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取消吗,以及总承包资质取消了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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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建筑劳务资质取消了吗
2021年12月1日起,试点区域内取消建筑劳务资质。相应的,取消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时应分包给有资质劳务企业的限制。劳务企业跨区域承接业务需提供资质的,企业可依法提出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筑资质三级取消了吗?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意味着自2014年开始的建筑企业资质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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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改革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资质是改革不是取消,资质的等级是从一二三级变更为了甲乙两级,且在新规实施文件落地后,会有一年的时间来给企业办理简单换证,资质等级为乙级,资质照常使用。
相信看完下面4组数字,你会有更直观的感受:
施工资质类别和等级由138个压减为40个,压减71%
工程勘察资质:由26个压减为7个,压减73%
工程设计资质:由395个压减为72个,压减82%
工程监理资质:由34个压减为21个,压减38%
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建筑行业大改革,盘点哪些被取消的资质
资质是建筑市场的“入场券”,没有业绩就没有资质,没有资质更没法做业绩!
改革后,现有的593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将压减至245项,其中勘察资质由26项压减为7项,设计资质由395项压减为156项,施工资质由138项压减为61项,监理资质由34项压减为21项,压减幅度为59%。
改革后,10类施工特级资质,包括房建、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一共10个类别,整合为综合资质,可以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总承包业务,大大拓宽了企业承揽业务范围,横向全部打通,只要企业有信誉,有能力,就可以跨行业承担任务。
同时,资质延续受理工作暂停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将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自2020年7月起,住建部不再受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申请事项。
这个信号的释放,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地产行业并购业务持续几年增长,之后,许多中小型地产公司消失了,行业巨头、地产五百强企业几乎垄断了各大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随着资质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小建筑企业的发展越来越难,据有关数据显示,民营建筑企业数量占中国建筑企业的80%以上,其中只有大约1/3拥有资质
中小建筑企业路在何方?又该何去何从?
资质改革将迎来建筑市场新格局
1、将大力推进总承包
住建部《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到,在“十三五”期间,建筑业产业结构将进行重大调整!促进大型企业做优做强,形成一批以开发建设一体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总承包为业务主体、技术管理领先的龙头企业。
2、大建筑业逐渐形成
综合资质的出现,为建筑业横向打通房屋建筑、市政、公路、水利、通信、航空和铁路等各建设领域,最终形成“大建筑业”提供了机会。
对于依赖收取管理费用谋取暴利的企业是一记重拳。这给建筑业发展格局带来了新变化。
3、行业竞争更加激烈
目前拥有三级资质的企业发展空间变大,将有机会与二级资质企业同台竞争;拥有二级资质的企业不满足于现状,会通过提升技术实力、改革创新,向更高等级迈进。因此资质改革将倒逼中小企业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4、对外承包工程将实现增长
“十三五”期间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是: 全国建筑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年均增长 6% 。
因此,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充分把握 “一带一路” 战略契机发挥我国建筑业企业在高速铁路、公路、电力、港口、机场、油气长输管道、 高层建筑等工程建设方面的比较优势,加快建筑业和相关产业 “走出去”步伐,鼓励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合作,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合作,共同有序开拓国际市场。
中小企业应如何应对?
1、中小企业要抱团取暖,紧密合作,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专业细分化。资质改革后,中小企业想要单独总承包工程越来越难,所以明确方向和分工,将所在领域做专做精才能有自身的竞争力。
2、中小企业应利用“互联网+” 模式整合资源联通供需,降低成本。
3、不断提升企业的资质规模和市场竞争力。企业在确保完成好施工任务的同时,要将项目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做大企业规模。
4、国企民企混改
部分在发展上难以突破瓶颈的企业,会在未来的三年到五年,全面开启混改之路。通过混改从而实现强强联合、 优势互补、补齐短板、资源共享、抱团取暖、激发活力等转型升级的目标。
5、企业分立实现资质分立
特级资质企业分立资质企业应考虑“企业资信能力”、“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科技进步水平”三方面是否达标,同时特级资质企业在分立时还应着重考虑当前企业工程项目承揽与经营问题.
从资质变革看未来5年建筑行业发展的大方向
2020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
“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1、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
到2035年,我国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中国建造”核心竞争力世界领先,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迈入智能建造世界强国行列。
2、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
形成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产业体系。
各地要将现有各类产业支持政策进一步向智能建造领域倾斜,加大对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究、基础软硬件开发、智能系统和设备研制、项目应用示范等的支持力度。
3、加快建筑工业化升级。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
在建造全过程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通信、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与创新应用。
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
加快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
4、提升信息化水平。
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系统集成技术、智能化装备和建筑机器人,实现少人甚至无人工厂。
以钢筋制作安装、模具安拆、混凝土浇筑、钢构件下料焊接、隔墙板和集成厨卫加工等工厂生产关键工艺环节为重点,推进工艺流程数字化和建筑机器人应用。
推动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铺贴地砖、安装隔墙板、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加强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的应用。
在装配式建筑工厂打造“机器代人”应用场景,推动建立智能建造基地。
其实不仅是建筑行业,现在各行各业都在走数字化、智能化这条路,这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也是主流,而建筑业身为国内支柱性产业之一,也会往这一个方向去发展,但是这也只是其中之一,未来建筑行业的发展,主要集中在这几个关键词: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拉动内需、装配式、智能化装备、机器代人、智能控制造楼机、全产业链、工程总承包企业、CIM,这10个关键词,很清晰地表明了至少未来5年内国内建筑行业的大方向,都会向这几方面无限靠近以及实践。
此次建筑行业的资质改革,无论对于建筑行业的大、中、小企业,还是相关的建筑行业管理部门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但是又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建筑企业应该提前做好应对工作,以此次资质改革为契机,力争在未来得到更好的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你了解多少?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科技进步水平
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 *** 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更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备注:自2015年10月9日起,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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