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 关于保护和利用人民防空工程的暂行规定
之一条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结合基本建设构筑的、单位自筹资金修建的,以及日伪时期遗留下来的防空地下室,均属保护范围。第二条 人民防空工程的保护,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建谁用谁保护的原则。市、区主支干道、要点工事、居民掩体和中、小学的工事,由所在区负责;各机关、部队、大专院校、厂矿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事,由各单位负责;平战结合工事,由使用单位负责;结合基本建设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由产权单位负责。第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费用,社会工程由市解决,单位工程由单位解决,结合基本建设修建的地下室由产权单位解决,已利用的工程由使用单位解决。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拆毁人民防空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违反本规定者,应给予必要的经济制裁。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 进行城市建设和改造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必须注意保护工程的防护能力。凡有损工程安全的,须事先提出保护措施设计,并经市人防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第六条 确需拆除的人民防空工程,应经市人民防空委员会批准,并由拆除单位按工程标准如数补建。第七条 严禁向人民防空工程内倒垃圾、扔废物,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塞工程出入口、通气孔。违者,除责令限期清除外,根据情节予以惩处。第八条 参观人民防空工程,须经市或区、局人防部门批准。外宾参观,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违者,按失职、失密追究责任。第九条 任何人发现有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破坏人民防空工程的行为都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对保护人民防空工程有功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知情不举、包庇破坏人民防空设施者,给予必要惩处。第十条 凡有人民防空工程的单位,平时都应设法加以利用。凡地下有工程可以利用,不设法利用而申请在地上新建的,城市规划部门一律不予批准。第十一条 为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有关部门在供电、出入口的位置、用地等方面要给予支持和合理安排。但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必须遵守城市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人民防空工程应由修建单位优先使用。但使用效益差或单位不用的,主管区、局人防部门有权安排给其他急需的单位使用,修建单位应予支持。第十三条 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应优先选择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大、有利于安排待业青年和开办其他社会急需事业的项目。第十四条 人民防空工程坚持“谁用谁修”的原则,做到“以洞养洞”。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有经营收益的单位,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每月二至四角提取资金,用于工事的维护管理和设备维修。利用人民防空工程通过电话、电信电缆,要交纳工程维护费。第十五条 使用人民防空工程要确保安全。要建立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配备好消防等设备。不准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开办震动大、噪音大或污染环境的事业。严禁从事生产和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资。
沈阳市测绘管理办法(2013)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管理,促进本市测绘事业顺利发展,保障测绘事业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测绘活动主要包括: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以及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等。第三条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市)人民 *** 负责测绘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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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建设、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工作。第四条 鼓励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测绘事业发展。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 *** 应当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对测绘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妨碍和阻挠测绘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测绘活动。
测绘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碍测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第七条 在本市从事测绘活动,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根据测绘事业发展要求,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补充制定地方测绘技术规范,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颁布实施。第八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 *** 的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 *** 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分别报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市、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和复测基础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空间定位网和城市地面沉降监测水准网;
(二)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更新和维护;
(三)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四)建设和维护基础测绘设施;
(五)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六)地下管线的普查、整理测量;
(七)编制本行政区域地图(集、册);
(八)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 *** 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十条 基础测绘成果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更新:
(一)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控制网每3年为一个维护、监测周期;
(二)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周期不超过2年;
(三)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四)市、县(市)行政区划图及其普通地图集更新周期不超过3年。
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及重大工程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第十一条 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地下管线普查、整理测量等测绘工作,建立并维护城市地下管线数据库。
在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整理测量时,市人民 *** 有关部门以及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做好地下管线原始资料提供、实地调查、测绘成果核实等协助工作;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市人民 *** 有关部门、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沟通和联系,做好服务和信息交换等工作。第十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并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
申办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三条 依法实行测绘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测绘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的测绘项目以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测绘项目,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依法不适宜实行招标投标的,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测绘单位实施。第十四条 下列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测绘监理:
(一)财政资金投资的5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
(二)市级以上的重点工程中的测绘项目;
(三)水下、地下隐蔽性大,专业性强的50万元以上的测绘项目;
