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前辈知道青海环境地质勘查院怎么样啊?尤其是其有没有事业编制
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前身系中国人民 *** 基建工程兵水文地质部队。2002年6月归口青海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继续进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生态地质方面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和市场地勘项目工作。
全局现有职工267人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专业技术人员136人(教授级高工5人、高工30人、工程师60人)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技术干部占70%。占地64亩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总资产6000万元,房产10万平方米,设备186台(套),是一只技术密集,队伍年轻,专业配套,集科研、勘察、设计、施工于一体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的专业性地勘队伍。现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水工环勘察甲级资质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甲级资质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水利部颁发的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及水资源论证乙级资质;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省测绘局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等。
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隶属国土资源厅,驻地在青海省会西宁市,是一支技术密集、队伍年轻、专业配套,集科研、勘查、设计、施工于一体的综合专业性地勘队伍。承担国家、部、省有关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灾害地质方面的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和市场项目。2000年获省级文明单位,2005年被中央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授予国家文明单位,同时荣获两届青海省供水行业优秀单位称号。年人均产值40万元,职工收入丰厚,职工住房条件优越;职工队伍稳定,专业技术力量雄厚,技术装备先进。
联系电话 0971---8174906 0971—814402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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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德令哈路278号
勘察设计资质如何办理,都需要什么资料,谁知道?
勘察设计资质办理的材料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申请表》或《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纸质2份)
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吸收合并或整体改制提供。纸质1份。)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合伙制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提供。)
4、原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升级、增项提供。) 5、原工程勘察资质证书所有正、副本扫描件(重新核定、吸收合并或整体改制提供。)
6、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首次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提供。)
7、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8、注册人员身份证明和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考核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10、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包括合同双方名称、聘用起止时间、签字盖章、生效日期。纸质1份。)(首次申请、升级、增项、重新核定提供)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技术工人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页(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
11、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申报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勘察的事业编制的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但需提供所在企业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首次申请、重新核定,工程设计资质升级、增项,工程勘察劳务资质提供。纸质1份。)
1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前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对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勘察的事业编制的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企业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工程勘察资质升级、增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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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资质要求
工程测量测绘资质有两种类别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
工程测量资质有两种,一种是工程勘察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的测量专业,一种测绘资质的工程测量资质。
两者的区别:
勘测的工程测量
工程测量按其工作顺序和性质分为:勘测设计阶段的工程控制测量和地形测量;施工阶段的施工测量和设备安装测量;竣工和管理阶段的竣工测量、变形观测及维修养护测量等。按工程建设的对象分为:建筑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铁路测量、公路测量、桥梁工程测量、隧道工程测量、矿山测量、城市市政工程测量、工厂建设测量以及军事工程测量、海洋工程测量等等。因此,工程测量工作遍布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各部门和各个方面。
测绘的工程测量
测绘工程是地质工程高校的一个:培养具备空间测量定位、地图学、计算机与地理信息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掌握地面测量、海洋测量、卫星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技术,能够从事基础测绘、土地测量、海洋测量、工程与工业测量、灾害与变形监测、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勘察设计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制定本标准。
一、总 则
(一)本标准包括工程勘察相应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附件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二)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
(三)工程勘察资质分为三个类别: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的工程勘察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其中,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
3、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工程勘察劳务资质包括:工程钻探和凿井。
(四)工程勘察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岩土工程、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级别。工程勘察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资格和业绩进行考核。
2、对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依据附件1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工程勘察主导专业见附件1。
(六)申请两个以上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1中相应专业的专业设置和注册人员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七)具有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治理业务;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三类(分项)专业资质中任一项甲级资质,即可承担其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岩土工程咨询业务。
(八)本标准中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二、标 准
(一)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各不少于5项,水文地质勘察或工程测量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人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其他非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相应类型的工程勘察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主要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3)有完善的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和档案管理制度,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甲级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资历。
(2)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社会信誉良好,近3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的工程勘察项目应满足以下要求:
岩土工程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岩土工程设计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4项,且质量合格。
岩土工程(分项)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专业资质:完成过所申请工程勘察专业类型甲级项目不少于3项或乙级项目不少于5项,且质量合格。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甲级项目不少于2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2、乙级
2-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 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乙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乙级项目不少于2项或甲级项目不少于1项。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与工程勘察项目相应的能满足要求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有较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3-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工程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类型的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工程勘察类型的项目不少于2项。
3-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与工程勘察项目相应的能满足要求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有较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1、工程钻探
1-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1-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2)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描述员、测量员、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2人。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2、凿井
2-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2)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钻工、电焊工、电工、安全员等技术工人,工种齐全且不少于13人。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满足“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3)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三、承担业务范围
(一)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业务(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规模不受限制(岩土工程勘察丙级项目除外)。
(二)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3、丙级
承担本专业资质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项目丙级规模的工程勘察业务。
(三)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承担相应的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四、附 则
(一)本标准中对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其它考核要求:
“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的非注册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勘察实践8年以上;表中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从其规定。
(二)海洋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另行制定。
(三)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四)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件:
1、工程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2、工程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
3、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测绘乙级资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总费用多少??
