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可建,以及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承包范围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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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级企业资质为什么不能承接3000万以下的建筑工程?
国家最新政策已经改了,现在可以承接3000万以下的工程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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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三、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五、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六、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9日
建筑行业总承包类资质包括哪些?
施工单位资质分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总承包分为特、一、二、三级总承包。工程总承包资质序列一共有12项,具体有以下种类: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8、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9、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1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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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三级资质承包范围是什么?
一、三级工程建筑资质承包范围: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售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是建筑施工承包里面更低等级,资质新办只能从更低等级开始办理,办理周期一般在3个月左右。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可建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可建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