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测绘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工作管理,适应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军事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测绘活动时,也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西宁市土地规划行政部门主管本市测绘工作,其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指令性测绘任务;
(二)编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规划、地籍测绘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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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对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进行测绘资格验证、注册、测绘项目登记、发证和测绘合同审核;
(四)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房产地籍测量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城市规划定线,建筑放线、验线、竣工测量以及拔地、市政工程、地籍、地下工程等城市工程测量管理;
(六)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组织编绘出版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专题地图和地图集;
(七)负责接收、搜集、整理、储存本市基础测绘成果以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对测绘成果进行质量监督和保密检查;
(八)负责城市地理信息工程的建设管理;
(九)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量标志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凡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项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持有国家和省级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资格证书,经市测绘行政部门资格验证、注册,取得《西宁市城市测绘许可证》后,方可在本市承揽相应的测绘业务。第五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西宁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统一的图幅分幅和编号及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标准;
(二)在同一地区不得进行同一比例尺的重复测绘;
(三)严格执行国家测绘收费标准。第六条 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测绘业务时,应当事先向市测绘行政部门进行测绘项目登记,并报项目技术设计书,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业:
(一)布设一级小三角(含一级导线)以上平面控制点(网)和四等(含四等)水准点(网)的工程;
(二)测绘大比例尺(1:500、1:1000、1:2000)地形图,面积在0.25平方公里以上的;
(三)地籍测绘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境界线测绘;
(四)编制出版西宁市行政区域各种比例尺地形图、专题地图和地图集。
列入省、市基础测绘规划的测绘任务,不再另行登记。第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使用的测绘资料,应当经市测绘行政部门审核盖章;未经审核盖章,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城市建设管理、规划设计等部门不予认可。第八条 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的,应持有国家统一核发的测绘工作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
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监督和检查测绘活动时,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第九条 为保证测绘资料的系统、完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向市测绘行政部门报送一份测绘成图、报告和永久性测量标志资料。第十条 市测绘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本市测绘成果目录,向使用单位提供。
未经原测绘成果部门的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复制、 *** 和转借测绘成果。第十一条 测绘成果需要保密的,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以及使用,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测绘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的国家一、二等测量标志及城市平面坐标系统中的三、四等测量标志,一、二级小三角与导线点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的界碑、界桩均属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毁。因建设需要必须移动、拆除或覆盖的,建设单位应取得标志设置单位同意,并报省测绘行政部门批准,由市测绘行政部门监督执行。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迁建费用。
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经费由市人民 *** 财政部门审核拔付。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整改报告怎么写
实验室整改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四个步骤:
1)制定整改计划。
通过和评审组的交流,实验室明确需整改的项目和具体要求,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纠正措施。现场评审结束后,实验室质量主管在征得更高管理者同意后,应发布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要求、完成期限以及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按计划实施整改。
在这一过程中,质量主管和质量管理部门要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检查执行效果;对实施效果不满意的,应和整改责任人或整改部门负责人沟通,努力达到评审组提出的要求。在整改实施过程中,实验室应做好记录,一方面可以提供评审组跟踪审核,另一方面也是质量改进的见证。
3)编制整改报告。
经验证,确认纠正措施到位后,实验室应收集汇总整改见证材料并将其编目,编制整改工作报告,具体说明每一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及效果。如果有观察项,还应说明预防措施。
4)提交整改报告。
实验室向评审组长提交整改报告。评审组长组织验收并填写验收及最终推荐意见后,提交CNAS秘书处评定委员会评定。
开发商买的房子需要哪些费用
法律主观:
开发商达到交房条件后会向业主发出交房通知书,业主根据合同约定要前去验房,如果开发商交房条件达标,并通过了竣工验收,业主在验房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合同承诺的配套设施也到位,就要及时收房、领取钥匙并缴纳物业费。交房流程概括为: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业主验收——交相关费用、领取钥匙及两书——接收——委托办理房产证。但如果因交通不方便等原因不去收房,就会违约。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由于买房人原因,未能按期交房的违约处理方式。这是开发商通知买房人收房后,约束买房人收房行为的一条。因为自交房后,由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责任就转移到买房人;所购商品房质量保修期自交房之日起计算,并作为物业管理费的始算日期等。如果房屋有质量问题,业主可以在验房时与开发商签订书面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开发商进行整改,等整改符合要求后再收房。交房时,开发商应提供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看其与合同有无出入。反之,就不具备接房条件,购房人可拒绝接收房屋,开发商则承担延期交房责任。但业主领取钥匙并不代表放弃自己对开发商追究延期交房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 *** 的前提应是合法,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可到相关部门投诉。为了避免出现延期交房纠纷,在购房时,更好选择房地产业内人士或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项服务,签署一份完善的购房合同是解除今后纠纷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