贯标集团为您解答:
测绘资质办理相对于其他的资质办理要容易一些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当然想要办理测绘资质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对该资质的整体脉络需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次就分享办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基本条件
合法合规的公司主体,对于公司名称原则上无特殊限制,对于公司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全民所有制,合伙企业等。对申报测绘资质的公司主体的出资形式有明确界定,目前只能是内资公司。
对于申报主体办公场所面积的要求:甲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60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50平米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乙级测绘资质办公场所不少于15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20平米;丙级资质不少于50平米,其中档案室不少于10平米;丁级资质不少于20平米。
要求档案室必须具备三铁一器及六防也就是防强光、防火、防潮、防有害气体、防虫、防盗,且档案室中不能连接外网,对于存储信息数据的电脑应该做物理隔离;另外就是要将测绘成果管理制度进行上墙且做好后期成果调阅登记处理。
对于技术人员的要求:注册测绘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以上人员的证件都需通过正规的评审部门颁发方可有效。
并且所有技术人员需需要满足:毕业证可以网查且学历真实有效;初级职称需大专毕业2或3年以上,本科毕业满1年以上;中级职称需满足大专毕业7年以上,本科毕业满5年以上;高级职称需满足大专毕业满15年以上,本科毕业满10年以上。
二、办理流程到底
流程大概是:单位申请-市经办人初审-市级局长转报-经办人待受理-经办人受理-省经办人审查-省级处长审核-省经办人发证。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省份的资质审核周期不尽相同,整体来说一般是3个月左右能够下证。
甲级资质需要经过三个不同级别的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审批,最终要到自然资源部;
乙级资质一般是由市自然资源局和省自然资源厅来审批;
丙丁级资质一般是直接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然后转报至省自然资源厅进行签批发证即可。
西宁市测绘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测绘工作管理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适应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的需要青海省西宁市勘察测量与测绘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军事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测绘活动时,也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西宁市土地规划行政部门主管本市测绘工作,其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指令性测绘任务;
(二)编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规划、地籍测绘规划;
(三)负责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对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进行测绘资格验证、注册、测绘项目登记、发证和测绘合同审核;
(四)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平面、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房产地籍测量的监督管理;
(五)负责城市规划定线,建筑放线、验线、竣工测量以及拔地、市政工程、地籍、地下工程等城市工程测量管理;
(六)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组织编绘出版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专题地图和地图集;
(七)负责接收、搜集、整理、储存本市基础测绘成果以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对测绘成果进行质量监督和保密检查;
(八)负责城市地理信息工程的建设管理;
(九)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量标志的管理工作。第四条 凡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项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持有国家和省级测绘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资格证书,经市测绘行政部门资格验证、注册,取得《西宁市城市测绘许可证》后,方可在本市承揽相应的测绘业务。第五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西宁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统一的图幅分幅和编号及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测绘标准;
(二)在同一地区不得进行同一比例尺的重复测绘;
(三)严格执行国家测绘收费标准。第六条 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测绘业务时,应当事先向市测绘行政部门进行测绘项目登记,并报项目技术设计书,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业:
(一)布设一级小三角(含一级导线)以上平面控制点(网)和四等(含四等)水准点(网)的工程;
(二)测绘大比例尺(1:500、1:1000、1:2000)地形图,面积在0.25平方公里以上的;
(三)地籍测绘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境界线测绘;
(四)编制出版西宁市行政区域各种比例尺地形图、专题地图和地图集。
列入省、市基础测绘规划的测绘任务,不再另行登记。第七条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使用的测绘资料,应当经市测绘行政部门审核盖章;未经审核盖章,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城市建设管理、规划设计等部门不予认可。第八条 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的,应持有国家统一核发的测绘工作证,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
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监督和检查测绘活动时,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第九条 为保证测绘资料的系统、完整,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测量任务的单位,应向市测绘行政部门报送一份测绘成图、报告和永久性测量标志资料。第十条 市测绘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编制本市测绘成果目录,向使用单位提供。
未经原测绘成果部门的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复制、 *** 和转借测绘成果。第十一条 测绘成果需要保密的,其密级的确定、变更和解密以及使用,依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测绘成果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测绘成果属于知识产权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的国家一、二等测量标志及城市平面坐标系统中的三、四等测量标志,一、二级小三角与导线点测量标志,行政区域界线的界碑、界桩均属国家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毁。因建设需要必须移动、拆除或覆盖的,建设单位应取得标志设置单位同意,并报省测绘行政部门批准,由市测绘行政部门监督执行。建设单位按规定支付迁建费用。
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经费由市人民 *** 财政部门审核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