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延续,以及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条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目录一览:
建筑资质证书延期怎么办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续期及申报资料:(安徽华业汇邦是专业办理建筑资质的,有疑问随时可解答)
1、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原由省建设厅许可的三级资质,企业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由企业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出续期意见。其余由省建设厅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由企业注册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给出续期意见。中央驻陕企业、省国资委管理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级厅局下属企业申请续期,直接报省建设厅。
2、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五年的意见;对有违法违规行为、有不良记录或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资质情况进行重新核定。
3、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可受理其申请,但自有效期到期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时间内资质证书失效。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
1.省建设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中央在陕企业及省直属企业、申请一级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
2.企业报送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与附件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
3.企业申请的施工资质,自建设厅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资质,待相关厅局返回审核意见后,由建设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企业申请的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自建设厅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等方面的资质,自建设厅受理后4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后按建设部规定的时间全部报建设部审批。
请问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四级建筑业企业资质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没有四级哈。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5项以上所列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800公里以上的长途线路或20万对公里以上的本地网电缆线路或2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及1200孔公里以上的通信管道工程;
(2)年完成20万门以上电话交换工程;
(3)年完成10个以上卫星地球站工程;
(4)年完成50个以上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5)年完成2000公里以上的微波通信工程;
(6)年完成100端以上的传输设备安装、调测工程;
(7)年完成10个节点以上的数据通信及计算机 *** 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80人;其中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计算机 *** 、通信电源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0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完成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7项中的5项以上所列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400公里以上的长途线路或10万对公里以上的本地网电缆线路或10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及500孔公里以上通信管道工程;
(2)年完成10万门以上的电话交换工程;
(3)年完成4个以上的卫星地球站工程;
(4)年完成40个以上的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5)年完成800公里以上的微波通信工程;
(6)年完成60端以上的传输设备安装、调测工程;
(7)年完成8个节点以上的数据通信及计算机 *** 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具有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计算机 *** 、通信电源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完成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验测试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年完成200公里以上的长途线路或5万对公里以上的本地网电缆线路或500条公里以上的本地网光缆线路及200孔公里以上的通信管道工程;
(2)年完成5万门以上的电话交换工程;
(3)年完成40个以上的移动通信基站工程;
(4)年完成30端以上的传输设备安装、调测工程;
(5)年完成5个节点以上的数据通信及计算机 *** 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的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职称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有线通信、计算机、通信电源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8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更高年完成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验测试设备。
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上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书面材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内容应与电子文档内容完全一致。
企业申请资质,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同时,在福建建设信息网上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书面材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内容应与电子文档内容完全一致。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子文档)一式四份,附件资料一套。其中涉及到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一套。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具体如下:
(一)综合资料(之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
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1)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凭证;(2)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的工程结算凭证;(3)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4)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5)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更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3、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四)对企业申请改制、分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的,除需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列入之一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分立、合并方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人员、工程业绩的分割情况);2、企业改制、分立、合并的批准文件或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3、企业改制、分立应提供改制、分立前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及最新合并报表;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资质证书延续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4、企业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六)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首次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次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除更低等级的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还应提供“(三)工程业绩资料”所要求的全部材料。
资质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法律分析:1.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首次申请要求提交材料。2.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以及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按照升级要求提交材料。3.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增项要求提交材料。4.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照延续要求提交材料。
法律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二条 申报材料有关要求
(十三)企业首次申请资质,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延续、简单变更、遗失补办证书,以及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后申请资质的,分别按照以下有关要求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不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首次申请要求提交材料。
2.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同类别高一等级资质的,以及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直接申请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按照升级要求提交材料。
3.已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增加其他类别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增项要求提交材料。
4.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证书有效期的,按照延续要求提交材料。
5.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改制、重组、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性质由内资变为外商投资或由外商投资变为内资的,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中所列情形提交材料。
6.企业因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本省级区域内)等发生变化需变更资质证书内容的,按简单变更要求提交材料。
7.企业遗失资质证书,需补办资质证书,按照遗失补办要求提交材料。
(十四)企业应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1-1)一式一份,附件材料一套。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专业资质的,每涉及一个方面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
(十五)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对企业提供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企业。资质受理机关受理后,申报材料不得修改更换。
(十六)资质许可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存疑的,企业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证明材料,必要时须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核查。
(十七)附件材料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的顺序装订,规格为A4(210mm×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报说明,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十八)企业的申报材料必须使用中文,材料原文是其它文字的,须同时附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申报材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附件材料必须清晰、可辨。
(十九)实行电子化申报资质的具体要求另行制定。
如何办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资质办理流程
之一步,准备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
第二步,根据申请的资质标准配备专业人员,同时要考取相应的证件:准备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
第三步,提出申请: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地、州、市建设局,地、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报厅建筑管理处。
第四步,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第五步,上报:申请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第六步,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第七步,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企业可以申请 一项或多项 建筑企业资质。企业 首次 申请或 增项 申请资质,应当申请 更低 等级资质。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国家推进“ 证照分离 ”改革,持续 精简涉及经营许可事项 ,依法采取 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 等方式,对所有涉及经营许可事项进行 分类管理 ,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不得 作为企业登记的 前置条件 。
(1) 资质证书 有效期为 5年 。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 3个月前 ,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3)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
企业发生 合并、分立、重组 以及 改制 等事项,需承继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 申请重新核定 建筑业企业 资质等级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规定,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 变更登记 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 迁移 后其持有的 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
(总结:企业有工程领域的典型违法行为,不批准升级和增项)
1、撤回
注:①合法取得②不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整改无效
2、撤销
注:①不具备资质条件②非法取得
3、注销
注:①被撤销、吊销、关闭后,或有效期届满后不续期②为确保证书失效而办理注销手续
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延续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条件、施工总承包资质申请延续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