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证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预售证办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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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向县级以上人民 *** 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申请材料:
1、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
3、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方案。
4、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6、 开发项目立项资料(复印件)。
7、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
10、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1、建审总平面图(复印件)。
12、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4、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
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开发商在销售期房前,会先到相关部门办理好五证。因为预售许可证是五证中最后办理的一个证件,很多购房证会根据开发商是否办理了预售许可证,来判断楼盘项目是否五证齐全。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时,也是需要符合政策的相关规定条件。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条件。
1、 大家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会先查看一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五证包含了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根据建设部的相关规定,开发商不能够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房屋。如果购房者买了没有获得预售证的住宅,那么房子出现了任何问题,是不能够受到法律保护的。
2、 开发商想要取得相关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需要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的。一般来说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都已经取得了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因为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没有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是不可以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
3、 办理预售证时,通过对于开发商项目工程进度有一定的要求,比如说多层建筑已经完成了结构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二的结构工程,开发商投入的金额达到了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能够确定项目的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4、 除此之外,开发商还需要获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并且已经办理好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开发商已经做好了商品房预售方案,并且在银行开设了商品房预售款的账号,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小编总结:关于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条件,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大家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注意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能够给大家提供参考。
银川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条例所称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权利人依法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由房屋所有权派生的抵押权、典当等他项权利。
本条例所称房屋产籍,是指房屋的地籍、图纸、合同、协议、账册、表卡等反映房屋产权归属现状和历史情况的资料。第四条 房屋产权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房屋产权受法律保护。
房屋产权登记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第五条 银川市人民 *** 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
银川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机构(以下简称房屋登记机构)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具体工作。第二章 产权管理第六条 房屋所有权取得、转移、变更、灭失或申请他项权利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房屋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第七条 房屋所有权证统一使用由国家制作的文本,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发放。
禁止用隐瞒、欺骗等手段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禁止涂改、非法印制、伪造房屋所有权证。第八条 房屋产权登记,包括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
市人民 *** 可根据有关规定和需要,决定对全市房屋产权的总登记、所有权证的验证、换证等事项。第九条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直管、代管的房屋或无人主张权利的房屋,由房屋登记机构直接登记,不发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房屋由原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申请登记;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私有房屋申请登记,必须使用户籍姓名,不得使用别名、化名。
法人申请房屋产权登记,必须使用单位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并写明所有权性质。第十条 房屋权利人应亲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出具权利人的书面委托书。第十一条 自建自用的房屋,房屋权利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90日内,申请房屋初始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二)土地使用权证或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证明;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
(四)竣工验收资料;
(五)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测绘报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集资、合作建设的房屋,申请初始登记时,还应当提交上级机关批准建设文件和产权划分协议书。第十二条 新建的商品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房屋竣工后90日内,持本条例第十一条之一款规定的文件申请初始登记。
商品房已预售的,还应提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依法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后,房屋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初始登记。第十四条 因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 *** 、划拨、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第十五条 房屋权利人名称变更或房屋现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房屋初始登记所确定使用性质和结构的;
(二)房屋坐落的街道名称或者门牌号发生变更的;
(三)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四)房屋拆迁或翻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房屋权利人申请转移登记或者变更登记,须得交下列相关资料:
(一)买卖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合同以及相关资料;
(二)受赠房屋的,提交赠与人的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公证书;
(三)交换房屋的,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协议书;
(四)继承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继承证件、公证书;
(五)划拨土地上的房屋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资料;
(六)分割、 *** 、合并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分家、合并析产协议书;
(七)拆迁、翻建房屋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批准文件、拆迁安置合同、拆迁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房屋被裁决的,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有关的法律文书。
办理房地产预售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扩展资料:
二、预售合同
(一) 双方的名称、地址,法人组织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 标的,即预售商品的位置、编号。
(三) 数量,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面积应以平方米来计算,并明确的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或其他面积。
(四) 价款即房屋的价金,如每平方米多少元。不仅应标明单价,还应标明总价;我国《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征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根据建设部的规定,预收商品房预售款,在房屋开工建设时不得超过40%,待建房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收至60%,到房屋封顶可收至95%,到房屋交付使用时再全部收取。
(五) 交付方式和期限,包括预售款的支付方式和房屋的交付方式。
(六) 房屋使用性质,明确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经营用房或其他用房。
(七) 房屋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
(八) 违约责任。
(九)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参考资料: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岭市 ***
房屋预售-百度百科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是要到施工现场去面积测绘吗?
不需要,只用电子版图纸就行,做楼盘表的时候是需要测绘部门去现场做实测,预测和实测面积相差不能大于百分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