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数联测绘资质

2024-05-30 内蒙古测绘资质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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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全国甲级资质是什么概念

相当于医院的三级甲等。这懂啊?是这个行业更高级别的了!

内蒙古包头市数联测绘资质

具体关于测绘资质的参百度百科:

全国甲级测绘单位

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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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爱地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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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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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地友好制图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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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总公司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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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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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建设部遥感制图中心)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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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出版社

北京苍穹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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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之一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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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开发区中油四维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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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工程之一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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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地质勘查总局测绘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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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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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山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

山西省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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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煤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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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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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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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集团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隆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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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二○八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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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沈阳市地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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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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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

鞍山钢铁集团公司设计研究院

辽宁省交通勘测设计院

辽宁电力勘测设计院

辽宁省冶金地质勘察局地质勘察研究院

大连九成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辽宁经纬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市公路规划设计院

辽河石油勘探局(地球物理勘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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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勘测设计院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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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之一测绘院

吉林省第二测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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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第三地形测量队(黑龙江第二测绘工程院)

国家测绘局第四地形测量队(黑龙江第三测绘工程院)

哈尔滨地图出版社

大庆油田建设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地质矿产局测绘院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哈尔滨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哈尔滨测量高等专科学校测量工程公司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电力勘察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省测绘航空遥感中心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

黑龙江航道局测量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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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测绘科学研究所

齐齐哈尔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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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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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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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勘察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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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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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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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水利工程勘测院

苏州工业园区测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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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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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公司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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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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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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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地质测绘技术院

合肥市测绘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之一测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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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勘察测绘设计研究院

安徽省长江河道管理局测绘院

安徽省基础测绘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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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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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震局厦门地震勘测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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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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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煤物探测量总公司

山东省城乡建设勘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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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纬工程测绘勘察院

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维坊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油田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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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河水文勘测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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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河南省有色测绘有限公司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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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武大吉奥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中地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长江航道局

湖北省之一测绘院

湖北省第二测绘院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中游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长江水利委员会综合勘测局

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

葛洲坝股份有限公司测绘总队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武汉测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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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地震研究所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地球物理勘探处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湖北省国土测绘院

湖南省

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四一八队

湖南地质调查研究院

湖南中扬建设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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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工程勘察院

衡阳市规划设计院

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湖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湖南省之一测绘院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省地质测绘院

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院

长沙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湖南地图出版社

长沙科创岩土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有色测绘院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湖南省地球物理化学勘查院

中南石油局第五物探大队

包头市测绘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行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一)大地测量、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地籍与房产测绘、界线测绘以及航空摄影与卫星遥感测绘、数字化测绘等;

(二)建立与各种地图相应的地理信息系统;

(三)编制、印刷、出版地图和制造相应的地图产品;

(四)使用和管理测绘成果;

(五)设置、使用和维护测量标志;

(六)测绘行政管理及与测绘有关的其他活动。第三条 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测绘工作。

昆都仑区、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的测绘工作由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工作,并接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市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管理本部门的专业测绘工作,并接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第四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测绘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依法测绘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第五条 在测绘活动中鼓励应用高新技术,使用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测绘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

对在测绘工作和测绘科学技术创新与进步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测绘规划与实施第六条 市人民 *** ,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人民 *** 应当把基础测绘规划和重大或者主要测绘项目,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第七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基础测绘规划和重大测绘项目的年度计划,经本级人民 *** 批准,并报自治区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所辖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和其他主要测绘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本级人民 *** 批准,并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中央、自治区驻包有关单位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测绘规划及年度计划,报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八条 本市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规划,由市民政部门会同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

