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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八条修改为:“因建设、城市规划和科学研究,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条规定进行审批。
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三条修改为:“市、县可以根据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实际需要依法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将《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修改为:“违法当事人应当在车辆、设备、工具被暂扣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将《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三十七条修改为:“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缴纳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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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辽宁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第八条修改为:“兴建集贸市场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并取得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部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 将第八条修改为:“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设立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沈阳市测绘管理办法(2013)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保障测绘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本单位测绘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设计书、合同文本的复印件报测绘项目所在地测绘管理部门备案。承揽跨行政区域的测绘项目,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测绘管理部门备案。
3、之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测绘成果,是指《规定》第二条所列的基础测绘成果和专业测绘成果。
我国测绘资质的分类和业务范围有哪些?
1、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2、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3、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4、房产测绘资质主要考核房地产测绘公司的三项指标:人员规模、仪器设备、作业限额。
5、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十个专业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1、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划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2、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中的甲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本标准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有法人资格,并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所申请专业类别的专业标准要求。
4、测绘资质分为 甲、乙 两个等级,测绘资质分为10个专业类别,分别为 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5、申请丙级:近3年内承揽的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80万元,且有1个以上测绘工程项目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认可。
6、将现行测绘资质等级由四级减少为甲、乙两级,取消现行10个专业类别下设的55个子项,将子项内容整合至对应的专业类别中;改革后,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至20项,压减幅度达85%。