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测绘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整改意见,制定突发事件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预案。
之一条 为了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整改意见,促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整改意见,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有以下内容:第①条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整改意见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十六条 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为抽样检验,其工作程序和检验 *** ,按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执行。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结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测绘公司资质升级相关
1、测绘资质升级标准是申请升级至丙级测绘资质。近2年内完成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整改意见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5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资质升级说明 资质升级就像一个良性循环。
2、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3、.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整改意见:近2年内完成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1600万元,且有3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取得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通知|新资质标准出台,资质改革将设1年过渡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出台新的资质管理规定和标准。在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修订工作。
法律分析:相关通知提出自7月1日起将停止受理上述60余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的申请。
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等级 压减后 ,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年12月2日住建部正式印发 《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数量由593项压减至245项,多项资质被取消、合并,本次众多改革举措将给建筑业带来巨大变革。
根据住建部早前的文件通知,资质换证于2021年年底进行。四川省提出资质有效期继续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也就意味着资质换证(新资质标准出台)或将延期到明年。
综合资盾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监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4个压减为21个,压减38%。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1、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主要内容:从事测绘活动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整改意见的单位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整改意见,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青海省西宁市测绘资质整改意见,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2、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有以下内容:第①条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许可行为,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促进测绘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专业类别和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4、法律分析:《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包括: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7条。法律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5、法律分析:《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测绘资质的监督管理,规范测绘资质行政许可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的规定。
6、年7月1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以国测管发〔2014〕31号印发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变更与延续、监督管理、罚则、附则7章37条,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取消测绘资质备案流程
1、准予决定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公示期 作出拟准行政许可,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准予行政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发证。
2、联系该单位负责人,退出测绘系统即可,也可以联系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3、测绘资质申请流程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向县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提出初审意见提出测绘资质申请; 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