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房屋测绘资质管理 ***

2024-05-16 山东测绘资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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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 *** 关于公布 *** 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济南市人民 *** 令

(第231号)

《济南市人民 *** 关于公布 *** 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市 *** 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济南市房屋测绘资质管理方法

市长 张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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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一月七日

^^济南市人民 *** 关于公布 *** 规章清理结果的决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和省 *** 要求,经对我市200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180件市 *** 规章进行清理,市 *** 决定,废止《济南市人民 *** 关于加强停车场管理整顿道路停车秩序的通告》等81件 *** 规章,保留《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规定》等99件 *** 规章。

附件:1.济南市人民 *** 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济南市人民 *** 决定保留的规章目录

附件1:

^^济南市人民 *** 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规章名称 *** 令号

或文件号

发布时间

说明

1济南人民 *** 关于加强停车场

管理整顿道路停车秩序的通告

199

 2 002— 9— 3被新上位法代替。现执行2 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济南市人民 *** 关于集中清理整

顿闲置土地的通告

200

 2 002— 9— 3

适用期已过。已经失效。

3

济南市招标投标办法

182

2001— 8— 13被新上位法代替。现执行2005年省人大

《山东省实施办法》

4

济南市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77

2001— 6— 18现执行2005年国家国资委12号令《企

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6

年财政部35号令《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

理办法》、36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管理办法》

5

济南市国有资产产权 *** 管理办法

173

2001— 6— 18被新上位法代替。现执行2003年国务

院378号令《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

行条例》。2006年财政部35号令《行

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36号令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6

济南市 *** 秩序管理规定

174

 2001— 4— 26被新上位法代替。现执行2005年国务

院43 1号令《 *** 条例》

7济南市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促进外

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173

2001— 4— 4

现执行国家三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

8

济南市 *** 采购管理办法

165

 2000— 11— 30被新上位法代替。现执行2003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 *** 采购法》

9

济南市长途汽车总站地区管理规定

164

 2000— 11— 15执法主体长途汽车总站综合管理办公

室已于2004年被撤销。该区域由相关

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

理。

10

济南市国有土地租赁暂行规定

158

 2000— 5— 26被新上位法代替。现执行2001年省政

府125号令《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

11

济南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

159

 2000— 5— 26被新上位法代替。现执行2004年省政

府172号令《山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

标拍卖办法》和2002年国有土资源部

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

使用权规定》

12济南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实

施细则

160

 2000— 5— 26依据的市人大法规《济南市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办法》已于2005年废

13

济南市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规定

154

 1999— 10— 19主要规定明显不适当。现执行2001年

国务院326号令《农药管理条例》

14

济南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148,221

1999— 6— 10被新上位法代替。现执行2004年《中

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5

济南市人民 *** 关于加强城建监察工作的通告

147

1999— 4— 302003年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后,该规章

已失效

16

济南市食品工业行业管理规定

145

1999— 4— 20许可及主体等主要内容与2005年国务

院440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

》相抵触

17

济南市专利管理若干规定

143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行为,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产测绘活动,实施房产测绘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技术水平,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第四条 房产测绘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不得违规测绘、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五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人民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 ***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确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房产测绘的委托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二)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三)房屋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

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第七条 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应当与房产自然状况保持一致。房产自然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实施房产变更测量。第八条 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人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面房产测绘合同。第九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与委托人不得有利害关系。第十条 房产测绘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支付。

房产测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资格管理第十一条 国家实行房产测绘单位资格审查认证制度。第十二条 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取得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载明房产测绘业务的《测绘资格证书》。第十三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房产测绘资格审查、分级标准、作业限额、年度检验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申请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测绘资格审查管理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决定受理之日起5日内,转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初审。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15日内,提出书面初审意见,并反馈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对申请甲级房产测绘资格的初审意见应当同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申请甲级房产测绘资格的,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申请乙级以下房产测绘资格的,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取得甲级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取得乙级以下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由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第十五条 《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3个月前,由持证单位提请复审,发证机关负责审查和换证。对有房产测绘项目的,发证机关在审查和换证时,应当征求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房产测绘资格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检。年检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年检中被降级或者取消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由年检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告。

在《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申请房产测绘资格升级的,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重新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第四章 成果管理第十六条 房产测绘成果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等。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房产测绘成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鉴定。第十八条 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等房产管理的房产测绘成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施测单位的资格、测绘成果的适用性、界址点准确性、面积测算依据与 *** 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后的房产测绘成果纳入房产档案统一管理。

