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导航电子地图资质
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第四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第二章 资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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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国家测绘局负责审批甲级测绘资质并颁发甲级《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受理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做出审批决定,颁发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州)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五)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适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及设施;
(六)有满足测绘活动需要的办公场所。
第七条 测绘单位生产、加工、利用属于国家秘密范围测绘成果的,其保密管理工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提交有关书面材料:
(一)依照国家有关保密和测绘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密工作机构,配备保密管理人员;
(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明确岗位职责,设置安全可靠的保密防护措施;
(四)与涉密人员签署保密责任书,核心涉密人员应持有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五)对单位职工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培训,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工作。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和 *** 网站公示测绘资质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和期限。
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推行电子政务,方便申请单位采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以数据电文方式进行在线申请。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和申请测绘资质升级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测绘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者聘用文件、劳动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五)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符合省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购买发票、调拨单等证明材料;
(七)测绘质量保证体系、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八)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工作机构和基本设施等证明;
(九)单位住所及办公场所证明;
(十)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业绩及获奖证明(初次申请测绘资质可不提供);
(十一)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测绘单位申请变更业务范围的,应当提供前款第(一)、(六)、(十)项材料及第(四)项中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材料。
第十条 测绘单位申请变更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变更申请文件;
(二)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三)《测绘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四川省地图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地图管理,保证地图质量,维护国家 *** 、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地图包括下列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一)纸质地图、电子地图,立体地图、影像地图,互联网地图等;
(二)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广告、影视等插附的地图;
(三)各类产品附有的地图图形。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编制、审核、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涉密地图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地图的统一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的统一监督管理。
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图出版、印刷、发行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地图管理。第五条 省民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省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并由省人民 *** 发布。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建立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学内容。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地图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第二章 地图编制第二章 地图编制第八条 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行政许可范围内开展地图编制工作。
地理信息采集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测绘作业证件。第九条 外国组织或者个人从事地图编制活动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条 从事地图编制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地图编制技术标准和规范。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不得表示下列内容:
(一)危害国家统一和 *** 、领土完整;
(二)国防安全内容,包括未公开的机场,已公开机场的内部结构及其运输能力属性,专用铁路及站内火车线路、铁路编组站,专用公路等;
(三)各种军事设施、军事禁区,以及国防、军事管理区、涉密单位及其内部设施等;
(四)国家规定的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单位和设施,包括监狱、刑事拘留所,以及武器弹药、爆炸物、剧毒物、危化品、放射性物品集中存放地等;
(五)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设施,包括大型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信设施、石油和燃气设施及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库等对人民生产生活有重大影响的民用设施;
(六)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包括重力数据、测量控制点,以及未依法公布的空间平面坐标数据和高程数据等;
(七)未依法公布的地理信息数据,包括未公开的港湾、港口、码头、沿海潮湿地带的详细性质,高压电线、通讯线、管道的属性,江河的通航能力、水深、流速、底质和岸质属性,水库的库容数据等,桥梁的限高、限宽、净空、载重量和坡度属性,公路的路面铺设材料属性、隧道的结构形式等;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表示的其他有关内容。第十一条 编制省行政区域内地图的单位,在编制前应当依法向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登记。
涉及两个以上市(州)行政区域的地图编制项目和省外测绘地理信息单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地图编制项目的,应当向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登记;编制市(州)、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地图项目的,应当向当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登记。第十二条 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本省中小学教学地图和教科书中插附的地图。
任何单位不得出版、展示、登载未经审定的中小学教学地图和教科书中插附的地图。第十三条 编制涉密地图、内部地图的,应当在地图明显位置注明密级或者“内部用图”字样,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出版、发行、展示或者登载。涉密地图不得复制。第十四条 编制地图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选用最新的地理信息资料作为编制基础;
(二)正确反映各要素的地理位置、形态、名称及相互关系;
(三)具备符合地图使用目的的有关数据和专业内容,标注有关公共服务信息。
土地测绘资质有哪些,分别是什么
不动产测绘资质通用标准:
1、申请主体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申请不动产测绘的单位,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超过本标准对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数量的60%;
3、 同一单位申请两个以上专业范围的,对人员数量的要求不累加计算。
4、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的办公场所:甲级不少于600m2,乙级不少于150m2,丙级不少于40m2,丁级不少于20m2。
5、不动产测绘质量管理:
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6、不动产测绘业绩要求:
1)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申请晋升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400万元,且有2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设区的市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申请晋升丙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不动产测绘资质专业标准
不动产测绘资质各项专业子项(地籍测绘和房产测绘)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
甲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60人(含注册测绘师5人),其中高级8人、中级17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6台,全站仪5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20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均无限额限制。
乙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25人(含注册测绘师2人),其中高级2人、中级8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3台,全站仪3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12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设区的市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10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200万m²。
丙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8人,其中中级3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球导航卫星系统接收机(5mm+1×10D精度以上)3台,全站仪2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6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m²。
丁级不动产测绘公司:
不动产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人员规模至少4人,其中中级1人;
不动产测绘仪器设备要求:全站仪1台,房产测绘额外要求手持测距仪至少3台
不动产测绘作业限额:
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2万m²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50万m²。
参考资料:不动产测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