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管理试题

2024-05-13 青海测绘资质 20
A⁺AA⁻

西宁市测绘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工作管理,适应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军事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测绘活动时,也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西宁市土地规划行政部门主管本市测绘工作,其职责是:

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管理试题

(一)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指令性测绘任务;

(二)编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规划、地籍测绘规划;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三)负责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对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进行测绘资格验证、注册、测绘项目登记、发证和测绘合同审核;

(四)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房产地籍测量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城市规划定线,建筑放线、验线、竣工测量以及拔地、市政工程、地籍、地下工程等城市工程测量管理;

(六)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组织编绘出版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专题地图和地图集;

(七)负责接收、搜集、整理、储存本市基础测绘成果以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对测绘成果进行质量监督和保密检查;

(八)负责城市地理信息工程的建设管理;

(九)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量标志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凡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项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持有国家和省级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资格证书,经市测绘行政部门资格验证、注册,取得《西宁市城市测绘许可证》后,方可在本市承揽相应的测绘业务。第五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西宁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统一的图幅分幅和编号及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标准;

(二)在同一地区不得进行同一比例尺的重复测绘;

(三)严格执行国家测绘收费标准。第六条 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测绘业务时,应当事先向市测绘行政部门进行测绘项目登记,并报项目技术设计书,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业:

(一)布设一级小三角(含一级导线)以上平面控制点(网)和四等(含四等)水准点(网)的工程;

(二)测绘大比例尺(1:500、1:1000、1:2000)地形图,面积在0.25平方公里以上的;

(三)地籍测绘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境界线测绘;

(四)编制出版西宁市行政区域各种比例尺地形图、专题地图和地图集。

列入省、市基础测绘规划的测绘任务,不再另行登记。第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使用的测绘资料,应当经市测绘行政部门审核盖章;未经审核盖章,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城市建设管理、规划设计等部门不予认可。第八条 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的,应持有国家统一核发的测绘工作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

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监督和检查测绘活动时,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第九条 为保证测绘资料的系统、完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向市测绘行政部门报送一份测绘成图、报告和永久性测量标志资料。第十条 市测绘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本市测绘成果目录,向使用单位提供。

未经原测绘成果部门的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复制、 *** 和转借测绘成果。第十一条 测绘成果需要保密的,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以及使用,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测绘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的国家一、二等测量标志及城市平面坐标系统中的三、四等测量标志,一、二级小三角与导线点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的界碑、界桩均属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毁。因建设需要必须移动、拆除或覆盖的,建设单位应取得标志设置单位同意,并报省测绘行政部门批准,由市测绘行政部门监督执行。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迁建费用。

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经费由市人民 *** 财政部门审核拔付。

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2019年必修考试题(管理类)

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2019年必修考试题

一、单选题(共17题) 

1、测绘单位与用户发生成果质量争议时,应该报()进行处理。 

A. 项目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B. 测绘单位资质注册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C. 报测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D. 报用户的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2、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向公众提供、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和地图数据库开发等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

A. 地图数据

B. 专题数据

C. 空间位置定位

D. 地理位置定位

3、下列有关互联网地图监管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A. 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

B. 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无义务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进行核校

C. 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无需将新增兴趣点向主管部门备案

D. 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无需配备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

4、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的计算机是否可以连接互联网()。 

A. 不可以

B. 未规定

C. 可以

D. 规定不祥 

5、标准草案征求意见阶段期限是多长时间?() 

A. 2个月

B. 2个月且不少于1个月

C. 1个月

D. 2个星期 

6、下列有关法律规定的描述正确的是:()

A. 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推广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B. 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强制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C. 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不提倡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D. 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推广使用国外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7、影响测绘质量的不利因素包括( )。

A. 质量观念淡薄

B. 质量质量管理松懈

C. 职业道德缺乏

D. 以上都是

8、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间是否可以交叉使用()。

A. 可以

B. 未规定

C. 不可以

D.规定不祥

9、以上地方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 *** 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A. 省级

B. 地市级

C. 县级

D. 乡镇级

10、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的编写应依据哪些国家标准?( )。

A.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GB/T 20000.2)

B.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

C.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GB/T 20000.1)和《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GB/T 20000.2)

D.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1.1)和《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

采用国际标准》(GB/T 20000.2)

