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测绘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保障本市测绘事业的顺利发展,促进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本办法。
军事测绘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军事用途以外的测绘活动,也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呼和浩特市建设局是本市测绘工作行政主管部门。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管理处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测绘管理工作。
其它和测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的专业测绘工作,并接受市勘察测绘管理处的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等。第四条 本市鼓励加强测绘科学研究,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提高科学技术水平。
对在测绘工作和测绘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五条 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经市人民 *** 批准,本市使用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报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国家的坐标系统相联系。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为依法进行的测绘工作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和阻挠。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监督和检查测绘活动时,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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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和个人依法有检举、控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本办法的义务。第七条 市勘察测绘管理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市测绘基准和基础测绘长期发展规划;
(三)管理全市测绘工作。组织实施本市城乡基本测绘、城市工程测量(包括地下管线及隐蔽工程测量、变形观测和形变测量、拨地定线、建筑物验线测量等)、灾害性测量等;
(四)组织本市测绘科研活动和测绘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中央和自治区驻呼测绘单位、本市测绘单位丙、丁级《测绘资格证书》的初审和年检;
(六)本市各类地图编绘、出版、悬挂、张贴的审查、管理;
(七)本市测量标志和测绘成果资料的管理;
(八)本市各类地上、地下管线竣工测量的管理和各类管线图编绘的管理;
(九)本市测绘人员(包括各建筑施工单位、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的技术培训和《测绘工作证》的管理,并提供信息服务。第二章 测绘规划、实施和测绘管理第八条 本市基础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经市人民 *** 批准报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组织实施。
建城区基础测绘资料5年至10年更新一次,其它地区10年至15年更新一次。基础测绘的专项费用,应纳入本地财政计划之中。第九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编制地籍、房产测绘规划,并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组织、协调地籍、房产测绘工作。第十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工作,应使用本市统一的独立平面控制系统和高程控制系统。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另设控制系统。1:5,000(含1:5000)以上的大比例尺地形图(含影像图)和地籍图(含房产图)应按本市统一的图幅分幅 *** 测绘。第十一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城市平面、高程控制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形测量、地籍测量、房产测量、工程测量、地图编绘和制印等,其技术标准应执行国家颁布的现行《城市测量规范》。规范中未包括的技术标准,应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第十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施测前应当按照规定向本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任务登记,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市人民 *** 制定。第十三条 承担本市测绘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与所从事的测绘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合格的仪器设备、设施及质量保证体系,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测绘资格证书》进行查验。
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和自治区测绘单位及外省、区(市)测绘单位,承担本市测绘业务均需按本条和前款的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定线与拨地测量,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测绘单位承担。
202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按简章要求进行报考。
(二)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四)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科目、时间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具体为《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
11月6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测绘综合能力
下午14:00—16:3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11月7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 测绘案例分析
三、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相关规定执行。
(一)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2、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四、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在线核查时间:9月7日至9月15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9月7日至9月19日(未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及申请免试的报考人员,填报信息须通过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
(三)现场核查时间(只针对接到考试组织机构电话通知的报考人员,其他人员采用在线核查方式):9月16日至9月17日(现场核查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
(四) ***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29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2022年1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证书发放: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以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人员,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都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3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资格证书。省直考区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七)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五、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 *** 报名、系统在线核查、考试组织机构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 *** 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已注册报考人员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照片上传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上传照片;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报考人员可沿用原来的照片。)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核查情况。在线核查不通过的,可根据系统提示重新修改上传或填写的信息。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须由考试组织机构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④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⑥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符合“免一科”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上传“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明材料;
③其他与“符合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过程中,考试组织机构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接到考试组织机构电话通知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所属报名点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携带以下材料办理人工现场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符合“免一科”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证明材料;
(5)其他与“符合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六) *** 缴费
1、收费标准。《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报名费按每科63元标准收取, 《测绘案例分析》科目报名费按每科77元标准收取。
2、报考人员 *** 支付成功后,公共 *** 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报考人员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3、考生缴完费后没有点生成票据,过后可关注“通缴云”公众号查询并找回。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 *** 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六、诚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应试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共3科,其中《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2个科目为客观题,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测绘案例分析》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五)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
附表:
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点
核查单位
核查地址
联系电话
省直
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楼大厅
报名:0591-87670230
缴费:0591-87615506
福州
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号人事综合大楼二层202室
0591-86290086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大院内西侧)
0592-12333
三明
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
县(市、区)考生到当地人社局核查,市属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楼5楼)核查
政策:0598-7506628
报名:0598-7506802、7506803
泉州
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
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政策、审核:0595-22132240
报名:0595-22115511
漳州
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博爱道上江名都D栋11楼
政策:0596-2027661
报名:0596-2056786
莆田
莆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改办)
莆田市市 *** 1号楼156室
0594-2289633
南平
南平市人事考试中心
市属考生至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2区4号窗口核查,县(市、区)考生至当地人社局职改办核查
政策:0599-8866569
报名:0599-8830672
龙岩
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务中心三层1区市人社局窗口
0597-2529121
宁德
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2号5楼
0593-207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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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测绘院有限公司怎么样?
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测绘院有限公司是2008-12-15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展东路25号(内蒙古煤勘综合办公楼)。
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测绘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50100683415562A,企业法人范国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测绘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经营项目:(甲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外业、摄影测量与遥感监理;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市政工程测量、矿山测量、工程测量监理;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凭资质证书经营)。(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摄影测量与遥感内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理信息数据采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以下)。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凭资质证书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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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申请测绘乙级资质在哪里审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根据查询资料显示:内蒙古申请测绘乙级资质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可促进企业结构合理化,促进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注册测绘师报名时间2023
2023年注册测绘师报名时间预计在7月份(参考2022年报名时间为7月22日-28日),考试时间为9月23日-24日。
2023年注册测绘师报考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学历是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的考生,有满6年的测绘业务工作经验可报考;学历是其他理工类专业大学专科的考生,有满8年的测绘业务工作经验可报考。
学历是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的考生,有满4年的测绘业务工作经验可报考;学历是其他理工类专业大学本科的考生,有满6年的测绘业务工作经验可报考。
学历是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的考生,有满3年的测绘业务工作经验可报考;学历是其他理工类专业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的考生,有满5年的测绘业务工作经验可报考。
学历是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有满2年的测绘业务工作经验可报考;学历是其他理工类专业硕士学位的考生,有满4年的测绘业务工作经验可报考。
学历是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的考生,有满1年的测绘业务工作经验可报考;学历是其他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的考生,有满3年的测绘业务工作经验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