(四)投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其他测绘项目。
测绘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监理。测绘监理单位对其监理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承担责任。
具有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的测绘单位不得对本单位承包的测绘项目进行监理。
如何计算房子的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面积也就是一套房子的建筑面积包含三部分: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和阳台建筑面。
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一)套内使用面积包括:
1、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包括:
1、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阳台建筑面积: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 *** 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扩展资料
房屋实测面积与房屋预测面积的区别
房屋预测面积,是指在商品房期房(有预售许可证的合法项目)销售中,根据国家规定,由房地产主管机构认定具有测绘资质的房屋测量机构,主要依据施工图纸、实地考察和国家测量规范对尚未施工或竣工的房屋面积进行一个预先测量计算的行为,它是开发商进行合法销售的面积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住建部拟出新规: 买房按套内面积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屋面积
人防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法律分析】:人防工程施工需要的资质有以下几点:1、施工单位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在一级以上及机电安装在二级以上;2、企业近三年内具有3个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以及建造师具有国家一级的资质。工程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属于重要的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 *** 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沈阳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之一条 为加强对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建设的人防工程。第三条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是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二)负责本地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协调处理本地区人防工程质量问题的争端;
(三)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人防构配件厂的资质等级;
(四)负责审查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10层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4~5%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项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集中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四)新建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凡应当建设人防工程经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建的,建设单位必须缴纳易地建设费。第五条 人防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到市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立项手续,确定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级别和战时用途。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委托人防专业设计单位或者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进行人防工程设计。
人防工程设计必须符合《人民防空战术技术要求》、《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规定。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人防工程的初步设计送至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发初步设计审批通知书,建设单位据此委托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完成后,再送至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查,审查合格后,签发施工图审批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照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报复审。第八条 在人防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到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委托,同时按照规定缴纳质量监督费和设计图审查费。第九条 人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对其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并按其意见实施。第十条 防空地下室孔口设置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及防爆波活门等防护设施,均由国家定点人防构件生产单位统一加工、安装。其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一条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同地面工程同步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市人防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验收执行《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十二条 应当建设人防工程而未立项或者立项不建的,必须补建。补建不具备条件的,必须按照现行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第十三条 凡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第十四条 凡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范、规程和人防质量监督站签发的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批意见进行设计而造成工程施工损失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设计单位进行处罚。第十五条 凡人防工程未经验收而投入使用的,责令其履行竣工验收手续,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施工,违反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七条 执法部门应当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票据,所有罚款收入上缴财政部门。
人防工程施工需要什么资质?
这种资质在建设部是没有的辽宁省沈阳市人防地下室一万测绘资质,是地方或行业自己搞的资质,带有 *** 的强制性,这种监理往往是钱很高但是人没的,辽宁省沈阳市人防地下室一万测绘资质他的贡献只不过是保证他说在行业的 *** 部门验收能通过而已。\r\n人防工程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r\n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以上(含壹级)及机电安装贰级以上(含贰级)。外省企业报名必须具备进本省许可证。\r\n2)企业近三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o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r\n3)建造师资质为国家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持有安全上岗证书),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无在建项目;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单项建筑面积10万?o以上的住宅建筑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材料。\r\n4)工程不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r\n人防工程正式的名字是人民防空地下室工程。为防空要求而修建在地下或半埋于地下的民用建筑物。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起,一些国家都各自陆续构筑了许多不同类别、用途和规模的民防设施,如:人员掩蔽部、指挥所和通信枢纽、救护站和地下医院、各类物资仓库,以及地下疏散干道和连接通道等。有些国家的城市,还将人防工程和城市地下铁道、大楼地下室及地下停车库等市政建设工程相结合,组成一个完整的防护群体。人防工程应满足防核武器、防化学武器和防细菌武器等三防要求;有些还要求兼防常规武器(炮弹、炸弹)的直接命中作用。人防工程除了具备战时防空用途外,近年来,也常作为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r\n改革开放初期,中国与西方国家的关系明显改善,以前修建的防空洞大部分被废弃了,少量质量好、标准高的防空工程被改造成地下商场或仓库。但修建人防工程的传统被继承下来,并以文件和法规的形式贯彻到基本建设当中。\r\n由于长期无战事,在国民当中或多或少的存在麻痹和乐观思想,或者是出于商业利益的因素,对人防工程的建设不够重视,甚至有些工程弄虚作假,不按图纸施工,蒙混过关。这样的所谓“人防工程”,虽然在平时使用中方便了一些,但当真战争发生,却成为更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