应损失,在违法分包或者允许他人挂*时更是如此,对总包单位项目分包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果严重,总包单位面临风险增加

支付风险极大增加

《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根据上述规定,在总包单位合法分包或转包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条例》的规定为先行清偿再追偿;违法分包或挂*时,《支付条例》规定为由总包单位清偿。也即无论总包单位是否合法分包,只要出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都至少需要由总包单位先行清偿。因此,总包单位的支付风险极大增加。

罚款停工至吊销资质证书

在《支付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企业在违反《支付条例》后的处罚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根据该规定可以看出,若总包单位未严格执行《支付条例》,面临的惩罚轻则责令改正,重则罚款、项目停工,并且有可能被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若总包单位被吊销资质证书,那么也就意味着承包无法在承接任何工程,也就意味着总包单位被宣告“死亡”。

三、法律建议

针对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在《支付条例》正式施行之后,总包单位需变管理思路,以防因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自身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原因使自身遭受损失或者处罚。这里就总包单位应如何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防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提出以下法律建议。

落实实名制管理和劳动合同备案

《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第五十五条规定若总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将会遭受责令改正、罚款、项目停工、降低企业资质甚至吊销企业资质等处罚。因此,建议总包单位应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和劳动合同备案:

1、对所有进入工地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未经实名制的农民工无论任何情况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建议采用“刷脸”、“指纹识别”并配备门卫等多种方式并行对进入现场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核验。

2、若当地 *** 相关部门要求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总包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进行用工登记并更新,以防出现登记、更新不及时情况。如根据上海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在本市建筑工程开展人工费支付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登记的通知》,“施工总包企业应当按要求建立书面的人工费支付台账和 工资支付台账,并及时登记到“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登记信息应当与书面台账保持一致”,“工资支付台账主要包括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量、工资标准、当月工资应发数额、实发数额和本人签名(或银行代发工资清单)等内容,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他人代签的委托证明等作为附件,工资支付台账所列的人员名单必须与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实名制登记人员一致”。

3、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提供所有进场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并要求农民工现场确认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以防分包单位代签劳动合同。

落实农民工完成工作量和应付工资

《支付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因施工现场可能涉及分包众多,可能有大量农民工同时施工,总包单位对于每一农民工完成的工作量和应付工资很难有具体掌握,对此,建议如下:

1、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报送每一农民工的工资标准以及工作内容,并经过农民工本人确认。

2、总包单位应与分包单位协商,落实计算每个农民工每月完成工作量情况和应付工资情况,做到一一对应,并经过农民工亲自确认,在由农民工、分包单位确认后,总包单位按照确认后的工资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3、总包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劳资管理员要对现场农民工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做到“每日都有记录、每人都有记录”,以防分包单位弄虚作假,恶意增加农民工工资或者降低农民工工资。

与业主协商改变施工合同付款条件

因《支付条例》即将正式施行,根据《支付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根据经验,现行大多数施工合同业主的付款周期都超过一个月。因此,建议:

1、总包单位应梳理合同情况,若施工合同付款周期违反了《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应通过与业主协商、向业主发函等方式要求更改合同付款条件,要求业主按月支付人工费用。

2、总包单位应在向业主报送工程量及费用时,将人工费与其他费用分开,以便业主支付相关费用。

3、若业主拒绝按照《支付条例》更改合同付款条件时,总包单位应尽量通过协商谈判与业主达成一致,从而更改合同付款条件;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主管部门居中调解,若业主态度强硬,拒不按照《支付条例》执行,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

关注地方 *** 对执行条例的具体文件

因《支付条例》为国务院文件,很多规定为纲领性规定,地方 *** 在具体执行《支付条例》时,可能会根据自身情况,在不违反《支付条例》的前提下,制定更加详细的文件。因此,总包单位或者项目部应关注地方 *** 对于《支付条例》是否有相关具体文件,若有具体文件,应严格按照具体文件进行执行。如苏州住建部门即在2020年2月18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监管的通知》,对于《支付条例》中的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做了进一步规定。

注意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证据保留

根据《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总包单位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的证据留存,如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二十六条规定“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分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等等。因此,从与业主签订合同、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始,一直到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成相关证据都需由总包单位保存,若业主、分包单位、农民工与总包单位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争议,需要由总包单位提供相应证据。总包单位应注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的证据留存,以免在出现争议时因为证据不足导致自身遭受损失。

若业主违反《支付条例》应及时告知

《支付条例》中不仅规定了总包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中应承担的责任,也对业主在农民工工资支付中承担的责任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如第二十四条规定了业主应当向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且人工费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十九条规定了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清偿等等。因此,若项目业主存在违反《支付条例》的情形,总包单位作为业主的“合作伙伴”,应及时提醒业主改正。告知业主有以下意义:

1、可以以防因业主遭受处罚导致项目停工等情形出现,从而使总包单位自身遭受损失。

2、在业主违反《支付条例》时,绝大多数情形都对总包单位是不利的,如未提供担保、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人工费用等,告知业主改正有利于总包单位。

3、总包单位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要负责人,告知业主其行为违反了《支付条例》相关规定正是履行总包单位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严格对分包单位的资信考察

工程分包单位一般可以分为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等。根据《支付条例》的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时,需要由总包单位清偿,因此总包单位在选择分包单位时,要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信:

1、针对专业分包单位,对其资信可以从经营许可和资质、注册资金、股东情况、专业能力、人员结构和素质、机具装备、施工保证能力(含技术、质量、安全、施工管理)、资金能力、财务报表、纳税情况、工程业绩、过往履行情况、涉诉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注册资金情况、股东情况、涉诉情况以及工程业绩,以防皮包公司或者他人借用资质承接工程的情况出现。

2、针对劳务分包单位,对其资信可以从资质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成立年限、企业规模、企业人员稳定性、社保缴纳情况、涉诉情况、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在选择劳务分包单位时,尽量选择成立年限久、企业规模大、过往未出现过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工资。

3、针对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因其为业主指定,总包单位很可能在很多方面无法决定,但总包单位因在以下方面对指定分包商进行考察:(1)尽量参与指定分包招标,从招标环节控制指定分包质量;(2)严格审核指定分包单位资质,严防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无资质施工,构成违法分包;(3)指定分包进场前,应签署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4)若指定分包资信情况差,总包单位应向业主书面告知,要求业主更换;(5)尽量与业主、指定分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职责。

根据《支付条例》的规定,总包单位责任重大,总包单位应加强《支付条例》的研读与宣贯,从而更好的执行《支付条例》,防范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

余庆县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余庆县建筑工程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怎么办?

办理流程

之一步,准备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

第二步,根据申请的资质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同时要考取相应的证件:准备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第三步,提出申请: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地、州、市建设局,地、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报厅建筑管理处。

第四步,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第五步,上报: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第六步,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第七步,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余庆县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余庆县建筑工程公司、余庆县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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