本市地籍测绘及房产测绘规划,由市土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并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第九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或者本市统一的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确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在本市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批,但必须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第十条 基础测绘资料应当定期更新,建成区三年至五年更新一次;规划区五年至八年更新一次;其他地区八年至十二年更新一次。第三章 测绘活动管理第十一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测绘资格证书》;从事测绘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后取得测绘工作证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取得《测绘资格证书》的测绘单位,应当在核准的测绘业务范围、作业区域和作业限额内从事测绘活动。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涂改、转借、 *** 或者出租《测绘资格证书》、测绘工作证件。第十二条 申请乙级、丙级、丁级测绘资格的单位,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上报审批。第十三条 《测绘资格证书》实行年检制度。未经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测绘单位和个人不得继续从事测绘活动。第十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测绘活动的,应当在施测或者编绘前到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绘登记。

(一)四等以下(不含四等)5平方公里以上控制测量;

(二)测区面积跨旗、县行政区域;

(三)下列比例尺的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和工程测量:

1:10000

1:5000

1:2000

1:1000

1:500

1:200

50平方公里以下

  20平方公里以下

10平方公里以下

5平方公里以下

2平方公里以下

0.5平方公里以下

25平方公里以上

10平方公里以上

5平方公里以上

2平方公里以上

0.5平方公里以上

0.25平方公里以上

(四)20公里以上线路管道测量;

(五)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固阳县、石拐区、白云鄂博矿区城区图的编绘和制印。

列入测绘规划的测绘项目,不再另行登记;需要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手续。

包头市测绘管理条例(2012)

之一章 总 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规范测绘行为,促进测绘事业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和测绘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测绘活动包括:

(一)大地测量、卫星测量、重力测量、界线测量、工程测量、地形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下管线测绘、航道滩涂测绘、摄影与遥感测绘、数字化测绘等;

(二)建立和更新地理信息系统;

(三)编制地下综合管线图、各种地图,提供导航电子地图和互联网地图服务;

(四)使用和管理测绘成果;

(五)设置、使用和维护测量标志;

(六)其他有关的测绘活动。第三条 市人民 *** 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区人民 *** 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测绘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市人民 *** 规定,负责其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民政、财政、规划、城乡建设、交通、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人防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测绘相关工作。第四条 市、旗县区人民 *** 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协调,建立健全测绘管理体制,鼓励应用高新技术,使用先进仪器、设备,不断提高测绘工作的科学技术水平。第五条 市、旗县区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经费以及其它公益性测绘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第二章 基础测绘第六条 市、旗县区人民 *** 测绘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经本级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测绘主管部门备案。第七条 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测绘主管部门编制本行业的行业测绘规划,行业测绘规划应当与基础测绘规划相衔接。

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行业专业测绘,应当利用基础测绘成果。第八条 市、旗县区基础测绘包括:

(一)建立与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四等以上平面、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

(二)测制、更新本行政区域内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

(三)建立与更新本行政区域内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四)自治区测绘主管部门和市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第九条 基础测绘成果按以下规定进行更新维护:

(一)全市统一布设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五至十年更新一次;

(二)1:500比例尺地形图应当按照动态更新的原则及时补充现势资料,做到适时动态更新,每三年全面更新一次;1:1000比例尺地形图每五年全面更新一次;其它比例尺地形图根据需要适时补充现势资料,确定合理更新周期;

(三)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动态更新的原则及时补充现势资料;

(四)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同级测绘主管部门的意见,应当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避免重复测绘。测绘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提供测绘成果。未经测绘主管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予立项,财政部门不予拨款,项目单位不得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测绘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航空摄影和用于测绘的高分辨率卫星影像获取与分发的统筹协调,做好基础测绘应急保障工作,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基础测绘应急保障服务能力。

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后,测绘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基础测绘应急保障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应急测制和更新工作。第三章 测绘市场第十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执业资格,测绘人员应当持有国家统一制作的测绘作业证件。第十三条 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制定的测绘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系统和测绘基准或者经依法批准的地方相对独立平面坐标系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内蒙古申请测绘乙级资质在哪里审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根据查询资料显示:内蒙古申请测绘乙级资质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自治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测绘乙级以上资质,可促进企业结构合理化,促进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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