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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资质管理办法2020
之一条 为促进和保障全省基础测绘工作开展,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县(市、区)人民 *** 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前款第二项、第三项基础测绘项目。第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定期更新。城市规划区的,更新周期不超过五年;其他地区的,不超过十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办公场所: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
按照“到2020年,全面推行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的总体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统筹推进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资质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制度以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更好地推进注册测绘师制度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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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管理办法
1、第三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创新,支持测绘成果的开发应用,加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充分利用地理信息及其技术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相应的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3、第九条 地籍测绘规划,由省测绘局会同省土地管理部门和省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并由省测绘局按照规划组织协调地籍测绘工作。
4、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工作管理,适应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2005修订)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促进测绘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3、年11月26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4、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保障测绘成果的有效利用,提高测绘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基础测绘工作应遵循哪些原则
1、第四条 基础测绘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的原则。第五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2、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是开展基础测绘工作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第十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
3、测绘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在整体布局上“从整体到局部”;在步骤上“先控制后碎步”;在精度上“从高级到低级”。即首先在施工工地上建立统一的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
4、测量工作必须遵循先整体后局部,先控制后碎部,由高级到低级”的原则来组织实施。
5、施工场地上有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且分布面较广,往往又是分期分批兴建。为了保障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位置和高程都能满足设计精度要求,相互连成统一的整体,施工测量和地形图测绘一样也必须遵循测绘工作的基本原则。
6、基础测绘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定期更新、保障安全、促进应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