济南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本市市辖区(含济南高新区)内依法建成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及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对房屋结构完损程度或者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查勘、鉴别、检测、评定的活动。第四条 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统一规范的原则。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独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五条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安全鉴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市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第六条 在用的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

(二)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出现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情形的;

(三)因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情形的;

(四)对承重结构进行拆除或者改造的;

(五)存在其他安全隐患需要鉴定的。第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由房屋所有权人向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提出。

房屋属于直管公有房屋的,由经营管理单位或者实际使用人提出。

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房屋权属不清的,由房屋代管人、实际使用人提出。

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由合法占有该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

房屋存在第六条规定情形,危及利害关系人安全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第八条 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具备房屋安全鉴定专业能力且信誉良好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供申请人选择。

申请人可以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中自主选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第九条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人应当与承接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第十条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协议约定的时限组织现场查勘作业。

现场查勘作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

查勘作业结束后,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所查勘房屋的安全等级。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当根据危险等级分别提出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或者整体拆除的处理建议。第十一条 《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当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公章。第十二条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经营管理单位、房屋代管人或者实际使用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处理建议对房屋采取相应的维修、加固措施或者停止使用。第十三条 进行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针对可能因施工影响房屋安全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防护预案:

(一)锤击预制桩施工,距最近桩基一倍桩身长度范围内的房屋;

(二)开挖深度为三米以上的基坑,距基坑边两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三)地下隧道、盾构施工,距洞口边缘一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四)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距离范围内的房屋;

(五)地下管线、降低地下水位等其他工程施工中处于设计影响范围内的房屋。

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前款所列房屋进行跟踪监测,并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十四条 对受到隧道、桩基、开挖深基坑等工程建设影响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异常现象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要求房屋安全鉴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文化体育场馆、大型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物属于下列情形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申请房屋安全鉴定:

(一)设计使用年限过半且仍在使用的,每满十年应当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二)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每满五年应当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

前款规定人员密集公共活动场所的建筑物,出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未能依照规定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由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组织房屋安全鉴定。

测绘乙级资质应该怎么申请?

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关于人员和仪器的要求,要看你申请的测绘业务范围:

比如工程测量乙级资质,要求: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

仪器要求如下

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及测绘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等单位测绘资质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1年6月2日至6月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公示机关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被公示单位如对公示的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公示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948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行业管理处

邮编:250014

联系电话:0531-88583572

附:公示意见一览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日

公示意见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类型

申请等级

申请的业务

拟批准资质等级

和业务范围

1

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增加业务(甲级单位申请增乙级以下业务)

乙级

乙级:大地测量:卫星定位测量、三角测量、水准测量、大地测量数据处理;房产测绘。 乙级:大地测量: 卫星定位测量、水准测量、大地测量数据处理;房产测绘。

2

青岛市城阳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增加业务(原乙级资质)

丁级

丁级:房产测绘。 丁级:房产测绘。

3

潍坊正大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增加业务(原丁级资质)

丁级

丁级:房产测绘。 丁级:房产测绘:房产面积测算、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房产图测绘。

4

沂源县宇辰房产测绘有限公司 新申请

丁级

丁级:房产测绘:房产面积预测算、房产面积测算、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房产图测绘。 丁级:房产测绘: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房产图测绘。

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实际待遇与工作地点,工龄,工作经验,学历,业绩,奖金,提成,扣钱和其它因素有关,平均工资为3450元/月。

关于测绘资质

如果只自己用,不对地图进行修改和制作,是不要测绘资质的。

如果是做导航电子地图或者互联网地图,那一定要测绘资质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要具有与完成道路数据采集和数据信息加工处理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和设备等等,申请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员也要100人左右,至于测绘资质跟一般测测绘资质不一样的。互联网地图制作的测绘资质要乙级以上,人员大概20人,具体见《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如果买的是国家基础测绘资料,一定要有出处的,地图在中国管得很严的,特别是地图涉及到国家安全等等,你说是自己测的,也需要有有关部门验收,质量检查,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的东西,不能瞎蹦出来这么些地图数据,更何况国家基础地图你也做不出来的,也不会让你做。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和《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

你更好去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咨询一下,民间人士一下子讲不明白,也不一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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