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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1、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新修改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提出测绘资质申请。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补正材料或者予以受理的决定。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4、目前测绘资质是由上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批。办理须知:首先得知道自己想要申请的等级和专业。2021年7月1号实施的测绘资质管理办法中规定。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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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测绘管理办法
1、第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使用的测绘资料,应当经市测绘行政部门审核盖章;未经审核盖章,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城市建设管理、规划设计等部门不予认可。
2、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保障测绘成果的有效利用,提高测绘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3、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承揽、提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和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等市场活动,以及对测绘地理信息市场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4、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有以下内容:第①条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5、州(地)、市、县人民 *** 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测绘项目规划,报省测绘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青海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2020修订)
1、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3、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应的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4、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工作管理,适应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5、之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