11、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A. 1

B. 2

C. 3

D. 4

12、根据《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均不得少于()学时。

A. 20

B. 30

C. 40

D. 60

13、根据《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超过()周岁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及变更注册,均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

A. 65

B. 70

C. 70

D. 80

14、以下哪个标准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A. 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要求

B. 导航电子地图框架数据交换格式 

C.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

D. 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

15、2017年5月9日,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多少条以上的行踪轨迹信息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A. 一条

B. 三十条

C. 五十条

D. 一百条 

16、我国现行《标准化法》规定的标准层级有几级?() 

A. 4级

B. 5级

C. 3级

D. 2级

17、法律法规规定地图出版物可以刊载下列哪项地理信息?()  

A. 危害国家统一、 *** 和领土完整的地理信息

B. 经过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核可以公开的地理信息 

C.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地理信息 

D.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地理信息

二、多选题(共3题) 

1、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延续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C.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D. 达到注册期内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E. 身份证明

2、测绘项目质量控制措施有()。  

A. 测绘单位作业部门的过程检查 

B. 测绘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最终检查 

C. 项目发包单位的成果验收 

D. 基础测绘项目、测绘地理信息专项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成果通过测绘质检机构实施的质量检验 

3、根据《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通用要求》(CH/T1042-2018),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应该包括()。 

A. 管理体系要求 

B. 资源保证要求 

C. 项目管理要求 

D. 运行改进要求

西宁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证西宁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属于军事机密的工程建设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 城市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第四条 市城建部门主管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区城建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建管理工作。第二章 建设用地管理第五条 城市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旧城改建和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第六条 市城建部门负责市规划区内土地的规划管理,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土地的地政管理。第七条 在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需要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时,须持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和有关文件,经市城建部门审查其用地性质、位置和范围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使用或征用土地手续。第八条 经批准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扩大用地面积,不得多征少用或征而不用,土地闲置不得超过二年。第九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在批准的用地上安排料场、运输通路或其它临时设施,确需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构筑物。第十条 市规划区内的乡村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建设用地可优先安排。第三章 建筑管理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持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关资料,向市城建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按照市城建部门确定的建设地点、规定的红线位置和规划要求设计的图纸,经审查签发建筑许可证后,方可施工。第十三条 取得建筑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市城建部门确定的建设项目位置图和设计图纸进行建设。第十四条 任何施工单位不得承接未取得建筑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任务。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与建设项目要求相适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承接建筑工程。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按批准的建设项目位置图和设计图纸施工。施工中,需要变更总体设计或单项设计时,由建设单位报请市城建部门批准。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内的测绘标志,不得擅自移动和损坏,因施工需要移动时,须经测绘管理部门批准。第十八条 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古迹,应暂停施工,保护现场,报请文物管理部门处理。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竣工图和竣工报告,并将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清除后,方可提请验收。第二十条 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后将有关资料报送市城建部门、建设银行和市城建档案馆。第二十一条 改造城市主要街道两侧旧房时,应修建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永久性建筑。第二十二条 在市规划区内修建各种市政公用设施,按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第四章 临时建筑管理第二十三条 经城建部门批准修建的下列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属临时建筑:

(一)建筑施工的临时设施;

(二)国家建设拆迁安置的过渡性建筑;

(三)集贸市场的轻型建筑;

(四)单位围墙内自建的生产、营业等用房;

(五)可移动的服务设施。第二十四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修建临时建筑,地点不临主要街道、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经街道办事处或乡 *** 审查,由区城建部门批准发给临时建筑许可证;地点临主要街道或建筑面临在100平方米以上的,由所在区城建部门审查,并报市城建部门批准后,发给临时建筑许可证。第二十五条 临时建筑的修建,必须按批准的用地范围、地点、建筑面积、层数及结构进行,不得影响市容观瞻。第二十六条 临时建筑占用期不得超过二年,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重新报批。

自行拆除临时建筑时,须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国家建设需要时,须在规定时间内无偿自行拆除。第二十七条 在下列情况下,严禁修建临时建筑:

(一)城市道路、人行道、广场、公共绿地、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地下工程等市政设施范围以内;

(二)妨碍临近建筑物日照、采光、通道和消防要求;

(三)产生污染环境的粉尘、噪音、恶臭、高频电波等;

(四)影响防洪、泄洪和排水;

(五)处滑坡、塌方、洪水淹没危险地段。

西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

西宁市人民 *** 令

(第76号)

