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有哪些测绘单位?
[甲级测绘单位]山东篇
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单位名称:青岛海洋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单位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仙霞岭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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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66061
法人代表:刘宇中
资质证号:37001014
发证日期:2005年7月18日
业务范围:甲级:海洋测绘。
乙级:大地测量:卫星定位、三角、大地测量数据处理;工程测量:控制、地形测量。
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单位名称: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单位地址:青岛市人民路2号
邮政编码:266033
法人代表:韦昌华
资质证号:37001010
发证日期:2005年7月18日
有效日期:2010年7月17日
业务范围:甲 级:工程测量;地籍测绘。
乙级及以下: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专题地图(集、册)、电子地图制作。
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
单位名称:中国海洋大学工程勘察设计开发院
单位地址:青岛市鱼山路5号
邮政编码:250003
法人代表:翟世奎
资质证号:37001015
发证日期:2005年10月17日
有效日期:2010年10月16日
业务范围:海洋测绘:控制、海岸滩涂地形、海底地形(含扫海)、水下障碍物探测、海域界线测量。
测绘资质证书是不是全国通用吗
元宵节快乐。
是的,全国通用。
再祝好!
(有疑请追问,满意望采纳)
青岛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保障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的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及其管理。
军事测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
区(市)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发展改革、财政、工商、价格、文广新、质监、保密、国家安全、通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区(市)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领导,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鼓励测绘科技创新,鼓励使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测绘水平。对在测绘科技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第六条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保障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安全。第七条 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第八条 市、区(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 *** 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报本级人民 *** 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市、区(市)人民 *** 有关部门编制专业规划涉及测绘地理信息业务的,应当征求本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第九条 下列基础测绘工作,由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全市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与维护;
(二)市级财政负担的1∶500、1∶1000、1∶2000、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的测制与更新及其数据库的建立、维护与更新;
(三)市级地理空间框架的建立、维护与更新;
(四)市级财政负担的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更新;
(五)市级财政负担的航空摄影与遥感测绘;
(六)市级基础地理底图与地图集(册)的编制;
(七)地理市情监测;
(八)市级测绘应急保障;
(九)省、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条 下列基础测绘工作,由区(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本行政区域内四等以下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建立、复测与维护;
(二)本级财政负担的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数字化产品测制与更新及其数据库的建立、维护与更新;
(三)本级地理空间框架的建立、维护与更新;
(四)本级财政负担的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更新;
(五)本行政区域基础地理底图与地图集(册)的编制;
(六)地理区(市)情监测;
(七)本级测绘应急保障;
(八)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一条 建立基础测绘成果定期更新和实时更新相结合的制度。
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应当每5年维护、更新一次,1∶5000、1∶10000比例尺地图每5年更新一次,1∶1000、1∶2000比例尺地图每2年更新一次,1∶500比例尺地图每1年更新一次。
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二条 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共享机制。 *** 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产生的地理信息成果,以及其他经 *** 部门审批项目所产生的地理信息成果,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更新数据,并通过地理空间框架的基础平台在全市共享。第十三条 利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立涉及地理信息的相关专业信息系统,应当以本级基础地理空间框架为基础平台。
建立其他信息系统,应当采用本市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是什么?
1、申请甲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2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2、申请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3、申请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8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扩展资料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甲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资料档案管理考核:甲、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中国 *** 网—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
乙级测绘资质作业限地点就限本地吗
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十大专业中乙级资质可承担九个专业(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除外),作业限制不涉及地域,仅限制市级以下、测图面积及管线长度等。这就意味着作业范围无限制。但有上述限制,如工程测量可承担的范围如下:
1控制测量:三等以下。
2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30km2以下;1:1000比例尺,50km2以下;1:2000比例尺,80km2以下;1:5000比例尺,100km2以下;1:1万比例尺,200km2以下。
3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4建筑工程测量:建筑范围1km2以下,单个建筑物10万m2以下。
5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一般精密设备安装。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下且高度在100m以下的建筑。
6市政工程测量:特大城市一般道路、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桥。
7水利工程测量:不得承担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
8线路与桥隧测量:3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100m以下的桥梁,4km以下的隧道。
9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300km以下。
10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200km2以下。
测绘资质分级的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测绘资质分级的标准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划分类
分《通用标准》、《大地测量专业标准》、《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标准》、《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不动产测绘专业标准》、《海洋测绘专业标准》、《地图编制专业标准》、《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专业标准》、《互联网地图服务专业标准》。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各专业范围划分为若干专业子项。
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相应的专业标准要求。
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标准中乙、丙、丁级的人员规模、仪器设备数量要求。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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