《西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 (基金)项目目录》已经2006年3月17日市 *** 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凡目录中已被取消或未予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基金)项目,一律停止执行;由预算外管理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一律按青海省人民 *** 令第51号执行。

市长 骆玉林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西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 (基金)项目目录

执收部门 收费 (基金)项目 收费范围 收费性质 管理方式 审批机关 批 准 文 号 一、保留的收费项目 (136项) 发展和改革委 价格调节基金▲ 城市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政 [92]99号、宁政(1992)144号 收费许可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2]233号 涉案 (不含刑事)物品价格鉴证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 [2004]56号 经委 矿山安全卫生检验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4]020号 教育 城市教育附加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办发 [86]50号、青政[95]8号 地方教育附加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函 [2003)16号 成人教育 (电大函大夜大)学杂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2]205号 中专职业学校学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2]205号 中专职业学校住宿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2]205号 普通高中学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2]205号 高中择校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政办 [2004]160号 普通高中住宿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2]205号 义务教育杂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2]205号 义务教育借读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2]205号 义务教育住宿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教计 [2004]83号

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政办函[99]61号、青计价[2000]310号 中小学取暖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98]81号 幼儿园、保育院学杂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青计价格[2001]486 幼儿园、保育院住宿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尸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青计价格[2001]486 各类中短期培训班培训费嵌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92]156号 高、中等教育自考报名考试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青计价格[2000]599号 普通高校、中专报名考试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92]205号 成人高校、中专报名考试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92]205号 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等级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 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05号、青计价格[2000]599号 教师资格证书工本费 (认定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2]4号、计价格[2002]666号 公安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240号、青价费[93]008号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外国人签证及证件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台湾居民往来签证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往来港澳证件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各类机动车辆号牌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证件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008号 机动车辆检验审验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008号 驾驶许可考试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008号 机动车及驾驶员异动登记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008号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 外国人居留许可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费和居留证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666号 民政 社会福利基金▲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国发[93]34号、财社字[98]124号 婚姻证书(证明书)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76号 收养登记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2]206号 社会团体登记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7]9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收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2000]024号 城镇门楼、地名标牌工本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计函[2004]42号 财政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2]233号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计价格[2000]676号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收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膏价费[92]233号 人事 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6]119号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涤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4]092号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2000]320号 各类专业资格考试收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财综[2000]320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伤劳动鉴定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94]020号 职业资格证书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 [92]268号、青价费[94]020号 就业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4]020号 职工医疗保险证件工本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6]159号、青财规[2000]1446号 职业技能资格鉴定及命题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97]053号 劳动争议仲裁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94]020号 劳动合同鉴证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94]020号 技工学校招生报名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劳人劳力[92]285号 技工学校学杂费、委培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劳人劳力[92]285号 技工学校住宿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劳人劳力[92]285号 国土资源 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综字[95)10号 新增建设用土地有偿使用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财综[2000]183号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政办[2003]130号 矿产资源补偿费 全市 行政 预算内专项 中央项目 青地发[94]90号、青财预[97]1070号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2]194号

土地登记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土[91]048号 征地管理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4]177号 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92]176号、青价综[92]095号 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政办[2004]143号 建设 市政设施配套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办发[87]47号 城镇公用事业附加▲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财预王字[64]380号 工程质量监督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108号 工程定额测定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5]074号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108号 房产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108号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108号 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缴存证工本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96]016号 交通 公路养路费 (拖拉机)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94]青交计154号 公路运输管理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75号 道路运输票据、单证工本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3]75号 农牧 新莱田开发建设基金▲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农土字[85]11号、青政[95]24号 农药登记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4]131号 农机监理费 (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4]176号

国内植物检疫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4]131号 农作物种子检验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94]131号 种子及兽药证书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4]164号 畜禽及其产品防疫检疫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4]164号 兽药及饲料检验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94]164号 草原补偿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7]66号 水务 水资源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省 *** [95]20号令 取水许可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5)097号 河道采沙管理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水政[92]142号 水土流失防治费、补偿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6]057号 污水处理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国发[2000]36号、财综字[1997]111号 卫生 护士执业考试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96]064号 护士注册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财综[95]104号 医师资格考试证书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财规[2000]502号 执业医师注册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财规[2000]502号 母婴保健技术证书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财综[98]474号 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财综[98]474号 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6号

疫情处理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6号 医疗事故鉴定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6号 卫生质量检测、检验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6号 预防性体检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6号 预防接种劳务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6号 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6号 计划生育 社会抚养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2]233号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92]233号 环境保护 排污费 全市 行政 预算内专项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05号 城市放射性废物收贮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05号 环境监测服务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93]05号 统计 统计人员岗位培训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财规[2000]45号 林业 育林基金▲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农林[88]231号 林业证书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3号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3号 自然保护区考察拍摄电视、电影资源保护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综[92]163号 绿化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3号 国内森林植物检疫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92]163号

森林植被恢复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政办 [2004]48号 城市园林植物及设施补偿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财综字 [99]1084号 人防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计价格 [2000]535号 体育 体育彩票公益金▲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体经济 [98]365号令 市委办(机要) 明密码电报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 [88]118号 档案 利用档案收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 [92]090号 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 [92]090号 党校 党政干部培训班收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综 [92]156号 党校干部培训班住宿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综 [92]156号 函授学院办学收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8]275号 法院 诉讼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财综 [99]957号 残联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财综字 [95]295号 仲裁委员会 仲裁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办发 [95]44号、青价费[97]184号 二、国家公布职取消涉及我市的收费项目 (17项) 科技 国家省级科技奖励评审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中央项目 青价综 [92]158号 公安 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爆炸物品使用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爆炸物品购买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爆炸物品运输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爆破员作业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爆炸物品 (含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爆炸物品 (含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公务用枪持枪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 [981134号 民用枪支持枪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 [98]134号 外国人定居身份确认表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08号 重大特大交通事故处理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2]098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 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计价 [2000]404号 建设 施工企业资质审查证书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价费 [92]179号、青价费[93]108号 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国计生委 [99]66号、青计价格[2000]623号 文化 演出许可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综 [92]152号 烟草 烟草专卖许可证费 (生产、批发、零售、临时 )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中央项目 青价费 [93]081号 三、国家公布取消在我市未批准收取的收费项目 (4项) 公安 边境地区居民出入境通行证工本费 省未批准征收项目 台湾同胞旅行证工本费 省未批准征收项目 驾驶证年检费 省未批准征收项目 国土资源 建设用地批准书工本费 省未批准征收项目

四、省 *** 公布取消涉及我市的收费项目 (6项) 教育 高、中等教育自考毕业审定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 [1992]205号 财政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 [1992]233号 资产评估资格证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省级项目 青价费 [1992]233号 水利 河道采沙许可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 [1996]44号 卫生 死亡医学证明书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财综 [1994]765号 文化 文化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纳入预算 省级项目 青价费 [1992]152号 五、市清理取消的项目 (9项) 教育 职业高中实习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宁计价格 [2003]132号 特色班练琴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宁计价格 [2003]132号 高三补课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宁计价格 [2004]588号 亲子园教学班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宁计价格 [2004]423号 建设 各种证件工本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宁价综字 [2000]122号 资料表册工本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宁价综字 [2000]129号 公积金管理中心 各种表册工本费 全市 事业 财政专户 宁价综字 [2001]137号 宁计价字[2005]393号 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药品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全市 事业 纳入预算 宁价综字 [2000]18号 林业 入园证工本费 全市 行政 财政专户 宁综价 [2000]35号

备注:“▲”号的收费项目系 *** 性基金项目。

“ ※”号收费项目系多部门执收项目。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客服微信号码

留言咨询
提交留言

您将免费获得

  • 全面诊断

    您将获得专家对您公司申请资质所需条件的全面诊断服务,我们不同于传统代办公司,仅是提供一些通用的,浅显的建议

  • 找出疏忽点

    我们在了解您公司的基本情况之后,将挖掘出您公司目前不利于资质申请的疏忽点,还将详细说明您在申请资质时应当改善的确切的事项。

  • 分析需求

    我们通过丰富的从业经验,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好符合您实际经营情况的资质需求。

  • 定制方案与报价

    对您的需求深入了解后,将结合您公司目前的情况,我们将为您量身定制一份资质代办方案及报价单。

获取方案

×
请设置您的cookie偏好
欢迎来到资质参谋
我们希望在本网站上使用cookie,以便保障本网站的安全、高效运转及服务优化,有关我们使用cookie的更多信息,请点击查看了解更多。
接收Cookies
决绝Cook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